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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 看到陈庆摔筷而起时真心实意的愤怒,程恪是很感动的。
江予夺说过, 朋友是很重的。
陈庆是他的朋友,果然对得起他的这份“重”。
程恪没有体会过这样的份量, 他没有这样的朋友,在他最难的时候,他曾经的朋友没有一个人站在他这边儿,而是整齐划一地成了程怿的朋友,唯一还跟他维持着以前的关系没有变化的,只有一个严格说来不算朋友的许丁。
所以就算现在江予夺认下了他这个朋友,在跟陈庆面对相同的情况时,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陈庆这样,为了江予夺拍案而起。
“我发现你这种人挺逗的, ”陈庆指着他, “就那么不盼人好么?你才认识他多久?我认识了他多少年?你这倒好,张嘴一句神经病就这么轻松?你他妈骂谁呢!”
“不是神经病, ”程恪纠正陈庆, “是……”
“我管你是不是神经病,”陈庆打断他,“我看你就特别像个神经病!”
“对不起。”程恪只能道歉,陈庆这样的情绪之下, 什么解释估计都听不进去了。
“三哥拿你当朋友, ”陈庆还是指着他, 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于陈庆这样的人来说大概都不比不上谁咳嗽一声引人注意的, “怕你出事,还专门让大斌那几个跟着你,你背地里就他妈这么看他?”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恪叹了口气,“我只是想弄清到底怎么回事儿,毕竟我今天差点儿让他打废了。”
“那你废了吗!”陈庆说。
“他要没停下呢?”程恪也把筷子拍到了桌上,“你被他打过,你知道他下手有多重!我就是把他当朋友才会问你!这要换一个人,我直接报个警就完事了!我他妈才不管这么多!”
陈庆皱着眉又盯了他一会儿,语气没有了之前的冲劲儿,但也依旧不太爽:“我发现你们这些有钱人平时是不是吃饱了就挺闲的,就这么简单一个事儿,愣能想出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来。”
程恪给予陈庆倒了酒:“就当我们关心朋友的方式不同吧。”
“我提醒你一句,”陈庆说,“你可别在三哥跟前儿这么关心他,你这种关心方式属于找抽型。”
“嗯,”程恪点点头,“你俩多大的时候认识的?”
“他十岁还是十一岁吧,”陈庆喝了口酒,“我大他两岁,不过那会儿我还没他高呢。”
“……你现在也没他高。”程恪说。
“你会不会聊天儿啊?”陈庆啧了一声,“你比他高吗?”
“差不多吧,反正我没比他矮。”程恪笑了笑。
“很了不起吗?”陈庆说,“你有本事跟八撇比比去啊,他一米九多,你们一米八几算个屁啊。”
“嗯,也是,”程恪为了阻止陈庆继续跑题,点了点头,把话题又拉了回来,“他说他是孤儿?”
“没错,他来的时候就一个人,也没行李,”陈庆说,“不过带着钱,得有个两三百的,那会儿挺巨款的了,比你强,就现在这年代了还为了一百块钱掏垃圾桶。”
滚蛋!
“啊。”程恪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那是挺有钱的。”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跟着他吗。”陈庆说。
“为什么?”程恪问。
“他救了我一条命,”陈庆说,“我俩第一次认识就是他从河里把我捞上来。”
“这样啊……”程恪愣了愣。
“我跟你说,我小时候挺没用的……当然,现在也没多大用,”陈庆拿了块骨头啃着,“小时候我总被欺负,比我大点儿的小混混,我打不过吧,嘴还挺欠,反正就总挨打。”
“你就不能闭嘴老实点儿吗?”程恪说。
“不能,我也是有血性的!”陈庆咔地咬碎了骨头,“那天他们玩大了,拿块石头捡我身上把我扔河里了。”
“我操?”程恪有些不敢相信,“不怕出人命吗?”
“怕个屁,”陈庆说,“你是本地人吧,你不知道这片儿就这七八年才发展起来的吗,以前这片儿有个屁啊,老码头那块儿听说还是以前的坟场呢。”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程恪说。
“反正就是真死了,也没人知道,大晚上的,”陈庆说,“那时又没监控,那会儿街上打死了人也就那样,好几起死了人的案子现在都没破呢。”
这个程恪倒是知道,而且其中一起还是个灭门惨案,老妈每次提起来都会阿弥陀佛。
“那是江予夺把你捞起来的?”程恪问。
“嗯,”陈庆点头,“那会儿刚入秋,还不是特别冷,他就睡桥边,看见了。”
程恪没说话,刚入秋的晚上,不是特别冷也挺冷的了,一个十岁的小孩儿,睡在桥边。
“我那时就特别佩服他两点,”陈庆竖起两根手指,“一是镇定,那帮人把老子沉塘以后还在边儿上看我冒泡呢,换个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他是从岸边悄悄下水潜过去的,愣是没让人发现。”
程恪看着他点了点头。
“二,”陈庆晃了晃两根手指,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嘴里,“他真他妈能憋气啊!我操,这辈子我见过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
“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吗?”程恪说。
“不,他在水底下把石头给解开了,然后把我顶到水面上,”陈庆说,“我能喘气儿,在水面上能扑腾,他一直在下头,跟他妈放风筝一样把我往下游扯了能有几百米才上的岸。”
“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乱抓,这样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说,只是一想到那时的江予夺只有十岁,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这样他也不会被岸上的人发现吧?”
“你说对了,”陈庆指了指他,“聪明,难怪三哥喜欢你,他那时就特别小心了,怕有人发现他。”
程恪轻轻叹了口气。
“我从那次起,就认定这个老大了,”陈庆说,“三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范儿的老大。”
“为什么叫他三哥?”程恪问。
“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马冯一样,”陈庆说,“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面儿上混,总得有个名号。”
程恪笑了笑。
陈庆酒量一般,喝了点儿红酒也能兴奋起来,说了不少江予夺小时候的事儿,他怎么跟人斗狠,怎么去了卢茜那儿干活,怎么帮了一个又一个小兄弟。
但不得不说,陈庆并不是个完整的傻子,他嘴很严,哪怕是在说兴奋了的状态下,江予夺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他依然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
“那时这片儿挺乱的,打架的,收保护费的,”陈庆啧啧着,“群魔乱舞,百家争鸣,朝花夕拾……三哥也没说自己是老大,但就是谁也不敢惹他,论单挑,没有人是他对手。”
“嗯。”程恪点点头,能听得出来陈庆对江予夺是五体投地。
“那时还有个说法,传得还挺神,”陈庆笑得嘎嘎的,“他们说,老三没有痛觉神经,不怕疼。”
“真的吗?”程恪问。
“屁呢,不过他很能忍疼是真的,非常能忍。”陈庆说。
也许不仅仅是能忍,有时候疼痛是会被忽略的。
一桌菜基本都被陈庆吃了,程恪看着把最后一口菜汤都喝光的陈庆,有些想不通他是怎么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
“行了,我今天也说了不少了,”陈庆抹抹嘴,“三哥说了,这阵儿你有什么事儿就找我,他估计不好意思见你,毕竟弄伤你了。”
“没事儿。”程恪说。
“我走了,”陈庆拿出手机,“加个好友,我把地址发给你,你明天把车帮我开过去吧,九点之前啊,晚了我会被领班骂成渣子。”
“嗯。”程恪拿起手机,跟陈庆加了好友,看了看陈庆发过来的地址,“汽车美容店啊?我说你怎么成天换着车开呢。”
陈庆笑了起来:“你要想开个什么车过瘾就跟我说,我跟客户都熟,借用个一天两天都没问题的。”
“我没有开车的瘾。”程恪笑笑。
“我走了,”陈庆起身穿上外套往门口走,“有句话我还得说一下。”
“嗯。”程恪应着。
“三哥不是神经病,”陈庆说,“他要真是神经病,这片儿的人还能这么怕他么?”
“嗯。”程恪点了点头。
“好好休息,”陈庆打开门,又指了指眼角,“那个伤你注意着点儿,如果有什么不对的你跟我说,我妈在医院有熟人,带你去看看。”
“好的。”程恪说。
陈庆走的时候依旧是一甩门,震得窗户都跟着响。
程恪叹了口气,站在桌子旁边,愣了一会儿之后拿了个最大号的垃圾袋,把餐盒什么的都扫了进去,然后有些后悔,要没用盘子把菜再装出来,这会儿就算收拾完了。
瞎讲究什么呢,还得洗碗。
他慢吞吞地把盘子收拾到厨房水池里,看来应该买个洗碗机了。
但就算要买个洗碗机,也不能马上解决眼前这几个盘子。
程恪从早上起就提不起什么劲,这会儿听着陈庆没什么重点地说了一晚上江予夺,只觉得更乱更没头绪更提不起劲了。
他看了一会儿,把盘子扔进了垃圾袋里。
行了,收拾完了。
反正盘子还有多的,而且平时也就吃个方便面,根本用不上。
程恪洗了个澡,肩膀上已经结痂的伤口被水一冲,又有些刺痛,他往上面随便喷了点儿酒精,回到客厅沙发上坐下。
漫漫长夜,如何打发。
他拿起投影仪的遥控器,想看个电影,但在按下去的那一瞬间又把遥控器放下了,他想起了昨天晚上的山村老尸,后背有些发凉。
这屋子不算大,但在想起蓝衣女鬼的时候,一个人呆在屋里就会觉得旷得慌,再加上肩膀上还有伤,跟扶肩膀的那个镜头一联系。
“操。”程恪躺倒在沙发上,拉过还没收起来的被子把自己裹好了。
其实让他有些害怕的,不仅仅是楚人美。
因为有陈庆的存在而变得热闹的气氛消失之后,他慢慢从混乱里再次想起了早上江予夺向他狠狠挥来的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