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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终于见到了吴立,这个池河帝国四大公子之首。
吴立没有在正厅见胡忧,而是选择了花厅。
胡忧知道,这吴立还没有把他看很重的原因。如果他此时是以不死鸟胡忧的身份来,吴立不但会在正厅见他,而且还而亲自出门相迎,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刚那才样的事了。
不看重就不看重吧,胡忧有办法让他看重的,苏门达尔那么难搞,都能搞定,这吴立的痛脚已经在他的手里抓着,他还能飞到哪里去。
吴立给胡忧的第一映像就是富贵。
他身穿一身金线压秀的白袍,全身上下那是闪闪发光,却并不给人那种暴发户的感觉。仿佛他天生就应该穿成这样,那种草民穿的布衣,不适全他。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互换了一下,自认吴立那身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显不出这样的效果。他就是一痞子流氓,穿不出那种贵气。
吴立不是单独见胡忧的,他身边有四个俏婢,俏婢之边,还有站立着三排武士,除胡忧进来的这个门外,全都守着带刀的侍卫。排场十足。
吴鑫魁一进来,就给吴立下跪行礼。胡忧并没有跪,如果是进来之前,没有先遇上吴紫紫,那么他现在是会跪的,对于跑惯江湖的他来说,下跪并不算个事。为达目的,别说跪,就算是趟着那都没有问题。
不过在经历了吴紫紫的事之后,胡忧就改变主意了。刚才在吴紫紫问他是谁的时候,他没有马上回答,还弄出那么多的事,表现出来的是强势。现在他必须得把这种强势保持下去,才不会引人怀疑。
而且强势有强势的好处,他之所以选择吴家,就是想借吴国来挑事,弄得池河帝国内部不稳。这样的工作,太弱势的人,做不了。草民溅如狗,死一百个,当五十双,谁会多看你一眼。
吴立没有理会下跪的吴鑫魁,而是把目光转到胡忧的身上。略带三角的眼睛,上下打量了胡忧好一会,冷哼道:“你叫无名?”
胡忧不卑不亢的回望着吴立,颔首道:“是的,小人无名。”
吴立挥退身边的侍女,坐直身体,看着胡忧的眼睛道:“听说你是来投靠我的?”
胡忧没有半点惧意的回道:“可以这么说。”
吴立点点头,突然喝声道:“既然这样,你见到本公子,为何不跪。”
胡忧挺了挺身子道:“从小我师父就对我说,有本事的人,不需要向任何人下跪。无名自认有几分本事,所以不需要。”
吴立本以为胡忧会说什么跪天跪地跪父母之类的话,没有想到,胡忧居然说出这样的话。
吴立微微愕然,不怒反笑道:“有意思,真有意思,你是本公子见过的,最狂的人。我到想知道知道,你有什么本事。”
胡忧气势已经放出来了,当然不能就这么收回去。大踏前一步道:“我能治好公子身上的羊角风”
吴鑫魁要不是跪着,这会肯定得吓得坐到地上去不可。他可从来没有跟胡忧说过,吴立的身上有羊角风呀。这是吴府的机密,他哪能乱说。
吴鑫魁刚要解释,吴立一摆手,没有让他说话。
吴立冷冷的看着胡忧好一会,眼中闪出无限的杀气,道:“你的胆子很大,你知不知道,胆子大的人,一般命都不长。”
胡忧跟本无视吴立那故意装出来的杀气,哈哈大笑道:“这我到还是第一次听说,我只知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吴立脸上杀气一收,道:“听说你是韩国人。”
胡忧点头道:“不错,韩国人川。”
吴立脸色稍缓道:“听说你们韩国人,很喜欢说大话,我怎么能相信你真有治好羊角风的本事。”
胡忧自信的说道:“有本事的人,说出来的话,不算是大话。公子想要证明,一点都不难,只需要小小的证明一下就可以了。羊角风是属于遗传性疾病,我相信贵府不止公子一人有。公子大可以随便找上一人,来试试药。最好是找那每天都会发作的人,我会给公子答案的。”
吴立定定的看了胡忧好一会,突然哈哈大笑道:“有意思,真有意思。好,那我就信你一回。我吴立一向敬重有本事之人,只要你真能治好这羊角风,我许你一世荣华富贵,金钱美女任你取舍。”
胡忧心说又是一世荣华富贵,柳氏给一世,吴鑫魁给一世,你又给一世,这可就是三世了啊。不知道我走的时候,能不能折现呢。我家里那群小不死鸟,可饿得很。
胡忧知道,这回应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不然就不太对头了。
吴立看胡忧那满眼对金钱荣华的渴望,暗暗的在心里点头。他有的是金钱美女,不怕手下贪财好色,就怕下面的人,什么都不要。
离开花厅,吴鑫魁对胡忧真是亲热得不行。长期在下面干事,他早就炼出了一双火眼金睛,自然知道,如果胡忧真能治好羊角风这病,那么他马上就会成为吴府的红人。就连吴立,都要高看他一头。胡忧是他带回来的,只要胡忧得宠,他自然水涨船高,前途不可限量。
吴立让吴鑫魁安排胡忧的住宿问题,吴鑫魁一拍胸脯,就让胡忧住到他家里。看来他是打算吊死在胡忧这棵歪脖子树上了。
胡忧在吴鑫魁安排的房间里还没有坐下,就让吴鑫魁给拉上街了,非说要给他洗尘不可。胡忧看看跟着吴鑫魁一起来的那几个人,差点没有笑出来。刚才他们还一个个像躲梅毒一样躲着自己,这一转眼,又热情起来了。
胡忧是什么人啊,当然不会说破,也是满脸笑意。这些人将来可都有用,搞事嘛,一个人能搞得起来吗?
一行七人,笑声连连的出了吴府,一路上看来路上的其他吴府之人,全都瞪眼。胡忧得罪吴紫紫的事,瞬间就传到了府内所有人的耳朵里,看胡忧他们居然还这么高兴,他们全都很纳闷。
吴鑫魁道:“无名兄对那小楼还算满意吗,要是不喜欢,跟我说,我再给你换一个地方。”
吴鑫魁这次是出了血本了,把一栋刚刚建起的独立三层小楼给了胡忧住,那本是他预备给三姨太做绣楼的呢。
胡忧露出了只有男人才看得懂的坏笑道:“满意,那是相当的满意,特别是小楼里的物件。”
吴鑫魁听着微微一愣,马上就猜到了胡忧话里的意思。那小楼里,配有一个十七岁的小丫鬟微微,那是他几个月前买的,还没有来得急用,就接到命令去林桂。刚才把小楼给胡忧的时候,他到把这微微给忘记了。现在听胡忧这么一说,他也不好就要回来,一咬牙,给胡忧得了。只要有权,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胡忧现在,可是他飞升的希望。
吴鑫魁哈哈笑道:“无名兄真有眼光,那丫头叫微微,原是一个小贵族家的小姐,因为老爹犯了事,被去了户籍,打成女奴。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弄回来的呢,这回到是让你给享受了。”
胡忧一脸色色的笑道:“吴大哥不会是想要回去吧,我可先说好了,那微微我很喜欢,不打算还你了。”
吴鑫魁心中暗骂,脸上却一脸的笑:“兄弟这话就见外了,只要是兄弟喜欢,别说一个微微,就算是我老婆,你都随便。女人如衣服嘛,兄弟才是手足”
胡忧两眼放光的看着吴鑫魁道:“吴大哥这话可当真?”
吴鑫魁心中一跳,合着我当笑话说,他当真话听了。这小子,真是天包了胆。不行,这话可是得说清楚了,不然老婆生孩子,弄不清楚是谁的。
吴鑫魁笑得有些干道:“呵呵,笑话,这句是玩笑。”
胡忧一脸失望的说道:“可惜,可惜,我还想一睹嫂嫂的风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