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三十二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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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渊临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好像听见了什么全无可能的事情。接着他慌乱地直起身子来, 向着金鳞解释。“鳞儿, 你一定是生气刚刚我不小心让你挡鞭是不是。鳞儿, 我那只是下意识的、下意识的动作。”

“你知道的,”渊临看着金鳞的表情, 语气中带着一丝惆怅与寂寥, “那种环境里, 谁都信不过,也不敢信, 唯一的信念就是活下去。我真的在很努力地改变了,但是每当我午夜梦回,我总感觉还是在那里。鳞儿, 你能理解我的,对吗?再给我个机会,我一定会将你保护得好好的。”

渊临近乎祈求地看着金鳞,金鳞依然笑着, 无动于衷。

“鳞儿,鳞儿。咱们从七岁就认识了,难道你还看不清我吗?”渊临动作太大了, 扯动了肺腑的伤口, 不由自主地咳出一口血来。鲜血顺着嘴角滑到下巴上, 滴滴晕开的血将黑衣的颜色染深, 他却毫不在意, 焦急地看着金鳞, 就好像把自己的心都要掏出来。

若不是洛书已经将渊临看透了,这一幕还真有几分渣攻贱受的意思。洛书坐到凳子上,晃了晃小短腿,想了想又拿出了一包点心招呼着自家徒弟一起吃。

那三个人显然已经完全陷入了属于他们的世界,洛书这样近乎挑衅的动作,都没让他们从对方身上移开半分目光。

“我当然看清了,毕竟咱们已经认识了十八年。”金鳞看着渊临,终于开了口,然而渊临还来不及高兴,金鳞的下一句话就将他打入了冰窖,“正因为看得清,所以才恨。”

金鳞迎着渊临的目光,笑得看起来颇有几分冷酷无情的模样,“我七岁与你结识,在十五岁之前,倒真是把你当做我的兄弟。”

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的一身鞭痕,面色古怪。

要是这叫兄弟的话,你们南风馆是不是对兄弟有什么误解……

大概是洛书的目光太过炙热,金鳞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道:“不是你想的那种,是能同生共死的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然后又看了看渊临。

大兄弟,你该找小五挂个眼科。

洛书用意念与金鳞交流完毕,然后把自己缩了缩,竭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是不应该出声的。

“鳞儿!”

似乎是因为金鳞在洛书身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渊临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语气中浓浓的占有欲毫不掩饰。

金鳞对上他的目光,厌恶地垂下了目光,摸了摸阿默的额头。

过了片刻,他再抬起头来,又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与你相识在七岁。”金鳞仰起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很狼狈。”

“对,当时我在被人追杀。”提到了回忆,渊临的表情柔和下来,回忆往昔一帧一幕都是幸福,“在遇到我的鳞儿之前,我会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我当时大概是觉得与你同病相怜吧,竟然把你拖回了房间。一个月后你不辞而别,再接着,我就被接到了南风馆。”

“我的鳞儿怎么能在外面当乞丐,任人践踏风吹日晒。虽然这南风馆不归我管,我却可以保你衣食无忧,不会有人动你。当时不过是因为不想养废了你,所以才没有告诉你。”

“你虽然比我大许多,但却是与我平辈相交,甚至拜了把子,做了兄弟。”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你下意识地当成了与我一般大的成年人,你明明还是个孩子。”

“后来我刚满十三岁,就做了南风馆的馆主。”

“我没想到你那么优秀,我甚至只不过在你身后小小推了一把。不愧是我最爱的鳞儿。”

“然后,我发现我身边的人开始莫名其妙地死掉,都是被剖开了肚子。”

“先是对我动手动脚的富商,然后是贴上来求我宠幸的小倌,再就是二十四春分。”

“春分是个很懂事的孩子,我答应他,等他满了十六岁就放他出馆。”

“第二天,他没有来找我。”

“我去他房间看他,发现他的肚子被剖开了,内脏流了一床。”

金鳞看向渊临,渊临毫不躲闪地与他对视,声音里满满的偏执与疯狂。

“鳞儿,我嫉妒他。凭什么他能陪在你身边,我却只能当你的兄弟!我不甘心!真的,鳞儿,我太爱你了,所以不能忍受任何人靠近你。”

渊临双目赤红看着金鳞,目光下移又看向了阿默,眼神如刀,恨不能将他生吞活剥。阿默毫不胆怯地回望,眼神带着淡淡的嘲讽。

你口口声声地说着爱馆主,却不知道馆主夜里会失眠。你口口声声地说着无法接受馆主身边有别人,但每个月都会有除了馆主之外的人陪你过夜。

阿默慢慢伸出手,轻轻地按住了金鳞的太阳穴。

你昨晚折腾馆主太晚,今天馆主的头疼了一天,但是你依旧不管不顾,让馆主身上又添新伤。

你说你爱馆主,你配吗?

“可笑我当时居然没有怀疑到你。”金鳞配合阿默的动作低下了头,黑长的发遮住了侧脸,隔成了一片独立的空间,将他和阿默与这个世界分割开来。

“当我察觉到不对的时候,我身边已经全部换上了你的人。”

金鳞保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听声音似乎在笑。

“当我努力在南风馆里活下来的时候,你已经将南风馆渗透了。看着我像台上的戏子一样,日日都为你表演,每次你为我送东西,我都越发感激,却没想到你口中的千难万险,不过是挥挥手的事情。”

“真是蠢。”

“我只是、我只是……”

"我天真以为你无处奔逃,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拼命地在南风馆发展。"

"把只有七八岁的农家孩子买下来也好,将未满十三岁的少年推出去拍卖也好,甚至让人当着新人的面,将企图逃跑的小倌儿活活折磨死也好,我都做了。"

"有时候我半夜惊醒,觉得自己这十几年活得糟烂又恶心。"

"鳞儿……"

"所以这就是你口中的不把我养废吗?"

“你若是真的喜欢我,想要报答我,应该将我送到远处,堂堂金二,竟然连一个孩子都要不到手吗?”

"鳞儿,若我将你送走才是真的毁了你。你看你的天资,若是被送走,哪来的南风馆的地位,哪里受得住这么多人的敬仰!"

"鳞儿,你恨我也没关系,你总有一天会知道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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