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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雾笼罩着城市一角,使这座还没完全苏醒的城市显得宁静而又平和。
一个中年男人牵着狗,缓缓从晨光中慢跑出来,边跑边查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差一刻七点,再绕过一个弯,就可以回到小区去,然后买了早饭回去叫醒妻儿,这是他每天同一时间必做的功课。
忽然,被绳子拴着的黄色哈士奇开始不安分地吠了起来,有些急躁的叫声回荡在无人的街头,令他生出些不安。平日里这狗安分得很,今天晨跑也没脱离熟悉的路线,为什么狗会做出这种怪异举动?
中年男人试图勒紧绳子,低声呵斥着让狗安静下来,可丝毫不见效果。反倒是似乎对主人极力压制的行为不满,哈士奇用力挣扎,用爪子使劲挠着,终于一个前挺,挣脱了绳索,拔足向远处奔去。
“路路,回来!”
中年男人望了望回家的路,略一迟疑,还是向着哈士奇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这只狗是儿子最喜爱的宠物,要是就这样丢了,儿子一定会伤心不已。
幸而哈士奇一路还在叫着,循着叫声追去,才没被远远甩开。中年男人仔细听着,狗叫好像越来越近,带着他从未听过的急躁与不安。但至少,狗应该是停了下来,这一点让他略放下心。
又跑了几分钟,眼前出现一片开阔地。这是离他家不远的一个垃圾填埋场。当初兴建小区时,开发商明明说这垃圾场会被迁出去,可这事拖了几年都不曾兑现。他们一群业主吵也吵了,闹也闹了,最后索性没事绕着走,眼不见心不烦。
远远他就看到哈士奇围着什么东西,不停地叫唤着,还不时蹦着绕圈子,对他的召唤充耳不闻,仿佛丢了魂一样。他疑惑地皱起眉,向着哈士奇走过去,这只狗从没走过这条路,怎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
哈士奇见他靠近,狂叫着跑过来。
“路路,安静点!”中年男人顺势拉住狗脖子上的绳索,这才仔细向前看去。
他从不曾在这种天色将亮未亮的时候经过这垃圾场,现在看来,朦胧中的垃圾场,像个巨大而又肢干杂乱的怪物,席卷着黑洞洞的诡异旋涡,似乎随时要将人吞噬。那种未知的恐惧,令他不禁却步。
像是感应到主人的退缩,好不容易乖顺下来的哈士奇,再次高声狂吠,跃跃欲试就要向前。顺着哈士奇吼叫的地方望去,先是个朦胧的影子渐渐在他视线里清晰。中年男人暗自松了口气,原来是不知谁家丢在这里的一个破旧沙发,正对着他的沙发背面,已被划得斑斑驳驳。
他定了定神,牵着哈士奇往前走去,还随口斥责着:“不就是个沙发吗?路路你激动个什么劲儿?回去罚你……”
这半句话,在转到沙发正面时戛然而止,他惊恐地瞪大眼睛,脚底像是被定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哈士奇汪汪的叫声,却是手脚忍不住颤抖,脸色青白,半张着嘴,再也发不出半点声音。
沙发上,安静地坐着一个女人,长发在她的肩头披散,发梢早已被血迹浸染,头无力地垂在沙发靠背上。这女人双眼紧闭,脸白如纸,在清晨一缕日光的映照下,嘴角一抹血迹妖冶得触目惊心。但与这副死灰般神情不符的是她唇边若有似无的一丝笑意。
比这更为诡异的是,女人身上的白色毛衣被血浸染了一大片,触目惊心,她左手手臂无力地垂在沙发扶手上,而右手却紧抱着个金发碧眼的洋娃娃。洋娃娃的衣服上已是血迹斑斑,但白皙的肌肤和一双空洞圆睁的大眼睛,为这森冷的气氛又增添了令人脊背生凉的寒意。
这幅画面对视觉的冲击太过强烈与震撼,使得中年男人无从反应,直到哈士奇在他裤腿上狠狠挠了一爪,他才发出一声痛呼,回过神来,慌乱地从怀中掏出手机,拨打了起来。
“对,报警,报警……”
尖锐的警笛声划破早上的一片繁忙。正是上班时间,许多人出出入入,自然是吸引了附近居民纷纷前来驻足观看。警察在垃圾场外围拉起的警戒线,劝阻着围观的人群,一辆警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车门开启,走下两个身影。
“这些人都很闲吗?怎么会有这么多看热闹的人?”
说话的是先走下警车的一个年轻人,他身材挺修长,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极其可爱,水灵灵的眼睛,浓密的睫毛好似小扇子一般,鼻梁小巧坚挺,唇角弯弯像是总带着一抹笑意,再搭配上白瓷般的肌肤、秀气而又分明的瓜子脸,和一头柔软的短发,使得整个人带着稚气未脱的单纯。见到现场的人潮,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像个有些胆怯的孩子。
“程彻!我说过多少次了,你能不能不要露出这种茫然的表情?你要知道,你已经是个警察了,到底有没有这个自觉?”
不满的斥责声出自程彻身边的中年男人,这人面貌生得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威严,眼底流露着犀利与睿智的目光。
被他一吼,程彻忙挺了挺胸膛,每当组长这样连名带姓叫他的时候,就是在即将爆发的边缘,以往经验告诉他,不想考验组长的忍耐力,最好识相地闭嘴。
“那个,组长,我们还是赶快去查看现场吧。”程彻指了指警戒圈内,率先一溜烟溜走了。
董鹏望着他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现在的新人,真不好带,这小子什么时候才能成熟点儿?”说完,也跟上前去。
两人拿出证件,顺利进入警戒线内。刚入内,立即有一名警员迎上前来,“董警官,尸体是一名年轻女性,第一发现人是到附近晨练的居民,我们正在给他做笔录。尚法医也来了,才开始查看尸体,至于死者身份,还在调查当中。”
“好,继续查。”董鹏点了点头取出一双白手套,递给程彻。
程彻不明所以地看着他,“组长,这是要我去干什么?”
“看法医验尸。”
程彻脸色骤变,死盯着那副白手套,不觉往后退了一步,吞了吞口水,“尚法医不是已经在验尸了?我就不用了……”
“还不接着?我手都举累了,你哪儿来这么多废话?”董鹏如电的眼锋扫来,“我们做警察的,难道还怕和尸体打交道?别给我丢人,赶紧去!”最后三个字,几乎是吼出口的,惹得旁人纷纷侧目。
程彻摸了摸鼻子,不敢再抱怨,接过手套,忙向着尸体跑了过去。
董鹏却没有跟上,而是在现场翻看着照片和记录,然后绕着已搬走尸体,只放着一个洋娃娃的沙发端详起来。片刻,他自警员手里要来证物袋,自己也戴起白手套,把洋娃娃小心拿起放入袋子里。
做完这一切,程彻正好也返了回来。手里还拿着记事本,在董鹏面前站定,做了几个深呼吸,脸色看起来比刚才青白了几分,一副随时会呕吐出来的模样。
“看完了?新人会有些不适应都是难免的,以后你就慢慢习惯了。”董鹏气定神闲地拍了拍程彻肩膀,“尚法医怎么说?”
“死者背后中了一刀,凶器就插在伤口上,初步判断,这就是致命伤,但身上是否还有其他伤,需要回去再做详细查验。从尸体僵硬程度和尸斑来看,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在午夜之前。”程彻一口气汇报完。
“没了?”
“就这么多,尚法医说稍后会把验尸报告交到您的办公室,这是在尸体上发现的匕首。”程彻说着,拿出另一个证物袋,交给董鹏,里面盛放着一把外观普通,却是沾满了血迹的小刀。
董鹏伸手去接匕首,顺便将刚才拿在手里的洋娃娃塞给了程彻。程彻举在眼前,疑惑地问道:“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