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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那轮娥眉弯月羞羞怯怯地躲在薄薄的云层里,天地间只有一点淡淡的朦胧亮光,万物只能大致看出一个模糊的影子。
高大全骑在马上,静静地看着前方,像一尊雕塑一样。
夜色里传来一声奇怪的鸟叫,高大全眉毛一挑,转头看过去。
一个轻巧的身影从夜色里闪出来,快步到了高大全马前,低声道:“指挥,前方的交趾人刚刚醒来,正在埋锅做饭,火还没生起来呢!”
“好,时机刚刚好!你归队吧,准备与交趾人战一场!”
看着前方的黑夜,高大全咬了咬牙,对身边的传令兵道:“到后边去传令各指挥,全军静静前行,不要跟丢了!还有,听见号角声就全力前冲,各自找交趾人厮杀,太阳升起来随我脱离战场,到前方再找机会!”
传令兵应诺向后边去了。
当时出来的时候徐平给高大全的任务一是骚扰交趾兵方,增大交趾粮草供应的难度,再一个就是显示宋军的存在,让各土官与交趾离心离德。
这两项任务高大全完成得不错,甚至有的土官已经明确表示愿意向大宋纳土投诚,交趾北部已经开始暗流涌动。
现在的形势徐平当时根本就没有预料到,当然也没有特别吩咐,是高大全得了消息,带着手下加急行军赶来。
他手下不过两千骑兵,又经过了多日作战,当然不敢想一口吞掉交趾一万多精兵。只要在合适的时机,打乱交趾人的行军步骤,让后边追赶的宋军及时跟上来就好了,所以选择这样的时机。
李仁义被亲兵唤醒,睡眼惺忪地问道:“什么时光了?饭好了没有?”
亲兵道:“正在生火。昨晚好运气寻了一只羊,给大官烤了作早饭!”
李仁义满意地点点头,坐起来揉自己酸痛的双腿。多少年来他都在宫里享着清福,哪里吃过这种苦?几天时间就觉得吃不消了。
正在这时。一声沉闷的号角声划破半夜的宁静,周围的山林里被惊吓的鸟类纷纷飞向半空,整个世界都透着一种慌乱。
李仁义被吓得浑身一抖,差点就滚倒在地上。昨天才刚刚舍了三千人断后,怎么这么快宋军就追上来了?这一万多人可是交趾精兵。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击溃的,怎么也得把宋军拖住一天半天的吧。
天刚亮,徐平就带着谭虎和鲁芳及两千乡兵出了南谅州城,一路向南急行。昨晚想明白了以后,徐平的心态终于改变过来,决心自己到前边亲自督战,把被击溃的交趾溃兵消灭在富良江以北,不给后任留下麻烦。
前世看历史,经常见到哪些指挥官一时大意,最后功亏一篑什么的。让后人无比遗憾。现在自己面临这种局势了,就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出了谷口,一路向南,徐平看着路两边低矮起伏的山丘,稀稀拉拉的农田和村庄,愈发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明智之举。
这里的地形也同样适合种甘蔗,可以让蔗糖务扩大到这里来。依着邕州那里的做法,这片土地终究会与中原不可分割。而且这里的土地更加肥沃,不像邕州那里到处都是石灰岩,雨水浇淋留不住养分。能够养活更多的人。
这个年代由于技术限制,沼泽遍布的三角洲地区并不好开发,除非人力特别充足,还得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像两浙路那里,数百年才有今日规模。
反而这些低矮丘陵的地方,由于没有水患,更加适合开垦农田,虽然潜力没有更南边的三角洲地区大,但却需时短。见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