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晴雯悲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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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晴雯经老姑柯永菊做媒,嫁到了杏树村的晋老六家,开始的时候,和晋九斤还过了一段很恩爱的生活,只是她太能花钱。

出嫁之前,洪桂芬就告诉他,晋老六这些年收破烂攒了不少钱,让她“抠出来一千是一千”,她也真的是按照她妈教的那么做的,过门之后,每天跟晋九斤寸步不离,晋九斤出去种地,她在地头上打伞看着,晋九斤赶牲口给人家趟地,她也在一旁陪着,自己除了把自己家里头收拾干净之外,拒绝出去打工挣钱。

其实晋九斤挺能干的,除了自家的口粮地,每年开春用骡子给人趟地,这些正财之外,还跟他爸弄废品,每年正经能挣不少钱,在农村人家里,也算是小康家庭了,就算她在家做全职太太,也能过得挺好。

只可惜柯晴雯太能花钱,每天不正经吃饭,坐车去草亭镇下馆子,虽然说是小吃部,但一顿饭下来,也得个三十多块钱,还不断地往家里买衣服,买吃的,蛋糕奶粉化妆品……吃的用的,如果是柯暮霭这样的身价,这么花到也没事,可惜在一般的农户家里,这根本就是在作妖,没钱了就让晋九斤跟晋老六两口子要,要不到就闹,要来就花,花完再要!

用晋老六的话说,那就是“这一千接不上那一千”“全都花的跟流水似的”。

晋老六不给,晋九斤反对,柯晴雯就开始耍泼,当着晋老六两口子的面狂扇晋九斤耳光,让他当众给自己下跪,晋九斤跪了,晋老六看着不像话,过来站在儿子前面,就当是儿子给自己跪。

结婚只半年,柯晴雯就把晋老六家里多年攒下的那点钱给败光了,要不到钱,她就回娘家,扬言要让晋老六下跪来求她才肯回去,后来还是柯永菊上门来说,才算拉倒。

本来她这么闹,日子过不下去顶多离婚,偏生老晋家有个良好的家风,晋九斤盯上了他们村西郊外一处废弃工厂,那里面有两根电线杆子,已经二十多年不用了,他想把电线偷回来卖钱花,于是在一个风高月黑之夜,晋老六,晋九斤,柯晴雯,三个人跑到那处工厂,晋九斤爬上电杆,用钳子夹电线,刚碰上,就喊了声:“有电!”然后一头倒载下来,把脖子摔断,当场死亡。

晋九斤死了,柯晴雯哪里能在他们家守寡,由柯永寿两口子,带上一帮人去老晋家搬东西,老晋家的也不甘示弱,也找了一帮人,差点发生械斗,最后还是柯永菊跟派出所出面,一起给分的,把结婚时候买的家具电器一分两半,柯晴雯得了自己的那份回到娘家,想要再嫁,确实嫁不出去了,只能每天替柯永寿两口子带侄子,每天无所事事混日子。

柯暮霭估计,柯晴雯原来就胸大无脑,智商偏低,在经历过这些事情之后,就开始有些变态了,要不然怎么能这么虐待侄子?看影子这小孩挺乖巧的,又瘦弱的跟个猫崽似的,是个正常人都下不去手打,她确实是个不正常的。

只可惜,这是人家的事,柯暮霭管不着,只能背地里感叹一声,影子命苦,投生成了柯凌霄的儿子,用他母亲生前最喜欢说的一个词来讲,那就是:“造孽啊!迟早遭报应!”

他把影子抱到肉串摊子前面:“把你这里所有的串,每样给我来一根。”

影子立刻就惊呆了,过了会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得满脸通红,拼命地摆着一双小手:“不用不用!小叔叔,不用,我就要一根鸡胗尝尝味就行,小叔,真的不用这么多……”

“什么不用!你记着,以后你要是再想吃了,或者是哪疼哪难受的,就去找小叔叔,你随便找个大人,告诉他,你叔叔是暮霭山庄老总,只要把你送过去,小叔就给他五十块钱。”

影子抱着柯暮霭的脖子,呜呜地哭,旁边人看着都很羡慕:“小孩你就吃吧,你小叔有的是钱,把那几箱子肉串都买下来也不在话下,高兴了给你弄个肉串摊子,撑死你也吃不完。”

很快串都考好了,柯暮霭拿着一串一串地给小孩吃,这些烤串,影子一种都没吃过,就闻过味,幼小的心灵里,不止一次猜测过它们的味道,今天终于吃到嘴了,他小口小口地吃,闭上眼睛咂摸滋味,原来羊肉串是这个味,跟我原来猜的差不多……原来炸火腿肠是这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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