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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在他攻击我下盘时,我已经跳出去,双手抱胸斜睨他。
“就对手而言,你的话太多了。”我笑他。老师说过,出手一定要快准狠。
“让你而已。”他双手垂在两侧,双脚任意分开,站得随性。
这不是攻击的姿势,甚至暴露全身的弱点,我却不敢小觑。它通常在两种人身上出现,一种是完全不懂格斗术的普通人,一种是真正精通的高手。所以我不再主动,等他来攻。只要他动,现在这种请君入瓮的姿势就没用了。
嘀嘀嗒嗒,不知何处积起的雨水,成线敲着水泥地。灯光在渐渐密集的雨中,明暗互现。我们彼此对视,任天落之水没入发丝,浸湿衣服,漫上鞋子,却一眼不能眨。
当视线内的景物几乎静止,当时间几乎凝固,两人就动了。
第二十六章 行歌(上)
更新时间2010-3-26 20:10:21 字数:3534
今天是大集会的第一天,大家都很忙,没人会留意小傻又钻了出去。他按着往常的路径,走向目的地。他想在凉凉的石阶上坐一会儿,数数天上的星星。那个地方入夜后很静,平时连老鼠都没一只,更别说人了。
一出来才发现下雨,小傻沮丧得很。像这种混出来的日子并不多,而他不喜欢湿漉漉的天空。任凭他怎么想象,也没料到今夜能看到这番景象,夜雨中有两个正打得不可开交的人。他悄悄躲在木箱空隙间,小心探出脑袋。
打人他常看,自己也常被打,因此从不知道原来打架也可以打得很漂亮。那个女孩动作轻盈,出拳收腿一气呵成,跳起来竟有半人高。蒙面人攻防自如,身体灵活,常常出其不意,变幻莫测。两人的共同点都是快,快打快攻,被打到也不见他们叫疼,手不停脚照踢。两人旗鼓相当,打得好不精彩。雨在他们身侧飞扬,溅起金色。小傻看呆了,他觉得那就是两只翩翩的蝴蝶,仿佛振翅就会高飞。
突然,蒙面人抓住女孩的手腕,一拳打中她前胸。她整个人失去平衡,倒在地面,距离小傻藏身的地方不过数米。小傻吓了一跳,反射性得拍拍胸口,没留意身后摇摇欲坠的木箱堆。
(以下恢复第一人称)
我中了他的拳头,跌在地上,胸口发闷。这人好强!不是跆拳道或空手道,是中国武术,结合现代打法,不花哨,反应快而准,招式见力道。
“你挺能打的。”他没有乘胜追击,右手捂一下脸,火辣辣得痛,而且身体其他部分也隐隐作痛。当然是我的杰作。
“你也不错。”我的小腿被他扫到,手臂被他隔开,疼痛感正蔓延。以前和老师交手,毕竟只是练兵。这算是我的第一场架,居然遇到这么好的对手。
我站起来,朝他走去。铁了心,今天一定要看到他的真面目。
“还打?”他似乎没想继续。
我嗯了一声,左掌劈出去,看似凌厉,其实是假动作。他果然上当,反手抓住我左臂,往后甩。我右手伸到头上,再攻他的咽喉。
“别动。”一根蓝色的簪子离他的喉头不过几毫米。
黑发如瀑,瞬间沾上雨花,星星亮。
他的眼睛发光,盈满着笑意,确定我不会伤他。我的手伸过去,眼看就能揭开真面目。
这时,我看到了小傻。他以为那声惊呼很小很细,我却听得清楚。他身后高高的木箱堆已经晃得很厉害。
“小心。”我边提醒他,人已经往那儿赶去。
我踢飞几只下落的箱子,及时将他拉出来,全身护住。有一两只零星砸在身上,痛得我直抽气。
当一切归于平静,我抬头再看蒙面人站的地方时,他早溜了。机会稍纵即逝。
“手臂流血了。”声音闷闷得从下方传来
我以为他受了伤,又意识到他因为我的姿势动弹不得,赶紧松开他。不顾三七二十一,拉开他的袖管一看,不由倒抽口凉气。姑且认为瘦骨嶙峋是所有少年的特征,上面遍布着淤青,新旧疤痕,还有灼伤,简直惨不忍睹。
“不是我,是你流血了。”他淡淡地说,慢条斯理抽回那两根芦柴棒,捋平衣袖,望着我。
我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好看,不是阳刚的俊,而是阴柔的美。微微上挑的凤眼,秀气的鼻子,优雅的唇型,大约十三四岁。男生女相这个词跃入脑中,如果不是因为超短黑发,衣着灰暗,说他是女孩子,我也相信。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一扭头避开。我挺不好意思,退开几步,检查自己的伤势。左手臂在流血,被尖锐的木头扎破,不过伤口不深。
“为什么要救我?你根本不认识我。”少年问,哑哑得带着杂音,象公鸭嗓。
我一愣,这还有为什么,难道看他死?
“这么晚了,小孩子不该出来。”我答非所问。
“明天我就十七岁了。”他的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再次打量他,十七岁?瘦得像竹竿,比我矮大半头,只比我小一岁?是我太老成,或是他发育太晚?心里自动自发选了后者。
“哦。快回家吧,淋湿会感冒的。”我说着,左右看看,没半个人影。“再见。”
走了几步,我回一下头。少年站在那儿,透过细密的雨帘,仿佛在看我。快走到巷口时,我禁不住又回头。他依旧一动不动。灯光下,影子显得那么寂寥,在雨点中碎碎片片。那张苍白的脸藏在昏暗中,却透露着灰败和死亡。就在一瞬间,因为说不清的酸楚,我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又朝他走回去。
“你叫什么?”我看着他茫然的表情。
“小傻。”他说。
连名字都浸在苦茶里那般涩口。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晃了晃。
“你可以叫我阿鸿,朋友们都那么叫我。”自我介绍。
“阿鸿?”他说。
“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如果明天晚上你有空,我们能在这儿见面吗?”
“不一定。”那要看他能不能有今天的运气。
“没关系,反正我等到你九点。”自作主张。
没等他回答,我走到巷口,挥挥手,不再回头。
后来小傻对我说,他永远记得那夜发生的事,也永远记得我的笑容。他还说,那是他懂事以来,拥有的最温暖的记忆。
到家时,近午夜。我破天荒地在这时候走进肥仔食记吃宵夜。只有不夜城,才有那么多兢兢业业的客人。贴着厨房的那张小桌,早成为我的专用。
“阿鸿,才下班啊。”那次为我说公道话的伙计跟我很熟了。
“嗯。肚子好饿,你帮我拿点吃的。”肥仔的许诺,让这家餐厅成为我的大后方,早上牛奶都加热好送到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