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要一起死(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当然不会,在我心里,不管香儿变成什么样,香儿永远是香儿。”

“可是香儿总会老的,总会跳不动的。”

“那时候我也老了啊,我们都是老人家了,谁也不能嫌弃谁。”

“那说好了,要一起死的。”

“怎么又扯到着上面了?”

“变老就是要死的么,快说快说!”

“好好好,一起死就一起死,反正有香儿陪着,死也值了。”

施香满意了,这可是你说的啊,我一定成全你。

“天色不早了,君泽早点回去休息吧,要记得想我啊。”施香给孟辰璟拉了拉斗篷,踮起脚尖将帽子给他戴好,恋恋不舍的嘱咐。

“你才是要好好休息,才跳完舞累了吧,乖乖的回去洗澡睡觉,不能乱跑哦。”孟辰璟温柔的嘱咐着,细细的给施香拨弄了下乱发。

“人家哪有乱跑,真的很乖的好么。”

“乖,香儿最乖了,快回去,我看着你走。”

“恩,那你回去小心一点,不要走偏僻的路。”

“好。”

孟辰璟看着施香蹦蹦哒哒的走掉这才转身离开,殊不知本该回房睡觉的施香正在暗处冷笑着看着他。

“答应我的事可一定要做到啊,孟辰璟。”

平国公府、吏部尚书府失窃了。

平国公府丢了一件千手柏玉观音,据说是詹大师的手笔,千金难求;而吏部尚书府则丢了一副湖山潋滟图。晏子今绝笔,同样是世间难求。

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家却同样在失窃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印戳,深红的红泥印着龙飞凤舞的‘怪盗’两个字。张扬又讽刺。

说起怪盗,就不得不说这个人了。他名叫陆一帆,江湖人士平生做事十分的随意,大到宝石玉器,小到普通的秀图编织蚂蚱,总之只要是他看上的,不管什么都能盗出来。更奇葩的是他还盗过秦山书香世家的公子明无意的贴身衣物。导致这位十几岁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公子发起狠来。愣是请了高手苦学武艺,那架势就像是要追杀陆一帆道天涯海角。且并且无一次失手,到如今更是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子。因为盗的东西参差不齐啥都有。所以人送外号‘怪盗’。

自陆一帆在江湖上扬名,木忱堂放出风声为陆一帆出刻一枚印章,请他来取。这无疑就是一阁请君入瓮的陷阱,但偏生陆一帆就是不怵。多少个武林高手都没抓到他,还被他将印章盗走了。从此以后陆一帆每一次作案,都会在作案地点留下这个印戳,一来用于讽刺那些妄图抓住他的愚蠢的凡人,再者。这大概就是他的恶趣味了。

当这件事爆出来之后,对江湖八卦比较了解,以及爱听书的人都了然的点了点头。齐齐的表示:哦,看来陆一帆最近缺钱了啊。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陆一帆的名声虽然不好,却也并不坏,他就像是一个没长大喜欢恶作剧的小孩,就算是巨值钱的东西被他盗走,顶多就是玩一玩赏一赏,没兴趣了就送回去了,当然,也有被玩坏的,于是他就会很真诚的给主人家留一封信,表示歉意。一般这些人都不会与他计较,虽然被盗走了东西很没面子,但那么多人一起没面子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也就释然了。何况,陆一帆盗东西全凭喜好,特别贵的也没有几个,不还的也没几个,恨他恨得要死的也没几个。

当然,明无意不算。偷人家贴身衣物还到处张扬,明无意要不是逮不到他,早就打死他了好么。

二月十六京兆尹刘进才下朝回到家还没喘口气呢就听到下人通报说平国公府来人了,这前脚才走出两步,前面有一人来说吏部尚书府也派人来了,这还没说什么事呢脸上的汗就直往下流,眼皮子直跳一股不好的预感萦绕在心头。

这边事情还没说到清楚呢,和京城的留言就传开了。

平国公府和吏部尚书府失窃了!

为什么和京城的人都知道?因为陆一帆将这两样东西挂到了七宝阁,七宝阁上午正举行珍品拍卖呢,没成想这两样东西就这么大大咧咧的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能参加玉器古董字画等珍品拍卖的不说都是有钱有势,但总是得占一样吧。而其中有认得这两样东西的惊的下巴都掉了下来。

陆一帆更是毫不避讳蒙着面就出现了,还十分诚实的说了这两样东西的来源,并且很认真的跟那些参加拍卖的人讲道理,比如这两样东西都是主家最爱的,失窃了一定很心疼云云,如果你们谁拍了回去再给主家送回去,那得是多大的礼啊。众人一听瞬间就被忽悠了,毕竟陆一帆的伸手加上七宝阁的所有人都不一定能拦得住,万一在争斗中打碎了什么可就不好了。于是所有人都默契的赞足了劲开始叫价,当然,不乏其他聪明人暗中叫人去通知两个府中的人,或者是通知京兆尹。但陆一帆是什么人,逍遥了数十年还在继续逍遥的惯偷,他还能老老实实的呆在这被抓么。于是当他满意的拿下了几十张万元银票之后,便挥挥手头也不回的遁走了,毫不拖泥带水。

所以当京兆尹带着人赶到七宝阁的时候,陆一帆已经没影了,万幸的是平国公府和吏部尚书府丢的东西都找回来了。但京兆尹也是半点不敢掉以轻心,毕竟陆一帆这个人他是听说过的,从来不按常理出牌,谁知道他还要在和京城待多久,谁知道他还是不是要下手,对谁下手之类的。于是当天便去了兵部,申请夜间巡逻加派人手。尽最大的努力让陆一帆没有下手的机会。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