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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知睡了多久,当我醒来时,看到的是一片未曾见过的景色。≧頂點小說,繁茂的密林,以及在枝叶缝隙中可以窥见的蓝天。一股莫名的恐惧感奔袭全身,我现在只想知道,这是哪儿?
就如同睡眼惺忪时被家里的妹妹扯掉被子大吼起床一般,我感受到了浓浓的恶意。也不知道我的形容是否准确,毕竟我是家里的独苗,妹妹什么的只存在于幻想中。所以说,如果在我脑海中不断徘徊的这股寒意,只是因为赖床而产生的幻觉的话,那就真的谢天谢地了。不过很遗憾,现在的我相当清醒。就如同游戏里被施加了清晰术的buff一样,我现在mp全满,不仅仅是睡意全无,如果能动的话,那肯定是是生龙活虎了。而且视界从未有过如此清晰的时候,停在远处枝头的小鸟身上羽毛的纹理我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这可是曾经高度近视的我不敢想象的。
等等,我刚才突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视力变好了?不是这件事,是更前面的。对,如果能动的话——我现在动不了了!
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这样思考的话,大概也得不出什么有用的结论。我决定放弃思考,优先回顾一下之前在我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
我的名字叫凌越,凌空的凌,飞越的越。虽然从字面上来看是个挺阳刚的名字,不过读音貌似有点误会,似乎还会有人联想到某国际品牌的个人电脑型号,另外与某游戏以及芒果台大热的电视剧中的大西轰重名也是万万没想到的。1米70的个头距离二等残废还有些远,面相虽说算不上帅吧,但好歹对得起观众。不过,即使是这样平凡的我,也有着让世界永远和平的伟大理想,咳咳,和平的生活万岁。这种性格吧,讲的好听一点叫“随遇而安”,说难听点呢就是“不求上进”。兴趣就是我喜欢的一切,特长则是没有特长,就如同猫班长的那句名言:“我只知道我知道的事情”,而我则是“我只做我想做的事”。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了我的脸上,毫不留情地扒开了我的眼皮。“又是一个和平的周六啊,真好。”看了看枕边的手表,我迅速的从床上爬了下来。
去书店看看吧,说不定能淘到什么不错的东西。
一路上,风呼啸着从我耳边吹过,四周的景物高速地向后逝去。也许,这是我这辈子骑得最快的一次了。骑着崭新的自行车飞快地骑在路上真的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前提是不出意外。突然,不知道压到了什么东西,只见四周的景物在我眼前翻转了起来,巨大的惯性把我从车上甩了出去。
完了,肯定疼死了。
幸好及时护住了头部,倒地的位置和姿势也只让我的右手受了一点擦伤。毕竟上午路上车不多,如果刚才有辆大卡车,不,随便一辆什么车经过的话,呃,我就要与亲爱的和平生活saygoodbye了。
“和平第一啊,万幸,万幸。”一边碎碎念一边走向倒地的自行车旁。
“哎,这是什么东西?”倒下的自行车旁,静静的躺着一个暗金色的圆形物体。想要拿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一块怀表。
“就是你害我差点去见马克思的吗!不过是一……”指尖触碰到的瞬间,一种奇怪的感觉油然而生,仿佛这块古旧的怀表存在于此,就是静静地等着来人将它捡起。
表壳并非是金色的,那只是朝阳在它的表面留下的余晖。略微发暗的银色,以及沉重古朴的金属质感,给人一种仿佛上个世纪流传下来的东西的感觉。
“这么沉,不会是银的吧?貌似很值钱的样子哎,但为什么不是金的呢……”算了,还是不想这个问题了,就当做摔倒的补偿好了。我把怀表揣进兜里,重新骑车来到了书店。再之后随便找家快餐店解决了午饭问题,便带着今天的丰硕战果打道回府了。顺便一提,发生了刚才的事件之后至少一个月内我是不敢飙车了。
“这一期的xx,比起前两期来,制作也太水了吧?不只内容乏味无趣,连插图的画风都变得诡异了,该不会是制作组想再骗氪一轮就卷铺盖走人了吧!说好的节操呢?”正当我满怀牢骚地看着刚刚买来的战利品时,一阵困意悄然袭来。
……
“下面播送一则新闻,xx市xx大学一名大一学生在宿舍离奇死亡,死因已查明,系γ射线放射致死,在死者口袋中找到一块含有高剂量未知放射物的矿石,目前已送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该同学所在寝室已被封锁,至于这么危险的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身上,已经无从得知,有关部门将继续进行后续调查。”
“这货也太悲催了吧,听说放射性元素很贵哎,无论自杀还是他杀都不至于用这么贵的凶器吧。”“该说他是rp好到家了呢还是差到极点了呢?不会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就是放射物矿石吧。”“那个人是我们学校的吧,看照片我记得好像见过来着。”“喂!那不是我们的宿舍楼吗?”
可怜的主角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变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
莫名其妙啊!
结果最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到这一片原始森林里,记忆也是只到看书那里就戛然而止,最多也就还记得杂志上的几篇算是有些见解的文章。
天空依旧蔚蓝澄净,而我也只能望天发呆。
与其说是不能动,倒不如说是五感除了视觉和听觉正常(或者说是超常)以外,其余三感尽失啊!一想到可能要永远地与美食说再见,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呸呸,不能净想这些没用的事情,还是先解决目前最关键的问题要紧。
首先确定这里的环境,天空的颜色是饱受雾霾摧残的城市人不曾见过的,而且周围的树木比我现在大学里种植的还要高大的多,鸟鸣声交汇编织成一曲美妙的交响乐,倘若是休闲旅游的话,这片原始森林无疑是个绝佳的选择。
可如果是在这里遇难就是另一回事了,现在我有理由相信躺在这里绝对不是偶然,但自己平日也勉强算是个五好青年,跟周围的人都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再说自己也不是什么名门阔少,这年头劫匪看人的眼光都高了,谁会去绑一个骑二手飞鸽的穷小子。经过一番绞尽脑汁的思索之后,我发现最可疑的还是之前捡到的那块古老的怀表。
怀表这种东西可以算是脱离了时代的物件了。网上有这么一种说法,穷玩车,富玩表,碉丝玩手机,煞比玩电脑。尽管玩表看起来十分高大上,但实际上大家都指的是机械腕表,怀表这么古老的东西,一是不好用,从兜里掏出来看时间,还不如掏手机看来得方便。二来这东西只有掏出来的时候别人才看得见,老一些的古董货还需要手动上弦,麻烦得要死。装比有很多种方式,没必要选择这么麻烦的一种。
所以说,怀表这种东西还是相当可疑的。不过现在也没办法确认了,就连从现在躺着的地方站起来都做不到,更别说去研究一块不知道在哪的怀表了。
这里是原始森林吧,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毒蛇猛兽,虎豹豺狼可能出现在附近呀……想到这里,我不禁又开始害怕起来。我还不想死呢,至少,不想空着肚子去死啊。现在都已经3点了,可我连午饭都还没吃。
这时,我注意到有些不对。话说,为什么我会知道现在是下午3点?而且连现在是15点3分52秒的精确时刻都可以感知到。54,55,56……我什么时候有这么凶残的能力了?
联想到平时看过的小说、电影和动漫,但凡是有些奇遇发生在男主的身上,就一定会伴随着某些特殊能力的产生。从学生宿舍瞬移到荒郊野外也算的上是奇遇的一种了吧?这么说的话,感知时间就是我现在的特殊能力喽。
“我现在内心感到悲痛欲绝。”如果有什么名人名言能反映出我内心的写照,那以上这句自是当仁不让。一边看着近乎固定的风景,一边读秒计时,同时还需要时心吊胆地提防未知的危险,作为一个普通的国产大学生,这份任务过于艰巨了,简直无情。
可毕竟离奇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既然自己无力改变现状也只好安然接受了。
夕阳渐渐染红了蓝天,随后便悄悄地消逝在地平线上。
夜晚的天空,还真是宁静的可怕啊。不同于白日的蔚蓝,那是一种幽暗深邃的蓝,似乎有种奇特的魔力,让整个树林都安静了下来。
不想了不想了,干脆就这么睡一觉好了,或许醒来之后就会回复和平的日常了。
……
沐浴在幽蓝月光之中的凌越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只是我们的主角没有看到,不久之后,一弯粉红色的小号新月悄悄地爬上了夜空。
一夜过去。
阳光穿透了层层木叶,洒在了凌越的脸上。“又是和平的一天啊。”刚想起床的凌越发现似乎全身都用不上力气。睁眼看到的依然是那片蓝天,充满生机的大树以及早起的鸟儿。
生活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美好个毛啊,连早起的鸟儿都有虫吃,我都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啊……哎?话说为什么没感觉到饿呢?难道这也是穿越异界附带的新能力吗?
似乎已经接受了现实的凌越开始逐渐考虑自身的问题了。
好吧,先整理一下思路。大约昨天下午2点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鬼地方,然后一直躺到现在,这附近似乎是一片荒无人迹的树林,全身无法动弹,没有力气也没有感觉,甚至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究竟是什么样子。别人穿越都是车祸雷劈什么的,我连自己怎么过来的都不知道,更别说什么因为某无良神明的失误,穿越后得到免费外挂的奇遇了。不过自己也算是拥有了2项特别的能力。
其一,可以准确得知现在的时间,虽然我觉得20块钱一块的电子表也不会表现的差到哪去。
其二,似乎不吃东西也不会感觉饿来着。饭钱省了。
还是坑爹啊,根本不能帮我离开这里嘛,难道我要在这里呆上一辈子了吗?
几万年来,人类用智慧战胜了饥饿和寒冷,但人类战胜不了时间,更摆脱不了寿命的束缚。然而,即使是虚构的永生者们,也有着他们无法战胜的事物——孤独。
无论是谁都好啊,来个人吧,让我离开这里吧,拜托了!
无论是谁都好,让我离开这里吧!
上天仿佛听到了凌越的祈祷,只见旁边的树林中猛然窜出一个庞然大物,一个箭步便来到了凌越的眼前,还没看清这只野兽长什么样子,可怜的主角就已经晕了过去。
……
而就在凌越所在之处的附近,响起了人类呼喊的声音。
“可恶,绝对不能让那只疾风狼跑掉,它已经受伤了,不可能跑得太远。”
“是!”
2.
趁着主人公不省人事,我们暂且调转一下镜头。
双林城位于利贝尔王国西部,在小城的西边则是一处被称为遗迹森林的原始森林,穿越以及森林,更西面的地方被人们称作“奇幻树海”,小城便是因此而得名。城主卡特·劳伦斯男爵是一个和蔼的老人,如今年过半百,却仅有一支独苗。只可惜他的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优良传统,倒是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老来得子的劳伦斯一贯的娇宠,造就了卡奥斯目空无人,狂妄自大的性格。平日里卡奥斯可没少作威作福,不过毕竟双林是个边境小城,这里民风淳朴,在老男爵的治理下,人民也还算是安居乐业,卡奥斯总归还是个孩子,也没做出过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小少爷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大家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不过今天的卡奥斯就不那么幸运了,人们只见他呲牙咧嘴地冲进了城主府,左臂上还挂着一道吓人的血痕。好在城主府有不少低级治疗术卷轴,仅仅是皮外伤的话,还是很容易痊愈的。
“是哪个混蛋伤了我的儿子,我要找他算账!”劳伦斯男爵看到儿子身受重伤(只是看起来如此),不禁眉头一皱,一股怒火窜上头顶,他合上厚厚的手抄本,对小说中的内容兴致全无。
“父亲,原本我想去奇幻树海历练一番,却没想到刚走到森林外围,就遇到了3阶魔兽疾风狼,幸好用上了提前准备的爆裂术卷轴,才得以逃脱。可恶啊,一定要让它尝尝苦头。您现在马上派人去追,它也受伤了,应该跑不远。”
劳伦斯男爵单手扶额,按了按太阳穴。或许是受到自己爱看书的影响,他的宝贝儿子从小就喜欢看一些乱七八糟的小说,什么勇者屠龙啊,英雄救美之类的。平时在城里随便疯疯也就算了,只要没闹出人命,自己怎么都能帮着扛过去。没想到他这次竟然想要只身进入奇幻树海,那片传说中的禁地!没有失去这个宝贝儿子已经是万幸的事了。不过仔细想想,只是遗迹森林的话,又怎么会出现3级魔兽呢?
“你确定你遇到的是一只3级的疾风狼,而不是普通的白狼或者灰狼?”
“怎么可能啊,如果只是普通的狼类,凭我2级剑士的实力,就算来个十只八只也完全不在话下。”
“嗯,确实,好吧,我现在就派卫队出去剿灭这只疾风狼。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话,这么放任不管也只会威胁城中百姓的人身安全。不过我希望你能够从这次的事件中吸取教训,只是森林的话还好,一步都不要踏入树海!没有人知道那里究竟有什么!我就你这么一个儿子,你的生命对我来说比我自己的还重要!再过些年我就老了,双林城城主的位置还要你来接管。我知道你喜欢那些冒险故事,勇者传说,但是那些传说中的人都是拥有绝对实力的。你跟着杜伦学了半年剑术,如今也只是一名2级的剑士。你要是真想证明你自己的实力,就去参加2个月后的科勒斯学院的入学考试吧。现在你也已经16岁了,我也不该把你关在这偏僻的小城里了。你先回去养伤吧,这几天禁止你外出胡闹。”
“终于不用继续窝在这个大陆的角落了!”此刻的卡奥斯心中只有这么一个念头,至于之前受的伤和派遣卫队讨伐疾风狼的事情,早就被他抛到九霄云外了。
见卡奥斯离开自己的书房之后,吩咐下人把卫队长叫到这里。
“有什么急事吗,劳伦斯大人。”来者有着一头简短干练的灰白色头发,看起来年纪也就20出头,便于行动的皮夹上满是细小的伤痕,挂在腰间的剑鞘也同样挂满了划痕,显得黯然无光。但这里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双林城不折不扣的最强者,卫队长渡轮。
“刚才卡奥斯去遗迹森林的时候,碰上了一只疾风狼。你也知道,平时森林里连2级魔兽都少的可怜,如今却出现了3级的疾风狼。为了保护城内人民的安全,我认为应该立即对其进行剿杀,一旦这种野兽出现在城中,将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虽然同为3级的你在平时不一定打得过那畜生,不过好在卡奥斯逃跑的时候给了它一发爆裂术,直接命中,现在它也应该受了不轻的伤。我现在就命令你,带上我们双林的护卫队,立即赶往遗迹森林将其消灭!”
“是!大人。”杜伦领命后,便去调集人手,进行准备工作去了。
“哎,也怪我这些年来太惯着那孩子了,让他养成了那么多坏习惯。虽然平时经常跟卫兵们出去鬼混,倒也没闹出什么太大的丑闻。毕竟是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呆了14年啊,也确实该让他出去见见世面了”劳伦斯男爵渐渐陷入了沉思,似乎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往事。
……
时间回到现在,遗迹森林——
“可恶,绝对不能让那只疾风狼跑掉,它已经受伤了,不可能跑得太远。”
“是!队长。”
只见一队士兵灵活的穿梭在树木之间,而他们此行的目的,便是那匹3级的魔狼。无论是队长杜伦还是普通的士兵,都没有穿上平日的铁甲,而是相当轻便的皮甲。因为他们都知道,这跟与人战斗完全不同,疾风狼的智慧绝对不足以让它学会使用武器,而这种生物在袭击之前总会先来出几发风刃进行试探,直到确认目标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之后,才肯冲上去用利爪撕裂目标。另外,疾风狼这个名字本身就将它的特性暴露无遗,这是一种以速度见长的魔兽。而战士们对付这种魔兽最好的方法,便是趁它不注意之际迅速地冲上去,力求一击重伤。
“若不是亲眼看到它受了那么重的伤,我还真不相信我们有机会猎杀一只3级魔兽呢。”士兵们一边追逐,一边聊天。
“是啊,虽然我们都知道以杜伦队长的实力,正面交战足以打败大部分3级魔兽,但如果疾风狼想要逃跑的话,没有4级的实力是无论如何都追不上的。”
“如果这次成功的话,我们也能拿到不少奖励吧,3级魔兽的晶核可是能卖不少钱呢。”
“有话回去再说!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追上那畜生。保存体力!”杜伦下令让手下闭嘴。
“是!队长。”
队末的艾克虽然一言未发,但也同样抑止不住心中的喜悦之情。如果能拿到奖金的话,离目标就更进一步了……
奔跑中走神的艾克只觉得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身体便失去了平衡,随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不要紧吧,艾克?”
“还好,只是摔了一跤,不用管我,你们快追!”
已经达到2级剑士标准的艾克,当然不会因为一次意外的跌倒而受伤。
“真是奇怪,今天的我是怎么了?竟然在执行任务的关键时刻犯下这么低级的错误。”
眼看小队已经离开了自己的视野范围,刚刚站起来的艾克环视了下四周,发现了绊倒自己的罪魁祸首。只是,当他的目光接触到那个古银色的圆形物体时,便再也无法离开了,时间仿佛在此定格。
略微发暗的银色,以及沉重古朴的金属质感,似乎暗示着这是一件拥有历史的器物,它的存在仿佛铭刻了过去的时间一般。虽然明显不同于周围的其他事物,但是它出现在这里,却并不显得突兀。艾克发誓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个东西,但心中却出现了莫名的亲切感,仿佛它出现在这里就是为了让自己捡起来。
接着,艾克向这古怪的东西伸出了手——命运的轮盘从此开始转动。
3.
艾克捡起这块奇怪的圆形物体,轻轻掸掉上面的泥土,揣进了口袋里。
尽管被队友抛下了一段路程,艾克也没有放弃执行任务,他只要沿着队友留下的足迹继续追踪就好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艾克发现大家聚在一起,全都停了下来,同时也听到不少惋惜的声音。
“哎,真是倒霉,结果还是让它跑掉了。”
“谁会想到这家伙竟敢闯进树海。”
“换做谁都会一样吧,与其必然被杀还不如抱着一线生机去试一试。”
“白跑一趟啊,好在也没什么损失,在这边境小城,整天这么闲着,再不动动估计就改变成废人了。”
“可不是吗,日常训练倒是在做,可平时根本用不上咱们。”
“都别废话了,虽然没能杀死那畜生,不过任务总算是完成了,赶紧回城主府交差吧。”杜伦见状,下达了归府的命令。
“是,队长!”虽然有时候吊儿郎当,但这帮家伙也算是训练有素,而且一个个又对杜伦的实力佩服的不行,所以执行命令还是挺迅速的。
归队的艾克,依旧排在队伍的末尾。
“失败了吗?”艾克谨慎地问了一句前面的队友。
“虽然没有杀死,不过任务也算是完成了。真是可惜啊,刚才杜伦队长看到了那家伙,便一个人全力冲了上去。你也知道队长使出全力的时候,我们都帮不上什么忙。等我们追过去的时候,发现队长已经是站在奇幻树海的边界了。没有任何生物能够走出树海,哪怕仅仅踏入了一步。这也算是大陆上的常识了。”
但艾克的心思已经不在疾风狼身上了,他现在正在纠结,要不要找人看看自己捡到的是什么东西,如果能卖一笔大价钱就好了。
回到城主府之后——
“嗯,这样啊。”劳伦斯男爵仔细听完杜伦的报告,轻叹了口气。
卡奥斯逃走时用了一张爆裂术的3级魔法卷轴,这东西即便是在大一点的城市,也算是紧俏货。但如果刚才杀掉了那只疾风狼,它的毛皮和魔晶核的价值,就远比一张3级魔法卷轴值钱的多了。不过能拿一张3级魔法卷轴换自己儿子的一条命,劳伦斯还是觉得不亏的。
“算了,能把它赶到树海也算是为民除害了。下去吧。”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