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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慕容知道是无法让夜色像他和娜拉莎那么熟悉夜战,所以只好找了一个速成的办法,那就是熟悉自己身边的人。(
到时候不用管别人,只要能够确定自己的人在哪就行了。
其实真正的听力训练是通过听就知道周围的情况,甚至是风吹过地面时候的不同动静中,让人能判断出那里的地形。
哪怕是别人活动武器的速度超过音速也能知道,因为当武器的速度超过音速的时候,武器前面会出现空气压缩的现象,无论武器多么快,它都不是最先接触到人的。
团队的盲战不需要叫喊,也不用吹什么哨子。
所依靠的一个是平时的默契,另一个则是身体的听觉和嗅觉感官,甚至是能练出来直觉。
于是上半夜的时候夜色们什么都不做,就是在那里溜达,并且仔细听同伴的声音。
过程是艰难的,有的时候听着听着会让人烦躁。
好再能当上夜色的人心理素质都不错,他们可以坚持,同时他们也知道,公孙家的两个人保证能做到听声音就知道情况的地步。
其实他≥⌒们想错了,公孙慕容和娜拉莎不但能听,还能看到,当然,看到的不是具体的影象,而是气流的变动。
无论多么黑暗,也不管夜晚有多冷,生物只要存在,散热就是不同的,当把内力通过一种方法应用在眼睛上的时候,就看到了。
只是现在两个人还不能把方法教给夜色们,因为那比听更难,还是先练会听之后再考虑其他的吧。
上半夜过去,夜色们可以休息了,他们现在是头昏脑胀,听动静听的,一说休息。他们直接就躺下了,一个个用手揉着自己的耳根,感觉不但疼,耳朵似乎还嗡嗡响。
“把内力作用在耳朵上就缓解了。”娜拉莎好心地提醒一句。
结果她正要补充,告诉大家缓缓把内力用在耳朵上时,话还未说出来,夜色已经做了,然后……
这下子不仅仅是耳根疼,脑袋里面似乎像针扎一样。
“一会儿就好了,不怕。明天恢复的时候记得放慢速度,现在是正常现象。”娜拉莎笑着把刚才没说出来的话说给夜色们听。
翌日天明,夜色起来后,发现确实不难受了,但每每回想起来昨天晚上的经历,还是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三天后,他们训练着,然后在白天的时候遇到了另外一支队伍,这支队伍同样是四万多人。也依旧有攻城弩。
“快跑啊。”娜拉莎大喊一声,带着队伍向湖泊的方向跑去。
只不过后来的四万多人和之前来的人不同了,他们没有急着去追,而是把弩护住。然后相互之间隔着几步远的位置站好一万人。
剩下的三万多人跑到夜色们挖坑的地方,用夜色扔下的工具和自己的武器开始干活。
夜色是要挖出来一个城,而他们则是填土,把夜色挖好的一部分给填平。
夜色只有一百人。干了这些天挖出来的地方,被人家三万多人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给填上了。
然后四万多人就不走了,在这里搭帐篷。还有的人跑到远的地方有水的地方去取水,公孙慕容和娜拉莎带人跳下去的湖泊他们是不过去取水的。
显然他们学聪明了,不想再犯同样的错误,等做好了饭,他们吃饭的时候也是轮流吃,十分之一的人吃,其余的人警惕地搜索着吃饭人周围的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