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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破烂的小旅社,收银员就是老板,下午闲暇时间,扣着鼻屎看着电影。旅社是旧房改造成的,不用登记身份证就可入住,标准间八十一宿。
像这样的小旅社充斥着整个城市的小巷子,这种地方,向来是藏污纳垢之地。
一辆价值连城的豪车缓缓行驶过来,在小旅社门口停了下来。
福特,铂金限量版的房车。
这车要价二百多万,主要有钱你都没地方买,非官方进口。
而且这车子一看就是改装过的,估计得造个三五百万吧!
车门打开,先是五六个保镖左右涌了出来,这阵势,把小旅社老板吓得够呛,鼻屎都不敢抠了,站起身来,怔怔瞅着。依稀间,可以看到这些保镖的腰间都别着——枪。
总共六个保镖,一个司机。
房车的空间很大,足够装下他们,而且一点不显得拥挤。
六个保镖分散开,形成一个防守的包围圈,眼神锐利,四下里扫了一圈。感觉差不多安全,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其中一个壮汉打了个手势,旋即,几个保镖纷纷后撤一步,缩小包围圈的范围,拢在车门口。
随后,霍百亿从车内走了下来,神色匆匆,奔着旅社里边走去。
霍百亿走的很急,不敢在外面露面,深怕事情败露被施满江察觉到了。
南华王的可怕,已经深入人心,除非他死了,否则,霍百亿日后绝不会在西北露面。
为了谋杀,霍百亿已经推却所有的商业活动,对外宣称,自己身体不适,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有关于霍少安的事儿,外界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瞎子严重警告过霍百亿,霍少安被杀一事,不许对外宣扬,一旦造成社会舆论,他霍百亿将负全责。
外边人都在传言,各种新闻头条,娱乐杂志。
说二世祖霍少安嗑药飙车,被碾的稀巴烂,死无全尸。有的说霍少安夜夜笙歌,纵欲过度,死女人肚皮上了……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反正很难堪。
这年头仇富心理扭曲的人很多,一个个疯狂点赞,各种骂娘,诅咒霍家全家死绝了才好,那话说的,一个比一个难听。
每天一早起来,看着霍少安黑白相册,看着那一摞关于霍少安各种惨死的新闻……为人父,谁能受得了?
霍百亿要报仇,哪怕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十五个亿都砸施满江了,也不差再糟蹋点。
……
二楼最后一间不起眼的小房间。
霍百亿在门口停了下来,准备敲门,手却停在半空,然后又放了下来。
可知道屋子里边可是血玫瑰的人。
血玫瑰,国内顶尖的杀手组织,号称死神之手,只要是被血玫瑰盯上的目标,没有不死的。
如果有的选择,霍百亿向来不喜欢跟他们这一类人接触,都是不要命的人,急眼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想到惨死在施满江手中的宝贝儿子,霍百亿咬了咬牙关,咬肌紧绷着,深吸了一口气,最终敲了敲房门。
“进来吧!”
声音很低沉,放佛来自地狱,不夹杂半点感**彩。
房门打开。
霍百亿跨进房门,他的那些保镖也纷纷跟随霍百亿一块涌入房间,随后,房门再度关上,一切归于宁静。
坐在霍百亿跟前的是一个老头,穿着朴素,看着像刚进城的乡下小老头,床脚下,还有一篮子土鸡蛋。
像眼前这样的小老头,霍百亿从来没有关注过,就好比风中的飘絮,直接被无视掉。
没想到,血玫瑰西北高级负责人居然是个拎着一篮子土鸡蛋的小老头,霍百亿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房间了?
除了小老头之外,屋子里还有个小女孩儿,看着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的特别的可爱,精雕细琢,皮肤白皙,像个瓷娃娃一样。最骇人的是,她身上穿着的居然是南华三中的校服。
倘若施满江在这儿的话,定然会大惊失色。
借用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哪怕它藏在荒无人烟的大漠,还是深埋地下数千米,终有一天,日月也难比他璀璨的光彩。
施满江脱离狼巢后,回到南华不久时间,便是崭露头角,焕发光彩,到现在的威震大西北。
施满江是狼巢的王,而且跟血玫瑰有过节,一门心思要灭了他们血玫瑰,血玫瑰又怎能不盯着他。
施满江回到南华后不久,血玫瑰的人便紧随而至,无时无刻不盯着施满江的一举一动。
施满江杀了霍少安的时候,血玫瑰的人就在现场。
霍百亿联络他们,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是奔着施满江来的。
“霍老,请坐吧!”
小老头虽然穿的破烂,气场却是不小,饶是身价百个亿的霍百亿在他跟前都战战兢兢,总觉得这屋子不通透,透着一股子阴冷的味道。
小老头招了招手,示意小女孩儿。“看茶。”
霍百亿可是大客户,一般人的,根本用不着老头亲自出马,连联络员的面都见不着。
当然,对手也不简单。
小老头从装鸡蛋的篮子里边拿出一个档案袋,翻阅开,旋即抬眼瞅着霍百亿,嘴角微微扬起,浅露出莫名的笑容。“咱明人不说暗话,霍老约我们来,是想让我们帮忙处理掉施满江的吧?”
血玫瑰干的就是这一行,其实说到底,小老头一直觉得自己跟钟点工差不多,有什么人让你烦躁的,花点钱,帮你清理干净,让他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
“咳咳!”
提起施满江,霍百亿更加紧张,手心全是汗。左顾右盼,似乎施满江就在他左右,直勾勾盯着他一样。
施满江就是个疯子,他胆敢杀了霍少安,就敢杀他霍百亿。
上次侥幸捡回一条命,没下次了。
要是再落施满江手里,霍百亿必死无疑。
霍百亿痛下决心找血玫瑰对付施满江,可谓是付出巨大的代价,不但准备好出一大笔钱,最重要的是把他自己的命也押上了。
来的时候,霍百亿已经安排好了,昨天就跟上边打了申请,今天他的私人专机要从牛舟飞往四九城。跟着,从四九城飞往国外,护照签证助理早帮他办好了,就等着他出发。
“呼呼!”
深吸一口气,霍百亿点了点头,那张刻满沧桑岁月的老脸上,布满杀机。“没错,你开价吧!”
只要能够清除他的噩梦,花多少都不成问题。
“花多少钱,要看对方有多大的能量了。”
“价钱方面你放心,绝对的童叟无欺,至于诚信,那更不用我说了吧!”小老头翻开卷宗,粗略的浏览了一遍,随后说道:“施满江,原名不详,本姓萧。”
“九七年入伍。”
“入伍后不到三天,全班的人,包括班长在内,全被他揍了一顿。”
“一个月后,施满江荣获个人竞技类比赛一等功。”
“第二个月初,格斗夺得头冠,射击第一。成绩突出,破格进入尖刀连某部队。番号就不提了,那个尖刀连是从抗日时期一直传承下来的。号称是铁血部队,别人是不怕死,他们是怕不死。”
可想而知,这样的一支部队有多么坚韧的铁血意志。
“进入尖刀连后的第七天,施满江就跟人干仗了,以一当十,把七八个人干翻,其中一个老兵肋骨被打断七根,吐不少血。”
因为这件事儿,施满江非但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得到上局的赏识和认可,大力培养施满江。
从那以后,施满江在部队名声大噪,挑战各种生理极限,浑然不顾生死,造就无数传奇,一度打破记录。
施满江曾经呆过的部队,他所创造的神话,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
但是竞技毕竟是竞技,即便再玩命也玩不出什么花样来,在舒适的环境中成长,很难经受的风雨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