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嚣张队长(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你到底什么意思?故意找茬吧?”小李心里咯噔一向,顿时有些明白过来,这一次的撞车,和上一次肖大队撞车一模一样,难道是故意的?

肖长信是l市支局的队长,是局长的小舅子,后台可谓扎实,凭借他姐夫的能力,迅速上位,一年还不到的时间里,就攀上了支大队的位置。

虽然很多人不服气,但人家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他们也没有办法。

而像小李这种小人物,就更不用说了,不管是谁当了支大队,他都是拍马屁的份。

前几天他听说肖长信路上开车撞了辆雪佛兰,不仅没有赔偿,反而把人包括车一起给打了砸了。事后被人投诉,却利用手里的权利,硬是颠倒是非给掩埋了过去。

却没想到,会有人来找茬。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欧警官站起身来,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道。

“什么什么人?我们当然是受害者,反正不管怎么样?你们今个要是不拿出个说法来,我是不会赔偿的。”胖子站起来叫嚣道。

吴迪也发话道:“反正我也管不了,车子是你泊的,我就直接找你负责。至于你说他撞了你的车子,那是你的事情。要是没把事情解决了,我们就在这里不走了,直到你们弄好为止。”

“说的没错。”胖子一屁股坐下去,大有来了就不走了的架势道,“哎,现在的警局,都是些什么人呐,忒不讲理了。”

“你们……你们要是再胡闹下去,就别怪我让人把你么轰出去。”小李算是看出来了,对方明显是故意找茬来的,气的大骂道,“你们当这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说不走就不走,还没有王法了!”

“没有王法的是你们吧?”吴迪轻笑道,“我们只是要寻个说法而已。”

一边说着,吴迪还一边隐晦的朝着胖子挤眉弄眼。

这个胖子,除了范建那个贱人,还能有谁?

在过来的时候,吴迪就和范建通好了电话,上演这么一出,就是专程过来闹事的。

“几位,我想大家也都不希望把事情闹大。要不这样吧,我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小李承担一半责任,怎么样?”欧警官站起来,说道。

小李本想拒绝,却被瞪了一眼,不敢发话。

“钱什么的都是小事,老子不差那几张纸!”范建一副商业大亨的模样,摸着肚子道,“人活在世上,就活一口气,凡事要讲道理,我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只要你们把事情说好了,说明白了,我自然也就好说话了。”

“嘿,你还得寸进尺了!”小李再也受不了范建的态度,顿时掏出手机道,“你们给我等着,看肖大队怎么收拾你们?”

小李走出去打了个电话,不多会就走了进来:“你们给我等着吧,肖大队马上就到。”

吴迪和范建对视一眼,正主总算来了。

不多会,一个穿着制服,二十五六左右的男子出现在了门口。

他摘下警帽,走进来就问:“什么人在这里闹事?”

“警察同志,没有啊,我们都是受害者。”范建说道。

“受害者?”肖大队一脸莫名其妙,随后看向欧警官道,“你这个警官是怎么当的,一点小事都处理不了,不知道我业务繁忙,抽不开身么?”

“不是,肖大队,我也不想啊。”欧警官有苦难言,只好把电脑转过来,打开之前调出来的监控视频道,“你看看这个吧。”

肖大队皱着眉头,发现电脑上的视频和自己前几天做的事情一模一样,当下脸色沉了下去:“是谁撞了谁的车?”

“他撞我的。”范建和小李同时说道。

“黑色奔驰s600是谁的?”肖长信接着问道。

“我的。”范建举手回答道。

“超速驾驶,违规驾车,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不摆明了就是你的责任么,闹什么闹?”肖长信一脸不满道。

“可是……可是我一哥们跟我大吐苦水说,前段时间他也是被人这么撞的,不仅没得到说法,反倒是被人狠狠揍了一顿,还砸了车子。现在整天苦闷的呆在家里,茶不思饭不想,人也瘦了不少,我就是看着难受,心想要是这样的话,我哪里算是违规,违规的明明就是他嘛。”范建叽里呱啦说了一大窜,有声有色,跟说相声似得。

“肖大队,你看看他们,分明就是故意来找茬的。”小李指着范建骂道,“这几个不识好歹的家伙,肯定是提前窜通好的。”

“妈的,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不想活了是不是?”肖长信不是傻子,自然也看了出来,顿时喝道,“你们几个最好给我消停点,不然休怪我对你们不客气。其他事情我管不到你们,但是交通和犯罪这一块,我随便找个理由都能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我呸,你算什么大队队长,有你这么嚣张狂妄的么?信不信老子去法院告你,摘了你的乌纱帽?!”马大壮再也忍不住,脱口骂道。

“摘我的乌纱帽?”肖长信怒极生笑,轻蔑道,“你算哪根葱?”

“不错,我就是个平民,我是斗不过你,但你打了我,还砸了我的车,就算倾家荡产老子也要把你高倒!”马大壮唾沫横飞,就差没冲上去报仇。

“你?”肖长信皱了皱眉头,仔细打量一番,顿时轻笑道,“原来是你啊。怪不得,我说哪来这么巧的事情,原来都是你们窜通好的。告诉你们,还有你们几个联合起来欺诈的人,要是再不快点离开的话,我就依法办事了。”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