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侵权漫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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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第二天。

陈维云刚进公司,办公区的几十位下属直起身子朝他喊话。

“老板,我细佬天天缠着我要玩具,咱们公司的玩具什么时候上市?”

“老板,公司员工有无‘内购优惠’?”

“老板,帮忙签个名,昨天我家聚会,几十个亲戚都看了《梦工厂追踪》,我家的小朋友现在全是你的小影迷。”

陈维云走到办公区中间,望着他们说:

“我们的《圣诞快乐》12月25号公映,玩具上市日期定在26号,但是工厂在半个月后会开始备货,你们所有人,都能申请五款《变形金刚》‘传奇级’角色玩具,这是公司福利……”

“哇,老板好威!”

陈维云等咋呼声停止,又说:“申请表单去三楼找设计部陈家良经理领取!”

半个月前陈维云与陆元亨敲定合作生产玩具的事情,协议签订后,陈维云招募了专业玩具设计师,陈家良被派到梦工厂担任设计部主管,他并未从陆元亨的工厂离职,一个人拿两份薪水,他还有一份职务,负责两家企业的接洽公关。

走到办公室,陈维云发现林敬业与吴世邦在门口等着他。

“老板,市场上出了一点事情。”

“到里边谈!”

吴世邦手上拿着一沓杂志报纸,他并排摆在陈维云的办公台上,“老板,我手下的业务员维护渠道的时候,发现一些书店里在盗版《变形金刚》动画,有单行册,也有合集周刊,销量都很好。”

他又指指唯一的报纸:“这家漫画日报把《变形金刚》改编为漫画,明目张胆连载销售。”

“只改了名字,故事情节与角色形象全都照抄动画片?”陈维云随意翻看一本,交代林敬业:“给他们发律师函,警告无效,直接起诉。”

“盗版厂家共有七个,六家都好处理。”林敬业仔细研究过,他把一本名叫《漫海》的杂志拿起来,晃着说:

“老板,这是玉郎公司出版的刊物,他们仅仅模仿了我们的变形角色,他们会无视律师函,即使起诉,官司也会拖很久,在这期间,他们通过这本杂志赚到的钱,足以弥补他们的律师费以及罚金。”

“玉郎公司?”陈维云问道:“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不是叫黄玉朗?”

“就是他!”林敬业说:“黄玉朗是香江漫坛的龙头,六十年代已经入行,1971年创作的《龙虎门》,是当时全港销量最高的漫画作品,每期可以卖到六七万份!

《龙虎门》创刊时叫做《小流芒》,那时他的事业刚刚起步,剑走偏锋以色情与暴力吸引读者,早期时他画过掏人五脏六腑的重口情节,后来港府整治出版业,颁布《不良刊物法例》,他这才有所收敛,减少误导青少年的剧情,改名为《龙虎门》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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