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你行你上(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魏征在宫门外苦等了半天。

不见到皇帝他不回,初夏的太阳午间已经有几分晒人了,但老魏很执拗,太阳再晒也晒不蔫他要跟皇帝好好掰扯掰扯的决心。

最后老魏晒晕了过去,毕竟是个文官,平时靠的是嘴皮子利索,身体素质方面很一般,如今不比当年骑驴云游天下当道士那会了,那会人年轻,又到处跑,所以身体比较强健,现在已经大不如从前了。

宫门前的监门卫军官们倒是吓一大跳,再怎么不受皇帝待遇,可这魏老头那也是堂堂秘书监,更是政事堂参政啊。

皇帝听说魏征坚持要求见,都在宫门前晒晕了,也只得无奈的对秦琅等人道,“这个魏玄成,真是块狗皮膏药一样,粘上就撕不下来了,朕真想一道敕令将他也给贬到岭南去。”

秦琅劝说皇帝,“魏太监虽然有些有些拗,可做为一个谏臣还是很合格的,陛下的朝中,也确实需要一位这样能够坚持的谏臣,铁骨铮铮,难得。留魏太监在朝,也是向天下人释放出陛下海纳百川的信号,是一面榜样。”

李世民无奈摇头,“朕又岂不是这样想的,可有时他就跟个苍蝇一样整天在耳边嗡嗡嗡的吵,是真的烦人。”

“好了,这事情就这么说定了,你们若不想也被这魏玄成吵的头痛,那就赶紧走吧。”

长孙无忌跟秦琅都不愿意留下来听魏征废话,于是纷纷告辞。

出宫时,长孙无忌倒是又恢复了那副笑脸,仿佛刚才几次在殿中为难秦琅的不是他一样。

“三郎啊,我不是始终不看好世封之制,也不看好你经营武安州,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瞎折腾了,这凭白又送出一万贯钱了,何必呢?”

“长孙公,就算是普通的地主老财,遇个丰年积攒了个三五十贯钱,也知道说拿这钱买田置地。钱啊,就是一堆铜,本身又不能吃又不能喝的。只有这土地,才是真正能够传家兴业的啊。”

“其它的一切都是浮云,我劝长孙公,倒不如好好考虑一下,若是能够转而支持陛下的这个世封制,那还能趁早占先机挑块好封地,岂不是很好?”

长孙无忌见说不动秦琅,便也就笑笑罢了。

“不管怎么说,我那也只是政见不和,对你私人没有意见。你家现在搞这么大,若是钱财方面有短缺,可以直接跟我说,我可以让府里给你凑一凑。当然,若是你名下有什么产业,想要出手变现,我更愿意接盘。”长孙笑呵呵的道。

秦琅心想你个老阴人,倒是会想,居然想趁机收买秦家产业,秦琅现在名下产业也还是不少的,糖酒茶盐,都略有小成,另外造纸印书这块,如今更是东宫联盟的领头羊。

此外塞外丰州商号那边,羊毛、皮革还有牛马牲畜、奶肉干粮等,也是已经打开了门路,初见效果的。

更别说秦家现在遍及关中的养殖业了。

就算是长安城里,秦家的产业也挺吸引人的,醉仙楼,那是长安第一大酒楼。平康坊的一条十字商街,羡杀多少人呢。

这些可都是金鸡啊,源源不断的下着金蛋呢。

亏他长孙无忌也说的出口,这么好的买卖,秦琅哪可能会变卖呢?

说来秦家和长孙家,现在那是铁杆盟友,秦琅娶了长孙无忌的外甥女,秦琅五弟又订了长孙无忌的嫡女,这是亲上加亲,两人又都是承乾的老师,那是新太子党的两面旗帜。

但秦琅却觉得,跟长孙无忌却始终不亲,远不及跟程咬金他们的关系。程咬金这人虽然有不少地方他看不上的,比如爱攀附五姓,也贪财,可老程人家光明磊落啊。

高兴就高兴,不高兴就直说。

长孙无忌这人吧,整天跟你笑眯眯的,但这种眯眯眼十足的老狐狸老阴逼,这种人理智的过头,甚至说精于计算。

他能毫不犹豫的出卖你。

所以秦琅始终跟他亲不起来,也始终跟他保持着些距离,今日大家都是新太子党首领,谁知他日又会不会变成政敌呢?

皇帝的世封之制,秦琅也劝说过长孙无忌多次,认为这个世封制搞好了,利大于弊,甚至将来能够避免承乾会遇到兄弟们的夺嫡挑衅。

可长孙无忌却始终不赞成,不但不赞成,还处处反对他。

魏征被监门卫唤醒,洗了把冷水脸,倒是又精神了,在皇帝的殿中,当他听说了昨夜的行动结果,以及皇帝的处置后,魏征恼了。

对着皇帝一通乱喷。

核心就两条,一条是长安地下城无忧洞的由来,那也是朝廷懒政所致,那么多百姓栖息地下,跟个野兽一样,这难道不是朝廷不作为导致的吗?

而朝廷对于这些同样是大唐子民的可怜人,不想着如何更好的避免这些情况再发生,甚至是如何妥善的安置好这些人,却只想着简单粗暴的派兵扫荡地下渠道,把所有的人不分青红皂白的抓起来,然后长流岭南,这更是错上加错。

甚至他还喷皇帝抓自己的子民,发卖为奴,跟佞臣交易,太可耻了。

李世民揉捏着太阳穴,看魏征喷的口水直飞,大为后悔召他过来了。

“魏监,你说的极是!”皇帝突然道。

这倒是让魏征大为意外,惊讶的都不好继续再喷下去了。

“魏监,朕请你为朕想一条万全之策出来,朕给你十天时间,等你结果,好了,现在请回吧。”

说完,李世民转身就走了,脚步极快,就跟跑一样。

等魏征回过神来,皇帝的人影都不见了。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