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范强提出可以支付费用,郑云飞仍然不为所动,最后范强将价钱提到了五千,郑云飞还是坚决拒绝了。
回到家中郑云飞将这件事当作笑话告诉了妻子黄芬,黄芬对此来了兴趣,给丈夫出谋划策,意图挣下这五千元钱。
按照两人的计划,郑云飞拷贝的一份“依然永恒”公司的纳税资料,交给了妻子黄芬,并把范强的手机号码也给了她。黄芬第二天就利用公用电话给范强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自己手里有“依然永恒”公司的财务资料,如果他需要,可以卖给他,并给他发了一份模糊了各类数据的资料过去。
范强确定后,两人成交,范强将五千元现金存入了一个叫许多多的农行卡内,黄芬取出钱后,将资料传给了范强。
案子就这样破了,郑云飞被市税务局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被检察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提起了公诉,黄芬被刑事拘留十五天,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一万元。
范强拒绝说出他抵毁“依然永恒”公司的目的。被刑事拘留十五天,并且限制出境。“依然永恒”公司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经法院审理,范强和某晚报共同赔偿“依然永恒”公司因名誉受损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亿五千六百万元。某报社赔偿80%,范强赔偿20%。在范强给付全部赔偿款之前,限制范强出境。而“依然永恒”公司只免除了某晚报的赔偿责任。范强的阴谋全部破灭,出国梦成一枕黄粱。
至此这一起“依然永恒”公司资料泄密案件才告一段落。这些都是后话,先予说明,后不再提。
---
李晓晴返回上沪的时间,是某晚报登出这篇文章后的第二天晚饭后。李晓晴一出现在别墅小区,就被不时到御翠别墅小区溜达一圈,寻找新闻的记者们发现了。
第二天一早,某早报就以一篇《‘依然永恒’公司董事长,怒而返沪追求真相》为题,报道了李晓晴在御翠小区现身的事情。
李晓晴并没想过早的出现在上沪商界的视野中,而是准备低调地参加完“依然永恒”公司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后,就立即离开上沪,回奉京呆在老公的身边。她在小区中走动是去父母的别墅,没想到还是让记者发现并给捅了出去。
这一天中,李晓晴的电话就没有闲过,振铃声是接二连三的响起,让李晓晴不胜其烦。但是知道她这部手机的人,都是上沪商界的精英分子,李晓晴又不能过分耍大牌,拒接他们的电话,只好耐心地和每个人都客气了几句,这些精英们的电话,无非是对某晚报记者的卑劣行径表示了谴责,说几句愤愤不平的话,再对“依然永恒”表示慰问和精神支持。李晓晴对他们的关心表示感谢,然后说声经常联系,就此别过。
李晓晴离开上沪后,她的手机就扔在了上沪的别墅里没有带到奉京,所以在奉京她少了很多的打扰,李晓晴身边有李兰、李菊两个保镖24小时常伴左右,她不带电话并不影响家里人寻找她,公司的人找她自然是另有途径。
说起来,李晓晴这部电话的电话号码已经使用了五年多,还是在南云四方城和陈宇星分手后,回到上沪购买的,虽然号码非常平常,但是意义却非凡,李晓晴就没舍得换掉。许多上海商界大佬们对李晓晴的电话号码嗤之以鼻,但是也不得不佩服,李董事长对这些身外之物的寡淡和无视。身份达到了一定高度,并不会去注重这种特殊的电话号码,号码是给别人记得,即使你的号码再烂、再难记忆,你的身份够高,一样会有人想方设法记住你的号码。你的号码再靓,对别人没有用处,一样被人忘到脑后。
今天有两个电话是李晓晴必须接听的。
程鹏的电话是最早打进来的一个,他简单地将新闻发布会的准备情况向李晓晴做了汇报,又将这个月的公司经营情况汇报了一下。
程鹏道:这几天‘智能精灵’的海内外的下载量有明显放缓趋势,从统计数字上看,下载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使用用户已经接近饱和,再过一段时间下载量将固定在一个稳定的区间。每天的下载量不会超过百万次,每曰的下载收入不会超过一亿美元,
明天公司要发布的内容,是公司的第一款电子产品,即时翻译器,将以外包的形式生产,“依然永恒”公司为此已经成立了一个销售公司,主管公司今后所有的电子产品的销售,今后所有电子产品生产,将全部采用外包形式,公司不设生产工厂。即时翻译软件将不采取线上下载的方式,也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技术转让,在五年内将保持即时翻译器的唯一姓。
再有一个电话就是上沪市常务副市长史义夫打来的,他对在上沪市发生这样抵毁一个高科技企业之事表示了道歉,表示上沪市将不遗余力地支持“依然永恒”等高科技企业的发展,高科技企业应该享有的优惠政策一样也不会少,请李晓晴放心。同时表示,明天的新产品发布会他将参加,看一看“依然永恒”公司又有什么震惊世界的产品要问世。
关于税务局泄露企业资料的事,市政斧正在积极处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
李晓晴对市政斧对“依然永恒”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表示了感谢,她说道,公司不仅不会撤离上沪市,并且会加大在上沪市的投资力度,为上沪市的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并热烈的欢迎史义夫副市长参加明曰公司的新产品发布会。
双方的交流融洽、友好。共进行了半个小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