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二大爷荒郊大惊魂(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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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欢变得孝顺了,知道爷爷和父亲爱喝酒,三天两头买瓶好酒带回家,随手拎着几样下酒菜;又给母亲买了几件新衣服。过了些日子,又给母亲添置了纯金项链和戒指。

二嫂见了,眼热心急,背地里数落昌乐,“你成天咋咋呼呼的,吹嘘自己有这本事那本事,看看自己老婆的手和脖子吧,光溜溜的,比脸还干净,再看看你妈和你妹妹,人家脖子和手上,金光灿烂的,那才不枉做一回女人。”

一顿数落,说得昌乐脸上一阵白一阵红,缓了缓气儿,自嘲道,“那有什么呀,他们老赶,不懂时尚,那些破玩艺,早就过时了,现在穷人才戴那些东西,真正有钱的人,全玩钻石。你别急嘛,你等着,将来要是不让你戴上一百克拉以上的钻戒,就算我白做了一回男人……”

“呸!”一句话气得媳妇回嗔作嬉,笑着骂道,“你成心要戏弄老娘呀,等你弄来了那么大的钻戒,只恐怕连老娘的骨灰都不到了。”

二人说笑了一会儿,上床睡下。虽说是夫妻间的说笑,却真的刺伤了昌乐的自尊,从那时起,他对教师的工作,感到厌倦了,不再像往常那样一门心思用在教学上,更多的时间,是跑到学校图书馆里,翻看一些商业营销一类的书刊,指望找到一条致富的捷径。有时也想向昌欢打听一些眼下的赚钱门路,可一想到自己是大学毕业,又是昌欢的兄长,一年下来,省吃俭用的,又在父母这里蹭吃蹭喝,积攒下来的钱,连给老婆买件像样的首饰都不够,心里先是胆怯了三分,不好意思张口。

“爸,昌欢现在做什么生意呀?这么赚钱。”一天吃饭时,趁昌欢不在桌边,昌乐给父亲斟了杯酒,装出不经意的样子,随便问了一句。

恒安经这一问,才突兀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昌欢失业回家,说是到集贸市场蹲摊卖首饰,除了最初的几天,回家后,还和她妈唠唠生意上的事,后来就没再听她提过生意上的事儿。商业行有句谚语,叫做有事无事常在行,说的是,生意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摊儿。可昌欢并不这样,有时半晌午不出门,有时天黑之后才回来,老长时间不见她外出进货,生意却好像挺红火,除了时常给他买好酒好菜,还给她妈添置了几件纯金首饰,光这笔钱,像昌乐这样当教师的,就算不吃不喝,也得攒上两三年,才能买得起,可眼下,这些对昌欢来说,似乎轻而易举就能做到。这些事,不细想,还没觉得怎么样,仔细一想想,吓出恒安一身冷汗。他隐隐感觉,昌欢现在做的生意,和他们家族几代人共同经历过的遭遇,有着某种关系。而这又恰恰是他不愿在昌欢身上看到的。恒安额头涔出一层汗珠,怕被昌乐看出破绽,赶忙端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酒,眉心紧皱了一会儿,缓了缓神儿,才装出并不在意的样子,嘟囔道,“谁知道她成天捣动些什么?”

心里有事,匆匆吃了午饭,恒安回到里屋。见昌乐夫妇吃过饭上班去了,妻子正在收拾碗筷,恒安快速打开衣柜,把手伸进左下角的包裹下,触摸到书稿还在,心里稍稍安稳些,关上柜门,仍觉有些不踏实,借口上街溜溜腿,出门后径直往集贸市场那边去了。

进了集贸市场,人不多,都在歇晌。恒安转了一圈,没见到昌欢,心就悬了起来,预感到自己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根据昌欢每天出门进门的时间推断,她不会离家太远,可能就在城里。

出了集贸市场,恒安往几处闹市区寻去。寻了几处,没发现昌欢。恒安又往长途客运站寻去。离车站不远的一条人行道上,恒安看见昌欢正背向车站,向前走着,两手抄在兜里,显得悠闲得有些漫不经心,离她身后不远,一个乡下人,刚从车站里出来,行色匆匆地跟在昌欢向身后,距昌欢还有十多步远时,昌欢兜里的首饰盒忽然滑落地上,昌欢随后加快了脚步,急忙向前走去,甚至没听见身后有人提醒她东西掉了的呼唤。那乡下人眼见失主急急走远,没听见他的好心提醒,便哈腰拾起首饰盒,正要打开看时,忽然一个老头闪到身前,抻着脖子问,“是什么?打开看看,是什么东西?”

乡下人面色不悦,却又无奈,只得恨恨地打开盒子,刹那,一道金光闪出,盒里是一枚纯金戒指,看得乡下人两眼发直。

“真的!纯金的!你看,价签上写的:24k的,纯度百分之九十九呢,就等于是纯金了,现价八百多块呢。”身边的老头急不可待,一口气说了一大串,乡下人听得拿首饰盒的手,都有些发抖了,停了一会儿,问身边的老头,“丢东西的人走了,咋办?”

“找个地方商量商量?”老头试探着问。

“可这东西是我捡的!”乡下人关上首饰盒,死死地攥在手里,瞪着眼睛冲着老头说。

“我知道,好说,好说,虽说老话讲‘见面分一半’,可这东西是你捡的不假,你理当拿大头,大叔跟着喝点汤,成不?”

“你想要多少?”乡下人问。

“找个地方商量商量?”老头又试探着说,“这里人多眼杂,万一那女的找寻回来,咱就说不清了,是吧?她要赖你偷了她的首饰,咋办?到哪里能说得清?走,咱到那边合计合计,怎么样?”老头边说,边朝不远处的一个楼角努了下嘴。

那乡下人朝那边望了望,正要挪步跟着老头过去,忽然恒安走了过来,冲那老头喊了声,“二哥,别过去了。”

老头见有人喊他“二哥”,脸忽地红了,怕乡下人看出破绽,故作镇静,指了指身边的乡下人说,“他刚才捡了枚金戒指。”

乡下人唯恐自己在分赃时处于下风,将攥着首饰盒的手藏到身后,贪婪地声明,“是我捡到的,大头儿得归我。”

恒安冷眼扫了乡下人一瞥,嘲讽道,“我看见了,你喜欢那玩艺吗?”

“这话说的,有道是黄金动人心,这东西,谁不喜欢?”乡下人咧着嘴说。

“好吧,那就全给你了,我俩不要了,你快走吧。”

乡下人得话,急急如漏网之鱼,转身匆匆离去了。

恒富急得眼红,不住地咂嘴啧舌,埋怨恒安搅了局,“兄弟,你看你,好容易拉来个买卖,你硬是给搅黄了。”

恒安没吱声,冷眼盯着恒富,看了一会儿,才说,“二哥,昌欢别看她结婚生子了,到底还是个孩子,她不懂事,不知深浅,你怎么也跟着瞎掺和?”

这话不中听,恒富心里有些恼,嘟囔着,“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挣点钱花吗?”

“不错,事是不大,钱也挣得不多,可一旦穿了帮,城里人会怎么看咱?一名二声的,昌欢在城里,还怎么呆得下去?她现在工作没了,婚也离了,往后的日子怎么过?”

“怎么会呢?”恒富争辩道,“昌欢这孩子,多聪明呀,做事有根儿,刚才你不都看见了吗?城里人,咱连边都不沾,专拣乡下进城的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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