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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岁的江诚结婚了,新娘是金发碧眼的美人,家里是欧洲财阀,姑娘本身也很优秀,哈佛的学霸,毕业后还创立了科技公司,又美又强的霸道女总裁,但名字很温柔,叫露丝。
露丝比小诚大两岁,是在一场酒会认识的,小诚二十一岁时,去了国外的俱乐部打球,没两年他就成了全球闻名的球星。
因为俱乐部几乎是黑人球员的天下,华人球星少之又少,高大英俊的小诚也就显得更加注目,国内很多姑娘都是他的粉丝,还想和他生猴子,国外姑娘更加热情,主动投怀送抱的都有不少,但都被小诚拒绝了。
因为他要练童子功,他不能功亏一篑。
而且他对这些姑娘没兴趣,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大概得看感觉吧?
当和露丝第一次见面时,小诚就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快,眼睛也总是朝那姑娘身上瞥,小诚不知道自己这样算不算一见钟情,他就跑去问大哥。
小诺已经是国家的大宝贝,秘密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他的生活很平淡,每天都在实验室里,几乎不和外人接触,自然也不会交女朋友,不过他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因为他根本没想过结婚,更不会谈恋爱。
女人太麻烦了!
他不想浪费时间。
耐着性子听弟弟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废话,小诺终于不耐烦了,打断问道:“你现在想不想见她?”
“想!”
小诚毫不犹豫点头,昨晚他还梦到那姑娘了呢。
“你一见钟情了,去追吧!”
小诺表情平淡,毫无起伏,小诚愣住了,继而狂喜,兴冲冲地就朝外跑,他要去找他的爱人了,大哥肯定不会错。
不过,他很快就停下了,返回来傻乎乎地问:“哥,我还不知道她叫啥?住哪里也不知道。”
“你不是在酒会上看到的吗?问问主办酒会的人!”
小诺不耐烦地出主意,浪费他半个小时。
“对哦,哥,还有个事。”小诚没走,欲言又止。
“有屁快放!”
小诺的耐心快耗光了,冷气叟叟的,小诚赶紧问:“妈不让我找外国媳妇,那姑娘是外国人,咋办?”
“生米煮成熟饭,再结个果,妈总不能不要孙子!”
小诚眼睛放光,开心地跑了,他就知道大哥有办法。
身后的小诺,将电脑里之前打开的页面关掉,上面隐约还能看到一排字——
喜欢一个姑娘时,会有什么样的症状?
会时时刻刻地思念姑娘,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小诺勾了勾嘴角,果断关掉了页面,这种狗屁话,也就蠢弟弟会信,他要去做实验了。
小诚很快就打听到了露丝的信息,他的朋友都觉得他是痴心妄想,毕竟露丝家世好,自身还这么优秀,小诚一个平平无奇的球员,哪来的胆子去追这么一朵霸王花?
以前也有男人胆大包天,去露丝面前套近乎,结果被露丝无情拒绝,还嘲讽了一通,将男人的尊严踩在地上践踏,还撒了把辣椒粉。
之后,就再没男人敢去追露丝了,主要是脸面受不了,这姑娘毒舌还无情,没有男人降得住。
而且露丝也公开说过,她不需要爱情,更不需要婚姻,公司就是她的老公。
俱乐部的人都不看好小诚,觉得他会被霸王花欺负得哭鼻子,还有人下了庄,赌小诚能坚持几天。
第一天,小诚黯然回来,他去约露丝吃饭,露丝让他滚。
第二天,小诚再约,露丝还让他滚。
第三天,第四天,连续十天,他得到的回复都是滚,而且还不是露丝亲口说的,是她的助理说的。
露丝的助理也是女人,和她一样冷漠无情,说话比刀子还扎人。
小诚却越挫越勇,因为他和哥哥打电话请教了,哥哥说,好女怕缠郎,让他一定要坚持下去。
其实这句话,也是小诺在网上搜索到的,他本来想劝弟弟放弃,但顾及到蠢弟弟第一次喜欢上姑娘,他就浪费了一分钟搜索了下,得出了这么一句宝典,然后传授给了小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