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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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郑之蔽也;申,蔡之捍也。邓抑申之翼也。蔡、郑培邓以固申,而楚未能逾冥厄以窥中国。蔡桓之贤,郑庄之力,犹足以保邓,而申亦蒙其保,则二国莫之保而自保矣。郑庄死而国裂,蔡桓卒而献舞以不仁无礼,亏申、息以媚楚,楚无忌以向蔡、郑,而邓之会所谋者圮矣。

蛮荆之陵中夏,中夏召之也。向令齐桓、晋文早起于数十年之前,其免于此乎?然使楚祸不炽,则齐、晋抑无所资以见功,而成乎霸。霸之兴,楚激之也;楚之祸,蔡、郑成之也。《春秋》详录突、忽之事,以悯郑之衰,贱献舞之败,同于亡国之辞,以是为东周之大故焉矣。

春秋十有二公,以嫡冢立者寡矣,见于策者,子同而已。吕朴卿谓文、成、襄皆嫡出,襄母定姒非嫡也。文、成皆无考,或实妾母所生,未追尊,故不见于《经》尔。然则有土之君,耽于嬖妾,而夫人之不见答可知矣。

呜呼!母爱者子抱,庶孽争而篡弑兴,乱所由炽与?妻有定尊,而妾无固宠,宠弛爱移,则长幼不足以为序,而唯母是凭。人挟可立之势以为招,无赖之奸,因以窥宫壶之厚薄而树之援。虽欲靖之,其将能乎?

且崇者色也,替者德也。色不胜德而色为妖,故春秋之君无有能永其天年者也。庄、僖、襄、昭之享国较长矣。庄生以乙亥,而薨以己未,四十五年而已。

襄生以丙戌,而薨以己未,三十四年而已。昭生以辛丑,而薨以辛卯,五十一年而已。

僖差长于闵,而子般之弟也,以序考年,逮其薨也,固犹在四十五十之间也。命之不延,国之不固,遗嗣子于襁褓,以危社稷,不亦哀乎!般之生也,在哀姜未入之先也。襄之生昭也,年方十有六也。

生长富贵,气未盛而欲已昌,君父不能戢之,妇寺从而导之,以溺所爱而自为摧折,百里之侯犹若是也,而况富有天下者乎!三代之季,世教衰,先于贵者。

汉、唐以降,典礼大亡,国无寿主,其流及下,天下亦无寿民。天地之大德几乎息矣。

女戎早,祸败长。《坤》之初六履霜,不以其时,驯至于上,其血玄黄,而天地毁,可弗惧哉!

周建伯禽于鲁,假之天子之礼,以尹东诸侯,威福亦重矣。故垂及东迁,而鲁之声灵犹足以争齐、宋之衡而有余。桓公在位十八年,执玉而见者九国。

东海之滨,方城之外,蔑不宾也。齐乐得之为婚姻,宋、郑争与之为合离,虽其取国逆理,内怀惭惴,乃天下固莫敢凌焉。先君之泽长矣。

鲁于是时,得自强之主,秉礼而修戎好之纪,亲周室以正诸侯,其视齐、晋之主夏盟,犹桔槔之视抱瓮也。而桓公躬亲抱慝,苟且图安,早幸宋冯之与同病,受其饵以成其乱。由是而所以为邦交者,率颠倒来去于一喜一怒之间,如妇人之好恶,无有恒也。俄而与齐亲,俄而与齐战。俄而若向卫而又背之,俄而若背卫而又向之。

乍为宋取,则频月奔走,以纳宋于怀,乍为郑邀,则一旦寒言,以推宋于刃;迨所必欲成者篡郑之突,则又仰呼吸于宋而不羞其反。晨夕观望,如弱草之依风而莫有劲,鲁于是寄命于他人,而自丧其淫威矣。

威之既丧,则为之而不成,求之而无与听。故其所始终十八年之间,欲托义问以修方伯之事者,唯救纪之一事而已。乃与结王姻,而不能固请之王,以争之于齐;助之战,而所与偕者,唯狙诈不常之郑。

屈己以求乎燕、宋,而燕、宋顾为齐用。计穷力诎,则唯率纪以请盟,而纪之存亡唯齐操矣。盟齐于黄,而纪无望于鲁,纪亡不救,而天下胥无望于鲁。失纪以失天下,鲁之衰,遂终春秋而不振。

呜呼!桓以逆窃国,而天下景从,先公之望也。庄以正得国,而廷无侯氏之迹,桓丧之也。寓国命于齐、晋以成其霸,而晚且托命于吴、楚矣。

邾、莒之不竞,而君见辱,相见执矣。故鲁之衰,《春秋》之所悼也;桓之衰鲁,《春秋》之所恶也。

周有桓而天下无王,鲁有桓而宗周无霸。之二桓者,同归王咎,咎在无恒。《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有致羞之道,不患天下之无承之者也。

诸侯贿而春秋始,大夫贿而春秋终。诸侯贿而天下无王,桓王始之也。大夫贿而天下无霸,晋昭成之也。

齐桓起,诸侯不得以贿相援立;晋霸之未衰,大夫不得以贿交诸侯。既无王又不得霸,利人乘之为利,故鲁贿郑,宋贿鲁,郑贿宋,或移其土田,或迁其重器,乃至责而不偿,则奉之为词以相伐。

当桓王之余,微桓、文,封建废矣。故逮乎范鞅、梁邱据之私鲁,荀寅之求蔡,范鞅之责宋,而天下复裂。呜呼!贿之败人,天下无极也。贿行,而封建不立矣。然而先王乂安天下之条理,于是而益著焉。

贿以裂封建,而封建终以持贿。故春秋之世贿行于上,而犹尼于下。《春秋》之所纪,《诗》之所刺,无有责贿于民者也。非贿人之有忌于民,法持之也。井田未圮,则/民无甚富;仕者世禄,则官无甚贫。

官无甚贫,民无甚富,故虽有贿,人不取小腆之锱铢,以益其所本足。若许之田,郜之鼎,季孙之锦,乐祁之杨楯,皆阡陌之氓所必不得有,以应贿人之求者。故周之天下持之四百年,而桓、文犹足以治。

逮商鞅之徒,破井田,右强豪,以恣yin民之富,而民始可以给贿人之求。贿人乃不责赂于诸侯,而责之民矣。不责贿于诸侯,故欲灭则灭之,而无容幸免;责之民,而民之憔悴于虐政者,极也。

故或曰有治人无治法者,非也。治人之有,不敌贿人。无法以治,待之治人。乃治人之不可待,而贿人相寻。三代以下之天下,所以相食而不厌也。

民穷而激为盗贼,民困而息肩于夷狄,盗与夷乃安坐而食民,悲夫!故后世之末造,虽得清慎之相,刚正之吏,终不能禁天下之贿,而多欲之桓、文则为之有余。得百治人不如一治法,谁谓其无治法哉!

郑树冯于宋以收宋,宋树突于郑以收郑;冯立而宋亲郑者十年,突立未几而旋合鲁以伐宋。齐树御说于宋以收宋,宋树昭于齐以收齐;御说立而宋亲齐者,终桓之世,昭立未几而旋党楚以围缗。上无明主,诸侯自相援立以树其党。当其树之,固挟自为之心,不足以定交,而只以建敌,无惑也。然郑厉、齐孝之所为,则已甚矣。

宋两受施而报以不忘,其犹有人之心焉。两施于人而不见报,且终援突而睦于齐,则庶几乎长者之事矣,故宋滨亡者再而终免。郑庄之强,遽衰于突;齐桓之霸,早绝于孝,是知虽以乱世私利之谋,亦唯信以为成败之主。

子曰:“大车无輗,小车无兀,其何以行之哉?”大车者,喻君子之以信行义也;小车者,喻小人之以信行谋也。小人而信,虽困不败,而况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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