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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为什么,林岳贤死活不肯去看医生。
惠怡眉实在没法子,也只得依了他。
在香港转邮轮的时候,她还曾经买了一小袋子大米过来,也基本上都在这几天里,全部用来熬粥给林岳贤吃了。
经过几天的休养,林岳贤的身体也慢慢恢复了。
惠怡眉已经回荷福大学办好了继续学业的事儿,但因为已经错过了好几个月,她的功课也有些跟不上了,不由得每天晚上都捧着书看到半夜……
林岳贤也一直都在努力地适应环境。
他不是不懂英文。
但是懂英文,和毫无过程地把英文直接应用到生活中……对于林岳贤来说,有些太过于直接了。
可他也开始了自我调整。
第一天,林岳贤下楼在附近转了一圈。他去街市买了一块牛骨回来,还在楼下的报刊亭里买了一份报纸。然后,他花了一整天的时间看完了那份报纸,而当惠怡眉下了课回到家中的时候,一锅浓香四溢的牛骨汤也熬好了……
第二天,林岳贤走得更远了一些。他去了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在公园旁边的花店里买了一大束鲜花,与一对出来散步的老夫妻聊了一会儿天。回来的时候,他依旧去街市买了一只活鸡请人杀好,还挑了一些新鲜的蘑菇。他仍然在楼下的报刊亭里买了一份报纸。一整个下午,他守着一锅蘑菇鸡汤,看完了那份报纸……当惠怡眉回到家中的时候,小小的蜗居里已经飘满了浓郁的蘑菇鸡汤香气,映入眼帘的,是一束艳丽活泼的美丽花束……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岳贤越走越远。他甚至开始尝试着搭一小段距离的电车,去更远一些的地方逛一逛;与此同时,他看报纸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一周过后,他拿着惠三哥的亲笔信,直接找到了敦普大学……
于是,这一天惠怡眉下了课以后,还像往常那样,拎着装了书本的袋子匆匆往家里走。
她在学校门口遇到了林岳贤。
他一脸的喜色。
“怎么了?”惠怡眉好奇地问道。
她知道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在附近转悠。
这其实是件好事,因为只有多和当地人接触和打交道,才是融入当地最好的方式。
林岳贤笑道,“……你猜。”
惠怡眉诧异地看着他。
其实,两个不算太熟悉的男女住在一起是很尴尬的;可要是说她和林岳贤之间不熟悉吧,她们也已经相处了四三个月的时间,她对他的脾性和为人已经有些了解了……
所以说,惠怡眉确实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才好。
因为名义上,他是她的丈夫,但她却一直努力将他视为室友和伙伴。
至于爱情嘛……
惠怡眉不相信爱情。
可现在,他的表情这样愉悦,语气又这轻松,这让她也有了几分莫明其妙的高兴。
“你……娘写信给你了?”
她明知不可能。
——从国内寄信到英伦,快件都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到;何况她们到英伦不过才一周而已,就算大太太是在她们走的那天就开始写信,也不一定就能收到。
他笑着摇了摇头。
这下子,倒是勾起了惠怡眉的好奇心。
“……你在这里,遇到了一个国内的朋友?”
她想来想去,觉得大约也只有这样的好消息值得他这样高兴了。
他仍笑着摇了摇头。
……还是不对?
惠怡眉老老实实地说道,“我猜不到。”
林岳贤哑然失笑。
“明天,我就要去敦普大学的‘应用机械系’当旁听生了。”他微笑着说道。
惠怡眉瞪大了眼睛!
……这么快!
原本她还想着,等他身体好一点以后,她再带着他去找敦普大学的校长呢!没想到,他自己就把这事儿给办好了?
她又看了他一眼。
他正低头含笑向她。
惠怡眉有些不好意思,便说道,“那我们出去吃?庆祝一下?”
林岳贤笑着摇了摇头,“回去吃,我炖了一锅蘑菇鸡汤,等着你回去放盐呢。”
不是他不想出去吃,事实上,他已经在外头的馆子里吃过几次了。
确实就像惠怡眉说的那样,英伦当地人……似乎对吃食不是那么讲究,馆子里的菜牌上永远只有那么几道菜,除了牛肉土豆,就是土豆牛肉的,确实还不如在家里自己煮点儿吃的。
惠怡眉欣然应允。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家里走。
“那你今天去敦普大学的时候,有没有计算一下搭电车的时间啊?明天早上要几点起来?”她低声问道。
他似乎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便答道,“电车每隔十五分钟就有一班,坐车需要花大约半小时左右,两头步行需要二十五分钟左右……”
惠怡眉顿时有些踌躇。
“那确实远了些,花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去一趟就得花一小时,回来又是一小时,”她犹犹豫豫地说道,“这样的话,要不我们把这现在这房子退了,在两所大学的中间地带租个房子,这样你也不必每天一大早起来……”
“不用。”
他笑着阻止了她,“这套房子挺好的,我很喜欢。”
惠怡眉看了他一眼。
他是真喜欢?还是为了迁就她?
毕竟这里离她上学的荷福大学只有一街之隔,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平时她步行十几分钟就能到了……
“这儿挺好的,你看,我刚刚才认识了在报刊亭里卖报纸的特尔其太太,也刚刚才和在农贸市场里卖活鸡的谢尔夫先生交上了朋友,你就说要搬走……”他努力佯装着不高兴,可他那愉快的表情却出卖了他,“还有我们的房东太太摆在天台上的花……我刚刚才喜欢上这里,你就说要搬走?”
想着他一来就知道和当地最热心,也是最善良的人们打好了关系,惠怡眉莫明其妙的就想笑。
他大约是真的很高兴,竟然一口气说了那么多个字。
“好。”
惠怡眉笑着说道。
两人走进了院子,一前一后地上了四楼。
整个天台都飘满了浓郁的蘑菇鸡汤的特殊香气。
惠怡眉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赶紧跑到小炉子旁边,重新把火生了起来,又把他已经煲好,但是放在一边的双耳锅重新架在了炉子上。
林岳贤虽然在林家的庶长房长大,但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世家公子。
家务活,他是完全不会做的。
也就是到了英伦以后,很多事情都是他亲眼看着惠怡眉在做,然后才学着她,也有模有样的做……
可对于厨艺,他还是半分不通。
惠怡眉还记得他第一天出去溜弯儿的时候,曾经带回来一块牛骨,并且他还用那块牛骨熬出了一锅浓香四溢的汤,可结果她一尝……闻着是香,但尝在嘴里,那膻腥味儿就不用说了,而且还咸得发苦!后来她不知加了多少水,才冲淡了那锅汤的咸味儿,但一锅好汤也全废了。
到了后来,林岳贤知道,熬汤是需要先将骨头或者肉飞水的,飞完水之后再放一块洗好刮掉皮的姜,然后再加水,跟着就放到炉子上去熬,而且还要时刻注意着,水不能干了。
至于调味品,他再也不敢碰了,就等着惠怡眉回来再放。
锅里的鸡汤终于咕噜咕噜地滚开了。
那动静也把惠怡眉的思绪给拉了回来。
她往汤里放了一点盐,试了试味道,然后惬意地眯了眯眼。
她之所以在英伦呆了已近四年之久,却从来也没想过要在这里长期定居,最大的原因就是——直到现在,她仍然不太适应这里。
也许吃食就是最大的阻碍之一?
因此,尽管家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个很美好的回忆,但她还是心心念念地想要回到属于她的那块土块上去……
这会儿能够喝到这样鲜美的鸡汤,实在是太让人高兴了!
林岳贤已经脱掉了外套,他穿着七成新的白衬衣,把衬子卷了起来,把碗筷搬到了走廊上的小桌子那儿;跟着,他又拿了两块长面包过来。
惠怡眉把汤锅放在小桌子上,用另外一个双耳锅做了个开水煮西兰花;跟着,她调小了炉子里的火,又把接了冷水的水壶架在炉子上烧开水。
跟着,两个人面对面地围着小桌子坐了下来,一边小小口地喝着鲜美的蘑菇炖鸡汤,一边啃着又硬又冷的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