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六三章 秘密谈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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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荷属东印度,就不能不提一下闻名遐迩的“兰芳共和国”,这是华人在海外建立的第一个共和国,几乎是和美国同时建国,美国是在1776年发表《独立宣言》正式脱离英国统治,而也正是在这一年,在东南亚还有一个名叫罗芳伯的华人在婆罗洲带领华人和当地土著一起建立了兰芳共和国。

世人只知道民主共和制首先来自美利坚,其实不然,不能将同时建国的兰芳共和国除外。这是亚洲第一个现代共和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之一,兰芳共和国携手当地土著居民,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长达107年,直到19世纪末才由于国小力弱被荷兰殖民者所灭。

“兰芳”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其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抽税。

“兰芳”政权类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订立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实行民主制,当地行政机关的“太哥”(首领、负责人),由各级公民公推投票选出。官员除了组织抵御外敌和征税,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断案”,重罪要斩首示众,打架斗殴要抽藤条(鞭刑),口角是非要红绸大烛赔礼道歉。

在罗芳伯时代,荷兰人的势力还没有进来,法度都是罗太哥说了算。罗芳伯去世后,江戊伯被众人推举继任太哥。江戊伯是罗芳伯的嘉应府老乡,武功超群,更兼忠心耿耿。在他之后,还有十一任太哥。其中有两任都是重新当选,从第六任刘台二开始,太哥被改称“甲太”。

“甲太”,这是荷兰人人授予的官称,也就是说,从这时起,兰芳的首领。除了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的批准。而副首领,也改称为“甲必丹”。从这时起,荷兰人的势力越来越大了,兰芳公司要向荷兰人纳税——当然税率是可以谈的,荷兰人会留下一部分给兰芳公司。而就是这位刘台二。一度曾因为被指勾结荷兰人,被族人关起来并免职。

或许从这时起,就开始有人开始把兰芳公司称为“兰芳共和国”。而兰芳人他们自己,却从来没这样自称过。

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内民众并不知道有兰芳共和国的存在,直到兰芳共和国灭亡半个世纪之后,它才真正被国人注意到。当时出了一批谈“中国殖民史”的书。罗香林于1941年所著《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是其中之一。罗芳伯大约是从那时起成为名人的,兰芳共和国也至此得到追捧。

兰芳共和国在国家领导人的产生上,结合了古代的“禅让制”,创立了禅让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上任领导在去世或下台前,推荐下届领导,但其能否出任大总长则需要多数公民赞同。罗芳伯当了18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临终前。他推荐同样具有文韬武略的江戊伯做下届总长,后经选举,江戊伯果然成为继任领导,并出色地继承了罗芳伯的未竟事业。

刚刚建国没多久,罗芳伯就派人回国觐见乾隆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大清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但乾隆皇帝根本不想理睬这些“天朝弃民”,也不承认这个南洋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为此,罗芳伯郁郁而终,临终前他还交代国民。无论今后谁为国家领导,归顺大清之心决不可变。

或许罗芳伯当时派人回国向大清请求称番带有一定的政治意图,就是找了一个强大的靠山,因为当时清朝正式康乾盛世,而荷兰人当时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兰芳共和国虎视眈眈,罗芳伯的举措虽然失败,但清政府最终同意与兰芳共和国开展贸易。兰芳也借助此点,向外制造假象,宣称兰芳已经是清朝的藩国。此举果然唬住了荷兰人,荷兰人担心对兰芳的入侵引起清朝的反对,他们不得不停止对兰芳的骚扰。

但是清朝政府很快走向了衰败。1840年与1856年的两次鸦片战争,暴露了大清帝国的**无能。由于清朝屡次败给西方列强,荷兰人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再顾及境外的事。于是荷兰人趁着1884年中法战争之机,入侵兰芳共和国。

兰芳一方面全力进行抵抗,另一方面火速派人请求清朝派兵支援。但此时,清朝自身的统治已摇摇欲坠,根本顾不上去援救这个海外“弃民”所建立的国家。得不到清朝的支持,武器装备又与侵略军相差很远,兰芳共和国终于被荷兰殖民者灭亡。不过,由于害怕清政府做出反应,荷兰当时还不敢公开宣称已经灭亡兰芳,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国家以便进行统治。直到1911年清朝灭亡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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