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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想等等她,可是我怕来不及,我怕再也来不及。
跑出院子,跑上马路,跑上步行桥的台阶,跑上如此熟悉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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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也曾经为了杜宾这样的奔跑着。
那时的杜宾被我紧紧抱在怀里,我咬紧牙关在雨中跑着,那样的执着,那样的不顾一切,仿佛那瓢泼的大雨和震耳欲聋的雷声都不存在,仿佛眼前所有的路人和障碍都不存在,只知道我要拼了命的往前跑,只知道我一定要让怀里的那只小狗活下来。
那时的我,心里想着的只有这件事情。
它活下来之后会不会喜欢我,会不会感激我,十年以后会不会记得我,会不会对傅雨希比我更亲近一些,我想都没有去想过。
而我有多少年没有这样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拼命奔跑过了。
每次想要努力的时候,总是在想着这样会不会超过傅雨希,如果这样拼命还不能超过他,会不会让我看起来很丢脸。每次想要交到新的朋友的时候,总是在想着说什么样的话会显得自己是个不错的人,如果这个人愿意和我做朋友,是不是就能显得我比傅雨希要受欢迎一些。
我曾经以为,只要把所有的事情做到最好,只要重新交到很多朋友,我就可以重新成为可以发光的人,却遗忘了这些光芒到底来自何处。
我想起来了,重新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目的而奔跑着的我想起来了。曾经的陈简佳可以闪闪发光的原因,既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漂亮的外表,也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出色的天赋,更不是因为她有数也数不清的朋友,而是因为她总能为一个单纯到不能再单纯的原因拼了命的努力。
曾经的我会开心地告诉每个人我想成为一个画家,只是因为我单纯地喜欢画画,从来不去在乎会不会比赛输给了谁而感到羞于启齿。
曾经的我上课会挺直腰板坐的端端正正,每当有问题的时候总会把手举得高高的抢着回答,只是因为被老师表扬会让我开心一整天,从来不去考虑会不会这样会不会让我显得不够聪明。
曾经的我会把喜欢的糖果分给每一个朋友吃,只是因为我看到他们接到糖果时开心的笑容会由衷地感到高兴,从来不是为了想让大家喜欢我。
这就是,我曾经发光的魔法吧。
原来傅雨希从来不曾夺走我的光芒。
是我自己,不知不觉中把这些魔法忘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