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实验设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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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告示,穆琼心里一松。

他的那封信, 想来霍二少已经看到了。当然, 也可能看到的不是霍二少而是别人, 但这没有关系。

青霉素的制作方法,他原本就是打算公开的, 其实给谁都可以。

若是出了意外, 拿到它的人心术不正……那他马上将之交给别人,也来得及。

左右这是救人的东西, 而不是害人的东西,得到的人总不可能拿它来害人。

穆琼正看着这个告示, 魏亭就拿着几本希望月报回来了, 他将希望月报分给办公室里的老师, 道:“这天幸竟将稿费全部捐出, 当真是个性情中人……不过也不奇怪, 他的家境应该不错,多半还留过洋,所以才对抽水马桶什么的这么了解。”

“校长, 真有这么好的马桶?”盛朝辉问, 他家虽然家境不错,但用的一直是普通马桶。

“有。”魏亭道:“不过在上海,能用上的人还不多。”

要用抽水马桶,必须要有配套的下水管道什么的,现在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用上。

而且, 现在的有钱人,也不会非要用这个。

雇个人一天给自己刷几十遍马桶,绝对比买抽水马桶装抽水马桶简单便宜。

“我也这么觉得。”穆琼点头,又道:“真希望哪天我也能用上。”

“一定可以!”魏亭道。

魏亭对《我在百年后》这篇文章非常喜欢,上次他让学校里的国文老师读给学生们听,而这次,他依然如此要求:“孩子们在读书之前,先要明白他们是在为什么读书!他们应该多看点这样的文章,这样才能知道未来的道路要怎么走。”

老师们当然没有意见。

像李衍一魏亭这样,把这篇文章读给别人听的人不止一个。

之前《我在百年后》第一次刊登,希望月报就卖断了号,而这次……哪怕希望月报已经一次印了两万份,依旧一天就卖光了。

而买到的人,都觉得很值。

这份月刊里,刊登了足足三万多字的《我在百年后》,完全可以让人看个够!

就连穆琼,都觉得希望月报着实给力。

这时候的杂志,尤其是刊登小说的杂志,往往提前一两个月,就已经把下期内容定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希望月报留出这么多的版面给《我在百年后》,着实不容易。

要知道,这时候不管是纸张的质量还是印刷质量,都比不上现代,印的字也就比较大,月刊虽厚,但三万多字,已经占掉整本刊物的十分之四了。

平安中学的学生,都不曾订阅希望月报,但《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他们却都读了。

“魏校长真好。”

“是啊,当初我爸妈还担心这所学校不好……我觉得我们学校,真的再好不过了!”

“我同学没有考上平安中学,去了别的中学,他们学校别说英文了,物理化学都是不教的。”

“我觉得我这么读下去,一定能考上大学!”

“听说魏校长要建个大学,我们到时候可以去考!”

……

学生们都很感激魏亭,感激过后,便讨论起《我在百年后》来。

“如果我也能去百年后看看就好了!”

“我倒是不想去百年后,只想让百年后当真变得这么好。”

“我们一定要努力!”

……

傅怀安也在这些学生中间。

听到周围人的话,他的心里也翻滚起激昂的情绪来。

原本,因为早上被霍英身边的人盯着锻炼了许久的缘故,他是打算在学校里补眠,好好睡一觉的,但现在……

他不睡觉了!

他要好好听课!

傅怀安都被自己感动了,同时也有点懊恼,他竟然忘了今天是希望月报出刊的日子,没有提前去买,也不知道等下能不能买到。

傅怀安到底还是没能买到希望月报,只能失落地往家里走去。

早上起得早不说还被盯着锻炼,又上了一天课,他进家门的时候累得很,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

但他一进家门,整个人的状态就变了,身体紧绷起来。

他又在家里看到了霍英!

霍英的生意不是做得很大吗?他应该很忙才对,为什么傅蕴安都没回来,他已经在家里待着了?

傅怀安郁闷极了。

更让他郁闷的是,霍英的面前摊开了一本杂志,那本杂志还挺眼熟的,正好就是他想买的希望月报。

傅怀安等着霍英批评自己,但霍英一直没开口,见状,他就打算绕过霍英,偷偷进屋去……

“呵……见了我这个哥哥,都不知道要打招呼的?”霍英冷笑着看向傅怀安。

傅怀安欲哭无泪。

“算你运气好,我今天还有事出门,就不教育你了……还不快走?”霍英道。

傅怀安立刻就跑了。

霍英这才拿起手上的希望月报,去参加宴会。

他现在已经没有刚来上海的时候那么忙了,但依旧每天晚上都有应酬。

他今天参加的晚宴的组织者,是一位在晚清赫赫有名的官员的孙子。

清政府虽然被推翻了,但那些大世家依然屹立着,毕竟这种大家族里出来的孩子,打小就受到最好的教育,不是普通人比得上的。

这位的爷爷是大官,他的父亲在晚清时曾出使欧洲,他和他的兄弟姐妹则都去国外留学或者游学过……虽然清政府没了,但他们一家依旧显赫。

霍英刚进去,就发现几道鄙夷的目光落到了自己身上。

他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总有那么一些人看不清局面,在他家老爷子手上有枪的情况下,竟然还看不上他们。

霍英正这么想着,那几道目光已经收了回去,而接下来,所有人都对他很热情,没有丝毫怠慢。

但他觉得挺无聊的,相比于跟这些人虚与委蛇,他更乐意待在家里和弟弟一起吃饭,再不济去见见穆琼也好。

霍英觉得非常无聊的时候,穆琼拿着两封信,走出了家门。

他换了一家邮局的邮筒,投出了自己的信。

在清政府还没有建起自己的邮局的时候,就已经有洋人在他们的国家开了邮局了,五十年前,清政府有了自己的邮局之后,洋人的邮局也依然开着。

因此,在如今的上海,不仅有政府自己的邮局,还有法、美、日、德、俄等国开设的邮局。

当然了,再过五六年,洋人们开的被国人称为“客邮”的邮局,就会因为国内爱国青年的强烈抗议而陆续关掉。

穆琼将信投入邮箱,然后就去买了点吃的,拎着回了家。

他大晚上出来的理由,就是要买点吃食。

穆琼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正在看希望月报。

上一期的希望月报,穆琼买了一份回家,这次也一样,而《我在百年后》这篇文章,不仅外面的人喜欢,朱婉婉和穆昌玉也喜欢,甚至爱不释手。

穆琼买回家的吃食是芝麻大饼。

芝麻大饼扁扁的,一个有盘子那么大,里面裹了豆沙,面皮上则撒了芝麻,吃起来很香。

“哥,你不是不爱吃甜的吗?怎么买了这个?”穆昌玉不解地问道。

穆琼也不想买这个,只是没看到别的能买的……“给你吃的。”

“谢谢哥!”穆昌玉笑道,拿来一把刀子把大饼切成四片,给了穆琼一片。

穆琼接过慢慢吃着,然后问:“《我在百年后》这部小说你们已经看完了吧?感觉怎么样?”

“很好看,但没有哥哥你写的好。”穆昌玉道。

朱婉婉也点头。

穆琼:“……”

穆琼将味道跟豆沙月饼很像的大饼塞进嘴里吃掉:“你们不用哄我,我很清楚,这个故事写的比我写的要好。”

“哪有,他写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东西,没有你写的实在。”朱婉婉道。

“娘,你不喜欢这个故事?”穆琼问。

“也没有……”朱婉婉道,《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她其实挺喜欢的。

“这个故事写的很好,比《留学》和《求医》要好。娘,昌玉,我希望你们多看看,看里面的女人都是怎么生活的。”穆琼道:“我们已经从穆家离开了,你们应该拥有新的人生。”

朱婉婉愣了。

这故事里的女子,一个个都活得自由潇洒,她也能这样?

像朱婉婉一样,看了《我在百年后》,然后羡慕百年后的女子的生活的人有不少。

这本书描写的百年后的一切,都太过美好了。

他们现在,真的很想主角张幸走出精神病院去外面看看,好让他们也能看到更多的东西。

可惜的是,要等一个月,才能看到下面的内容。

一转眼,新的一天就来到了。

《求医》刚刚完结,《我在百年后》就紧跟着风靡上海,而今天,大众报上还会刊登楼玉宇的新作。

楼玉宇的新作是什么,大众报一直藏着掖着,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但越是这样,期待的人越多。

看过《求医》《留学》,又刚看了《我在百年后》的人,口味都被养叼了,他们这会儿,就惦记着楼玉宇的新作。

震旦大学。

郑维新一大早,就拿着大众报进了教室,他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只一眼,他就看清了穆琼的新书的名字。

“流浪记?这个故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小说的开篇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的生活。

豆豆面对苦难的生活,没有丝毫抱怨,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再多的有趣的事儿,也不能掩盖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的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胜一筹。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这个故事,完全是从豆豆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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