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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思马因说要马上出兵,一众鞑靼将领的反应不是颓丧和泄气,而是精神大振,发出“嗷嗷”的吼叫声,气势惊人。
这个时代的游牧民族,生存条件恶劣,杀戮和劫掠几乎伴随着他们的一生。
草原上资源紧缺,部落间的兼并战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草原上的人自打出生开始,不是面临被抢劫,就是去抢劫别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是草原上血淋淋的生存法则。在这样的环境中生长,想不嗜战如命是不可能的。
火绫道:“国师请见谅,我并非是要反对您的意见,可若提前进兵,与大汗约定的时间不符,即便杀到长城关隘后方也无济于事……路途上耽误的时间越多,越容易被明人察觉我军动向,给予他们充分的反应和准备时间。”
“嗯。”
听到火绫的话,亦思马因很满意,环视一圈众鞑靼将领,道:“我麾下这么多将领中,论睿智还要数火绫。今后如果我不在你们身边,你们做什么事最好都听听火绫的意见,对你们有好处!”
这话让在场许多鞑靼将领心中不服气,但出于对亦思马因的尊敬,他们依然恭声领命,只是看向火绫的目光有些复杂。
亦思马因道:“之所以急着出兵,是出了一点意外……明廷于上月中旬派出援军,紧急驰援三边。但这路援军故意行动迟缓,其往援方向并非是大同镇和太原镇,而是宣府。在我手里这份公文中,这名统帅援军的将领点明我们的行军计划,请边关各要隘提高警惕。”
“估计公文先到了宣化城,明廷的宣大总督看过后转到了怀安卫城。现在不知道这份公文是否传到了明廷,或者是西北三边!”
亦思马因说出这番话,下面一众鞑靼将领顿时如同炸了锅一般,一位三十岁左右的万户道:
“国师,您的计划天衣无缝,怎会有人知晓?会不会是明廷卫所将领故弄玄虚,知道我们攻城后,写出这样的公文混淆视听!”
火绫脸上满是关切,所有人都打量神色凝重的亦思马因。亦思马因摇头:“应该不是。因为统帅援军之人确实需要我们提高警惕,此人在明廷非常出名,跟我们蒙古人多有交际,他的名字叫沈溪,乃是明廷的状元!”
“啊!?沈溪!”
听到沈溪的名字,正堂内一片哗然。
如果换作别人,鞑靼人或许还不清楚是谁,可对于“沈溪”,在场每个人都把这名字牢记心里,甚至铭刻在骨头上和血脉深处,因为这代表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弘治十三年的那场战事,鞑靼本是得胜的一方,追赶大明残兵到了延绥镇北面的榆溪河,将明军逼到背水一战的境地,结果一个叫沈溪的家伙横空出世,用匪夷所思的方式令鞑靼大军自乱阵脚,而后明军发动反攻,战事的结果是鞑靼惨败。
自那以后,鞑靼各部族发生内乱,此后几年草原上杀得血流成河,日子越过越苦,一直到现在各部族仍旧没有从之前的征战中恢复元气。
但是,鞑靼人崇敬强者,即便在鞑靼人看来沈溪是个罪恶滔天的魔鬼,但仍旧无法阻挡人们对沈溪的崇拜,这是草原人对强者的敬畏,但更多人却是想击败沈溪,赢得草原上所有游牧民的尊重,甚至是成为草原人心目中的大英雄大豪杰。
“是他!”
火绫听到这名字,拳头握得紧紧的,眼睛中几乎要喷出火来,“此人害我草原无数儿郎,是我们的大仇人,我还担心他不来呢!国师,请您准允我带领麾下人马,跟他决一死战!”
亦思马因道:“火绫,切不可以冲动。沈溪是我们草原人的公敌,没有谁不想找他复仇。但是你要记得,对付仇敌最好的办法,是战场上打败他,彻底令其屈服,愤恨是解决不了问题。”
“沈溪是明朝皇帝的心腹,他此番接替的是朱晖延绥巡抚的职位,这个职位,从来就没有四十岁以下的人担任,而明朝皇帝却让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来担当,足以证明明朝皇帝知人善用。”
“明朝皇帝名义上拨给了沈溪五万兵马,具体多少暂且不知,但此人有多危险,我想你比谁都清楚,你带麾下那一千人马去,非但不能取得胜利,反而会兵败沙场,旧恨再添新仇!”
火绫气愤不已,她握紧拳头挥了挥,最后却无奈地放了下来。她旁边一名个子矮壮的万户开口劝解:
“火绫,你消消气,虽然沈溪杀了你丈夫,杀了我们草原人称颂的英雄,但一切都要听从国师安排!”
本来火绫已经偃旗息鼓,可当听到矮壮万户这番看似劝说但听起来更像是挑衅的话,火绫眼睛变得血红,恼怒地说:
“你以为我会忘记这仇恨吗?以前我曾去过明人的汗都,我拿出刀来,要跟他一较高下,甚至邀请他到草原上,在草原大会上跟他决一死战,但此人是个窝囊废,不肯接受我的挑战,还把我的刀扔在地上……这是对我的侮辱,我不杀他,愧为苍狼与白鹿的子孙!”
大堂上寂静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