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但要中,还得拿个好名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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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剧烈的咳嗽声传来,房间中满是浓烟,屋中人终于忍受不了这种烟熏火燎,红着双眼跑了出来。

苏木刚从街上逛了一圈回来,有些累,就坐在一张躺椅上拿书读着,转头一看,小蝶满眼都是泪水,显然是被新打的灶头折腾得够戗。

“叫你别弄了,偏不听,这下吃苦头了吧,哈哈!”苏木忍不住笑出声来。

“不要紧的。”小蝶伸出脏忽忽的手想去抹眼睛。

“别动。”苏木掏住张手帕递了过去:“你手黑成这样,仔细变成花猫。”实际上,眼前这个小姑娘的脸已经花得五颜六色,看起来既好笑又可爱。

小蝶接过去擦了擦眼睛,道:“少爷,你当我就是苦命啊,可那四房的脸实在难看,老在他们灶头上搭伙,真真是门难进事难看,还不如自己动火呢!”

“却也是,辛苦你了。”

这句话乃是由衷之言,苏木也没想到这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能干成这样,心中颇为吃惊。

自从上次傍晚时去四房的厨房热饭受了气之后,小蝶也是发了狠,掏腰包买了一堆砖∴,头,又雇了个泥瓦匠在自家院子里垒了个灶头,准备自己做饭吃。

今天灶头刚砌成,小丫头就急吼吼地点了火。大约是灶头还是湿的,烟大得厉害,竟将她熏了出来。

对这事苏木也是赞成的,老话说得好:嘴巴搭到人家灶台上,自然要看别人眼色。

苏木本是个外柔内刚之人,内心中还是有强烈的自尊心的。再说,他也不忍心让小蝶一日三餐都受别人的气。

只是,打这个灶头又花去了四钱银子。家里的钱本就不多,这些是越发地窘迫了,再这么坐吃山空下去也不是办法,得尽快想个赚钱的办法来。

这几日苏木成天都出去在城中乱逛,他初来乍到需要花时间熟悉环境。再说,只有出去走走才能想出赚前的法子。

可在城中转了几天,却没想出一个具体的方案。

他首先想到的是烧水泥,可上街一打听,才发现这事干不得。其实,这玩意儿在古代并不希奇,主要是用于垒坟。古人以前建筑坟墓的墓室时本是用砖的,可这东西是上好的建筑材料,容易被人偷窃。于是,世人就将石灰石和黏土烧结在一起,研磨成粉末,和在一起使用,其强度并不比后世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低多少。

然后,他又想过烧玻璃。可现代的玻璃制造需要添加进去不少化学药品,对化工他可是门外汉。

后来,他还想过做蜂窝煤。

可无论干什么,都需要本钱,就小蝶手头那点可怜巴巴的碎银子也只能维持两三个月的生计,根本就谈不上其他。

就眼前来说,苏木只能选择去做那种不需要本钱的生意。

可没本钱的生意……那不是上山去当强盗吗?

如果现在是乱世,干强盗也是一桩前途无量的好职业。问题是现在是弘治十六年。弘治、正德、嘉靖三朝正是明朝最鼎盛的时期,社会稳定,百姓富庶,国家机器前所未有的强大。再说,苏木又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去做这个,纯粹找死。

那么……究竟做什么才好呢?

“少爷,刚才你问我要了三十文钱说是要买东西,买好没有?”小蝶忍不住问道。

以前的大少爷痴痴傻傻,根本不知道生计为何物,就算你给他钱,也花不来。这几日,大少爷好歹清醒过来,却突然问自己要起钱来,也不知道派何用场?

弘治末年,在南美洲白银和日本的铜没有大量输入中国以前,铜钱的购买力很强。

三十文钱足够普通的四口之家吃两天了,少爷一开口就要这么多钱让小蝶心中很是奇怪。

“买书。”听到小丫头问,苏木随意地扬了扬手头的新书。

小蝶眨巴着眼睛又问:“少爷,老爷生前给你留了一屋子书,你都没怎么看过,反花钱出去买?”在她看来,书就书,世界上的书都是一样,看哪本不是看。

苏木一笑,指着封面上的一行字说:“这书和其他书却不一样,你自己看。”

小蝶不满地看了苏木一眼:“少爷,我可不识字。”

“呵呵,我倒是忘记了。”苏木解释说:“这书是上一期北直隶乡试的优秀范文精选,保定府不是马上就要举行童子试了吗,所以才卖这么贵。”

小蝶:“少爷啊,不是我说你,你又不参加科举,花钱买这种没用的书做什么?”

苏木:“谁说我不参加科举,你忘记了,那天我去县衙除了将将六十亩地寄到县学,还顺便报考了今天清苑县的县试,明天一大早就要开考了。对了,小蝶,记得卯时以前叫我起床。”

“你……参加县试?”小蝶张大嘴巴,半天才道:“少爷,你不是又犯病了吧?老爷生前虽然教你读了十几年书,可你连字都认不全,更别说进考场作八股文章了。”

她虽然不识字,可苏家本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几个官,苏木的父亲又是有名的才子,科举场上的事情还是知道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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