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邦联军现在与中国人的远征军虽然是四国同盟之一,而且也成立了一个联合司令部当作总指挥机构,可在实际操作上,那个联合司令部更像一个协商机构或者形象工程。
这有点像后世的联合国,不知道内情的外人以为那个联合司令部很厉害,但知情人都知道,那东西对四**队的实际约束力相当有限。
比如联合司令部刚成立的时候,李永吉就曾经让自己的人联合联盟国的代表,以联合司令部的名义,推法国人与英国人去打纳什维尔,摆明了是让他们当炮灰,结果人家都不傻,随便弄了个借口,一通捣乱就对付过去了,愣是呆在新奥尔良不走。
随后,新奥尔良爆--炸案一出,那三万英法联军更是找到了借口,以维持警戒的名义,干脆就明目张胆的呆在新奥尔良不走了,再后来呢,就是英法两国大举出兵,直接拿下了波士顿。
所以说,自从英法联军拒绝听从联合指挥部命令的那一刻起,这个部门就名存实亡了,至少已经没有实际的命令权,最多能当一个沟通四方的讨论机构,当彼此遇到矛盾的时候,才会发挥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中国人的地位是相当尴尬的,毕竟中国远征军目前所占领的三个城市,虽然表面看是从北方联邦军的手中夺来的,但在这之前,其实都是属于南方联盟国的土地,当初也是联邦军硬从联盟军手中夺走的。
因此。如果大家真的按照盟军的条款去做,中国人就算打下了这三座城市,也应该把城市的管辖权交还给联盟国才对。可事实上,中国人占下这三座城市之后,并没有把城市的管辖权交出去。
当然了,说中国人继续占着城市不走也不对,因为中国人占下新奥尔良等三座城市后,并没有宣布对这三座城市的主权拥有,也没有直接插手这三座城市的管理权。他们只是在城市中划出了一块地方,当作军事禁区,在军事禁区内部。全部实行中国人的军法!
名义上,中国人表示这么做是为了以防万一,防止联邦军的刺探与破坏,尤其是新奥尔良爆..炸案发生后。这个军事禁区行为似乎变的更加合理。
如果只是这样。联盟国也就忍了,但最让人无语的是,中国人的军事禁区大都是这三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换言之,中国人都是把三个城市的港口地带划作了军事禁区,等于牢牢的把三个城市之间的密西西比河下游航线给控制住了。
这种被中国人卡住大动脉的感觉,联盟国的人自然不爽,而且中国人搞什么军事禁区,摆明了跟租界也没啥两样了。这一手联盟国的人都是很熟悉的,毕竟他们以前还是美国人的时候。这些手段他们也屡见不鲜。
虽然气恼,但现在联盟国在很多方面都指望中国人帮忙,所以也就装作不知道,只是一个劲的向这三个地方派兵,摆明了就是希望一旦有事,可以迅速的夺回这三个被划作“军事禁区”的港口。
约瑟夫.约翰斯顿虽然以西部战区司令的身份,用帮助中国人进攻纳什维尔的名义带兵来到了这里,但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并非是跟中国人合兵一处打什么纳什维尔,而是要想办法控制住孟菲斯的战略要地,以避免中国人的进一步渗透。
当然了,这个与中国人搞内斗的主意,并非是约瑟夫.约翰斯顿的本意,而是出自联盟国总统戴维斯的命令。
因为在戴维斯看来,既然目前英国人与法国人已经放下身段,投入了巨大的力量进攻美利坚合众国,那么他们的战略安全方面就好了很多,至少保持联盟国独立这件事应该是胜算很高,就不必非吊在中国人这一棵树上了。
所以,戴维斯才要提前考虑从中国人手中收回土地的心思,避免这些“军事禁区”在战后成为中国的租界,真要那样的话,那他这个总统可就真的当到头了,因为联盟国的白人们是绝对不会答应这种屈辱性条件的,哪怕之前中国人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戴维斯能这么想,纯粹是老一套的列强思维在作怪,因为如果换了他们,到嘴边的肉肯定不能轻易吐出来,就算要还回去,肯定也要狮子大开口,因此他们这么想中国人的做法一点也不奇怪。
还有一件事,也促成了戴维斯及早派人跟中国人搞摩擦,那就是中国人居然直接跟地方的军队相勾结,这也让戴维斯十分恼火。
尽管戴维斯不认为地方军官会因此而跟中国人勾结起来出卖联盟国的利益,但很显然,中国人帮助地方部队的军官,会加大这些地方军官的力量,战争期间还没什么,就怕到了战后,这些人会跟自己争权夺利。
比如那个被联盟国捧为英雄之一的彭伯顿,外人都以为戴维斯很看重他,要提拔他,但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戴维斯总统现在最顾忌的就是这个彭伯顿,因为彭伯顿的密西西比河军团,因为就驻扎在维克斯堡,与中国人接触最深,所以他的实力膨胀也是最快的,也是联盟**队中跟中国人关系最密切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戴维斯一直很想撤掉彭伯顿,不再让彭伯顿掌握密西西比河军团,可惜维克斯堡战役之后,他的名声跟地位都太高了,没什么正当理由很难撤换他,所以戴维斯就想了个明升实降的办法,以提拔他为西部战区副司令的办法,让他慢慢的脱离密西西比河军团。
不过彭伯顿也不是傻子,他很清楚,他现在的一切都是他的军队给他带来的,尤其是密西西比河军团正在扩招。武器装备都是直接从中国人手中用以物易物的方式获取,就装备来说,绝对可以说是全联盟军最好的。哪怕是最受联盟国重视的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就装备质量来说,也不如他的密西西比河军团。
所以,密西西比河军团如今已经成了彭伯顿的私人军团,连里士满的中央政府也轻易调动不了。
比如说这次带兵去孟菲斯的事情吧,原本戴维斯是想让彭伯顿去的,然后让约瑟夫.约翰斯顿去维克斯堡接管密西西比河军团。结果彭伯顿借口部队还没整顿好,就是不去,没办法。戴维斯才让约瑟夫.约翰斯顿带着他的本部人马以及田纳西军团的一部分赶过去。
本来,按照戴维斯总统的意思,约瑟夫.约翰斯顿带兵赶到孟菲斯之后,一来要想办法控制住孟菲斯城的战略要地。避免整个城市落入中国人的手中。二来则是要尽量想办法从中国人手中获取武器装备,重新拉出一支强大的兵马来。
戴维斯总统已经提前跟约瑟夫.约翰斯顿打过招呼,按照他的意思,密西西比河军团如今不怎么听命令,就先算了,以后再说,田纳西军团虽然损失也不小,但实力犹存。所以要求他重建田纳西方面军,给他的编制则是十万。
也就是说。约瑟夫.约翰斯顿最多可以拉起一支十万的大军,这支兵马的人员薪水全部由联盟政府支付,武器装备的采购也由联盟政府支付,约瑟夫.约翰斯顿自己只需要负责把人拉起来,并就近接收中国人的武器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约瑟夫.约翰斯顿能拉出更多的人当兵,那也是可以的,但联盟国政府只能给十万人发薪水跟配备武器,多出来的人就不负责了,你要自己管。
由此可见,约瑟夫.约翰斯顿根本就不像外界所说的那样失去了信任,相反,他这个在维克斯堡战役中的败军之将,才真正获得了戴维斯的充分信任。
现在好了,带着使命而来的约瑟夫.约翰斯顿刚到孟菲斯,中国人的司令官就说要他出兵配合,要求去打开罗跟史密斯兰,切断联邦军的后勤补给。
实话说,对于中国人的这个方案,约瑟夫.约翰斯顿本人觉得过于大胆,可行性不高,至少如果换了是他带领的联盟军,是绝对不敢实施这种孤军深入,跳入敌后作战的方案的。
原因很简单,约瑟夫.约翰斯顿虽然是个名将,但他并非是那种灵机一动的冒险型将领,相反,他是个以谨慎小心闻名的将领。
约瑟夫.约翰斯顿带领的部队,做事井井有条,即便兵力弱小,也很少会露出破绽,防守方面可以说是滴水不漏。另外,他带兵作战的时候,会尽量避免冒险,尽量不去跟敌人硬碰硬,所以他带领的部队,损失是最小的,但同样也是最难缠的。
当初格兰特突击杰克逊城,以多打少,约瑟夫.约翰斯顿虽然败退,但他所带领的部队却没有多少损失,相反,进攻方的格兰特虽然拿下了杰克逊城,但如果只看部队损失,其实是远远高于约瑟夫.约翰斯顿所带领的那支兵马的。
在另外一个时空,美国学术界评价南北战争的名将,约瑟夫.约翰斯顿总是能排在前五名,甚至认为他的才能比罗伯特.李还要强,如果不是他运气不佳,一直没有掌握什么实际权力,从一开始就让他当联盟军的陆军总指挥,战争结果很可能就要改写。
总之,不管是出于完成戴维斯总统的命令,还是出于战略考虑,约瑟夫.约翰斯顿都不太同意李永吉的那个计划,所以他本来是想按兵不动,不跟中国人走的。
但是,李永吉摆明了要干这一场,而且他还说了,如果联盟军不配合,远征军就要自己单干,到那时候,孟菲斯就不会有多少中**队帮忙驻守了,防守孟菲斯的事情恐怕就要全部交给约瑟夫.约翰斯顿了。
这就让约瑟夫.约翰斯顿有些为难,因为他很明白,不远的纳什维尔可是有十五万联邦军,如果少了中国人的威慑,他们很有可能会过来攻打。
约瑟夫.约翰斯顿这次来孟菲斯。总共只带了四万人,其中一半是当初他在杰克逊城招募的士兵,另外一半则是当初被格兰特军团击败的田纳西军团的败兵。
可以说。约瑟夫.约翰斯顿带领的兵马,几乎都是一群残兵败将,虽说在他的调教下,已经初步恢复了士气,多少有点战斗力了,但要是单独面对十五万联邦军,那还是有些吃力。
就算约瑟夫.约翰斯顿可以在孟菲斯继续招兵买马。但那也需要时间不是,而纳什维尔的守军将领可是詹姆斯.麦克弗森,对于这个将军。詹姆斯.麦克弗森可是比较熟悉的,毕竟大家是校友,都是西点军校出身,哪怕詹姆斯.麦克弗森跟詹姆斯.麦克弗森不同级。也没什么实质的交往。
但是。詹姆斯.麦克弗森很注意收集敌人的资料,所以当听说纳什维尔守军将领是詹姆斯.麦克弗森之后,就多方打听他的消息,这一综合,很快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纳什维尔的那个詹姆斯,也是一个难缠的家伙。
实际上,两人之前就交过一次手。那还是去年的事情了,那场战役呢。就是著名的夏洛战役。
在那场战役中,南北双方在田纳西河附近爆发了一次激烈的战斗,指挥战斗的分别是北方军的格兰特以及南方军的约瑟夫.约翰斯顿。
当时,约瑟夫.约翰斯顿已经是南方军西部战区的总指挥官了,他为了扭转不利局面,对北方军发动了主动进攻,但终因为南方军缺乏训练,素质太差,最终以南方军的失败而告终。
不过,当时虽然南方军是失败的一方,但通过约瑟夫.约翰斯顿的灵活指挥,也对北方军造成了重大打击,以至于胜利方的北方军依然损失惨重,没有办法趁胜追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