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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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不是没有先例,天香谷的第一任大师姐,其实,也是男子假扮的。据说是一个有着异域风.情的大美人,年轻的时候最喜欢与毒蛇为伍。直到他遇到了某个疯子,强行把他抓回去,按了一个天香谷大师姐的位置。等到天香谷正式开山立派的时候,那个疯子,还一本正经的当众宣布门规,其中有一条便是,天香谷不收男弟子,只收女弟子。据说那位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大师姐在听到这句话后,气的他差点在天香谷成立的第一天就欺师灭祖。

想着想着,方英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件事既然是有先例的,那梁霜儿这么做并没有多大的问题。如果方英没有猜错的话,天香谷祖师爷临终前应该还留了其他话,比如说,无论是谁答对了她留下的那几道题目,便是内定的天香谷掌门。

方英突然用力的砸了一下床板,这样就说的通了,自己怎么以前没有想到。自自己进门的第一天便就应该想到的。梁霜儿的看着大大咧咧的,这张嘴,可真不是一般的严实。

方英在床上翻滚了半圈,自己这辈子,是被天香谷养大的。担任天香谷的大师姐之位,也是应当的。这个职责,根本推脱不了,方英也不想推脱。但是,自己不但是天香谷的弟子,还是父母的儿子。天香谷的大师姐,是女的,而父母的儿子,却是男的。

自己跟着大哥回家,然后呢?用这个身份能在父母身边尽孝多久?两年?天香谷的下一任大师姐出谷历练,怎么可能在江湖中半点名声都没有闯出来。在平白无故消失两年之后在突然出现,然后安安稳稳的继承天香谷大师的位置?这样的位置,能坐稳吗?能抵得住流言蜚语吗?

决不能安安稳稳的待在家里,一定要去外面搞事,或者说,去江湖上闯出一个响亮的名声。同时还要注意着,不能让任何人发现,自己和花家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否则……方英打了一个寒战,天香谷的下一任大师姐是男人,这样的消息,绝对不能流传出去,绝对不能。

方英又滚了回来,拿起放在床头的酒壶,又喝了一口。这样一来,真的是太考验自己的演技了。幸好,自己才出师大典上便隐隐觉得不对,在出场前临时寻了一件面纱戴在脸上。两个只不过是眼睛长得像,性别不同,性格各异……总之除了这一双眼睛,就没有相同的地方,这不奇怪。根本不会……也许真有人突发奇想,但至少不会很多人一起想到,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其实是一个人。

但是,两个脸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这就可以说是天下奇闻了。这种奇闻异事,当然会传的人尽皆知。每一个人都会认真的打量着他们的长相。尤其是曾经见过其中一人的,那肯定会更认真的打量着另一个人的长相。他越仔细打量对比便可以发现。这两张脸……真的是一模一样……本来就是一个人,当然一模一样。

所以说,面纱很重要。细细一想,方英开始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了。化妆,确实能够把自己化的自己亲妈都不认识。但是,方英不敢冒这个险。还是面纱最方便,脸都看不清了,还管什么长相?对于自己的这一个神来之笔,方英又开始佩服自己了。

方英这几天试过,笑咪.咪的和商队里的人说话。商队中的人也都已经知道,方英就是他们老东家那个丢了很多年的儿子,因此对他也很客气。方英仔细的观察过他们的反应,恭敬,谦卑,讨好,惊.艳……总之,没有哪个有疑惑的情绪,看来,他们根本没有把方英这个新鲜出炉的三少爷,和几天前那个不告而别的天香谷弟子联系在一起。方英松了一口气,自己的推断没有错,他的男装和女装,果然就是两人完全不同的人。

若是要辨认一个人,需要靠什么?长相,性格,气质,身形,服饰。长相,方英只能用面纱还有化妆来作弊,其他几种,性格,气质,服饰完全不同,只不过身形相近。这样的,到底是两个人,还是一个人 。当然是一个人,因为他们都叫方英。

但是真的是这样吗?面具待久了,还有摘不下来的时候,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扮成另一个样子扮了十二年,真的还能记得,自己原来的样子吗?原来的样子,一个五岁的幼童?还是说,再往前,一直翻到上辈子,上辈子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想到这里,方英的眼神突然有一些茫然。

在天香谷中,在自己是“芳樱”的时候,自己所作的一举一动,并不全是扮演。若是什么都需要扮演,那未免也太累了。方英依稀记得,自己那个时候是总结了一下,自己现在的样子,与自己应当的样子,有多少距离,有什么是自己没有的,有什么是自己已经有的。然后呢?然后方英便潜移默化的,并不是一板一眼的去做到自己必须做到的样子。而是说,将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像自己应该有的样子靠拢。

例如:若是方英口渴了,想喝水,那便会倒水。这件事,是方英自己想做的,而不是扮演出来的。但是,具体的每一个动作却不一样,“芳樱”倒水的这一个动作,绝对是万分优雅不急不缓的,方英却是要干净利落的多。

想来想去,方英自己反倒犯糊涂了。其实花满城的担心也并没有错,扮做另一个样子做久了,并不是说换就可以换回来的。方英现在穿着男装的样子看似很正常,没有任何女人的影子,但方英自己知道,还是有一些不正常的。

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有些过于兴奋了。就像是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扑棱这翅膀到处乱飞,无论看到什么都想去看看。如果方英够理智的话,就不会因为好奇,跑去跟捕快搭话,还对案子指手画脚。碰到的是庄魏还好,若是碰到其他心术不正的人,或多或少的会有一些麻烦。

最大的不正常是,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嗜酒如命了?方英苦笑了一声,放下了手里的酒。

从上一辈子,他就是喜欢喝酒的,与其说是喜欢喝酒,倒不如说是喜欢喝酒时的那个氛围。三五好友,几个小菜,上几瓶酒。尤其在微醺的时候,将醉未醉,再和知心的人聊聊天。那种感觉,妙不可言。一个人的时候,除非太过无聊,否则方英是不会想碰酒的。

这辈子,他也喜欢酒。但是他不敢保证,自己若是喝多了,还能不能控制好自己。所以再多再好的酒,也都是放在角落里积灰。偶尔突然起了兴致,一个人小酌上几杯,又突然觉得,自己心中一直念叨着的不过如此。但是现在,也是一个人,方英却喝的津津有味,简直像被什么东西附身了一样。

方英又喝了一口,就是搞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就这么喜欢喝酒了?难道说,真的是这些年憋坏了,想痛痛快快的醉上一场。但若是一个人醉,未免也太没有意思了。

迷迷糊糊的想了大半天,不知不觉,日头就偏西了。花满城见他半天没有出去,以为是去休息了,也并没有在意。到了吃饭的时候,还不见人影,花满城走到他的房间外,轻轻地敲了敲门,没有人应答,又敲了几声,里面传来一声嘟囔的声音。花满城心觉的不对,直接推门走了进去……一地的空酒坛子。

这么多酒?看着他的小身板,也不知道都装进哪里了。虽然有的人酒量大,有的人酒量小,但是,酒喝多了,还是伤身。花满城小心翼翼的穿过这一地的空酒坛,看着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方英问道:“三弟?你还好吗?怎么喝这么多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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