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39章:春窗曙灭九微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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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明是一个例外。

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自民间,充沛的精力让他有过多的时间去打理江山的同时,还能坚固其他,在旁人看来,礼仪、服饰这种小事,他却当作了大事来处理。

自登基后他不仅出色的完成历代皇帝的本职工作,还以一己之力为大明帝国的子孙万民制定了一套规矩,事无巨细,包罗万象,试图让大明从上到下都循规蹈矩,井井有条。而这些规矩当中,礼仪与服饰是首当其中。

洪武初年,朱元璋召见礼部尚书李源名等人,讨论臣民们的袖子该有多长。最后议决,文官“袖长过手,复回至肘”,“袖口九寸”,所穿袍服长短是“去地一寸”,庶民袖长是“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衣长去地五寸”。对于军官与士兵,则另制定具体规定。

洪武三十年,他又关意臣民们的鞋子,规定庶人不许穿靴,北方苦寒之地则有所宽松。至于什么人可戴遮阳帽或斗笠,也都有明确的指示。

在他执政的三十一年中,对服饰制度进行了十几次定制、修订和增补,密度之频繁开历代皇帝之最,这种服饰制度主要规定哪个等级的人可以穿哪种颜色、质地和样式的服装,佩戴怎样的饰品,哪个等级的人,不能穿什么颜色、质地和样式的服装,也不能佩戴什么样的饰品。这些规定极为复杂琐碎,比如老百姓穿的长袍,离地面要有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宽一尺,袖口宽五寸等。而违反他的服饰制度是要受重处的。

朱元璋在位时,曾经有一群军汉当街踢球玩乐,出汗后就把裤腿挽起来,结果一挽裤腿就“违制”了,接着一群公差上来,把这群军汉抓走,不久后宣判,所有挽裤腿的军汉,他们挽裤腿的脚都被砍掉。这样的事情在洪武一朝并不少,铁与血的管理,让大明从上到下不敢有人挑战朱元璋的底线。

虽说如今离朱元璋时代已经过去了将近五十年,各种规矩风气慢慢被打破,但龙袍终究是忌讳,没有任何皇帝可以容忍,哪怕这个人是自己最信任的人也不例外,王振胆大到触碰龙袍,那无疑是给自己寻了一条死路。

可以说再没有比这个更让人兴奋的消息了。

以他对高航的了解,他相信这个消息一点都不会有假,况且那个人传递的信息上对此也有明确,这一切足以说明,王振在玩火。

对于一个玩火的人,无论他在如何高明,手段再厉害,终究会被火烧。

王振不是第一个但绝不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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