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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双方都忽视了,神宗的这道敕令的法律解释,是与宋律中关于故意杀人未遂自首的规定是有出入的,按照宋律,犯罪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免除次要犯罪只追究主要犯罪,故意杀人未遂且自首了,可以免除伤害罪名,不会免除你故意杀人未遂的罪名。
而按照神宗的敕令,故意杀人未遂自首,可以减轻三等按故意伤害判处罪行。
实际上,这就是北宋法学界也是我国法学界非常有名的法学问题“敕律之争”,后来的历朝历代对该案都有不同立场的解读也一直存在争议。
“敕律之争”的法学问题梗概就是这样,由于这段典故实在太过复杂,本文限于法学水平粗浅就不再展开讲了,总之本案存在较大的可商榷空间,有关各方见仁见智各执一词。
司马光和王安石两位大佬一方主张“律”一方主张“敕”,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俨然把翰林学士院当成了辩论赛赛场,由于两人学识太渊博名气太大,导致其他人包括宰相们都插不进去话。
眼看着一场争论无休无止,神宗实在无法忍受,下诏按照王安石的意见判决,阿云免死。
所有人都被折腾的够呛,也见识到了司马光王安石两位神仙打架的威力,本以为神宗出面事件平息了,没想到接下来竟然是更加猛烈地火星撞地球。
阿云案刚刚消停不久,熙宁元年七月,河北发生水灾导致税收大减,于是首相曾公亮就上梳请求在南郊祭祀的时候,取消朝廷例行赏钱以减轻国库负担。
虽然是赏钱,可这赏钱可真不是小数,之前在真宗朝北宋一年赋税收入大概是6000多万贯,这个数字到了神宗朝也没什么变化,而南郊祭祀给文武百官的赏赐是接近2000万贯。
好家伙,一回赏赐掉国家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虽然南郊祭祀每三年才一次,但架不住花销太大啊,神宗看了曾公亮的奏疏后觉得挺有道理,但又觉得取消例行赏赐会不会引起百官不满。
思来想去拿不定主意,怎么办,还找高级政治顾问,把奏疏发到了翰林学士院讨论。
不用讨论,司马光和王安石当着神宗的面又掐起来了。
司马光先说了,宰相奏疏陈述的问题确实比较严重,赏赐已经影响了朝廷的收支平衡,但一下子全部取消又显得朝廷薄情寡恩,建议从高级别官员开始,多削减其赏赐,中下级官员维持原有赏赐不变。
王安石反驳了,说郊祀的赏钱才多少,多这2000多万贯钱也不足以国家富强,还有损朝廷威信,根本不用取消。为什么国家财政收支不平衡,那是因为主政大臣不善于理财。
接着王安石举了个例子,说常衮辞堂馔,当辞职,不当辞禄。
我解释一下王安石引用的这个典故,常衮是唐朝时的宰相,按照制度,唐朝在中书省为宰相设置的有机关食堂,菜品非常丰富,是御膳房专门制作的宰相工作餐。
时间久了,常衮就提出,国家现在刚刚经历安史之乱民生凋敝,我们更应该节省,然后提议取消机关食堂。
常衮这个提议惹得全体同事又是嘲讽又是愤怒,宰相们吃的虽好,才能吃几个菜?从宰相工作餐里省下来的那点儿钱还不够看的,根本就是小题大做,堂堂一国宰相,根本没必要也不应该去考虑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王安石说,提议取消郊祀赏钱就像常衮提议取消工作餐一样,根本没必要,像常衮这样做宰相的如果不能胜任,应该是辞职,而不是辞工作餐,国家根本不缺那点儿小钱。
最后王安石说了那句经典语录,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司马光一听乐了,什么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你当我没读过书?这不就是桑弘羊忽悠汉武帝的把戏吗?当年桑弘羊为汉武帝筹措军费,不惜搜刮民脂竭泽而渔,最后搞得国家天怒人怨,这就叫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我再解释一下桑弘羊这个典故,桑弘羊是汉武帝时候的大司农,西汉的大司农相当于今天的农业部长兼财政部长,任职期间通过推行出租公田、改革币制、将盐铁酒收归国家专营、土特产均输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得西汉国库短时间内充盈起来,积攒了大量粮食。
卫青霍去病出兵大漠横扫匈奴,靠的就是桑弘羊给国家打下的家底,千里奔袭全靠粮草,没有桑弘羊,封狼居胥想都别想。
可改革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由于急于求成,基层官员野蛮执法,老百姓们反而负担加重,苦不堪言。到了汉武帝晚期,国内盗贼遍地,老百姓流离失所,桑弘羊的政策也因此饱受诟病。
当年司马迁评价桑弘羊就叫做“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现在王安石自己对号入座了,那最好,汉武帝最后那几年国家都成什么样了,你王安石心里不清楚吗?
司马光王安石两个人你来我往猛烈对喷,典故满天飞,旁人再次插不上话,到最后神宗表态,支持司马相公,该减的就减,节省是美德嘛。
然后转过身去,让王安石起草诏书,给文武百官所有人赏赐照旧,一分钱不少。
司马光再一次吃瘪,神宗对王安石的支持力度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当时百官奏疏送到中书,宰相们拟好批示后报呈神宗签批,神宗总会差人送到翰林学士院让王安石过目之后才肯签批,久而久之搞得大家意见都很大,堂堂宰相们居然还不如一个翰林学士重要,到底是翰林学士主政还是宰相主政?
百官的怨言是有道理的,名不正则言不顺,神宗一看大家都有意见对吧,那好啊,那就直接让王安石拜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