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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这边谈得还算顺利,如果被他拍完《蛇形刁手》和《醉拳》再来签人,他们无论如何也抢不过邵氏和嘉禾两了。
但现在不一样,陈龙连着三部电影扑街后,本人甚至都升起了改行当厨师的念头,可见他的心灰意冷。
罗维放任陈龙来佳艺拍电视剧,甚至都不与佳艺这边打声招呼,可见他对这个人已经不再看中,几乎就是任陈龙自生自灭,合同到期后就缘尽于此。
另一位面,罗维也是将雪藏的陈龙租借出去拍戏,自己不再往他身上投资。
但他没想到在自己手下怎么都火不了的陈龙,在被借出去后,反而一炮就红了。
这才有后来陈龙跳槽嘉禾,被罗维派人绑架拍戏,最终双方对簿公堂的事情。
萧炎告诉陈龙,最好是先与罗维商量着解约。
这话的意思是,如果他们和平分手,那20万就可以不给了,成龙相当于自己拿到30万。
但是萧炎知道这个计划多半行不通,倒不是罗维不愿放人,而是陈龙不拉不下脸来忽悠罗维。
罗维为人贪心,如果没有利用价值的陈龙想要走人,若是谎称自己不想再演戏了,那罗维倒未必会大动干戈。
但陈龙要想给自己赎身,或是想去其它公司,那就没那么简单了,他至少得付出数倍代价,区区20万肯定搞不定罗维。
罗维也有自己的道理,他往陈龙身上投入那么多资源,这时候他想走就走,那还行吗?
萧炎心里明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但还是让陈龙去找麻烦,为得就是让两人关系决裂。
开玩笑,他才懒得补偿罗维。
这个人他一向瞧不起,这次他就是要直接从罗维手上抢人。
陈龙那份合约其实有许多法律漏洞,哪怕不赔偿违约金,真打起官司也能打赢,只是这样做太麻烦了。
他也不怕来自江湖上的麻烦,自己有何左之和陈慧敏撑腰,黑白两道都不怵,最后大不了谈判解决问题。
罗维要是想动刀动枪,他有大佬在背后也吃不了亏,所以萧炎根本不把罗维放在眼里,最后谈判解决最好,他根本不着急马上就捧红陈龙,甚至拖到陈龙的旧合同到期都无所谓。
萧炎忽悠陈龙的事情,可以算一切顺利,但吴邪这边谈的却不是很愉快。
他先见的是“香港百代”的副总裁,对方诚意还是有的,至少从负责人的级别上就能看出来。
但是作为全球四大唱片之一,“版权转让”是百代唱片绝不会让步的底线。
这就让吴邪很不爽了,这位副总裁很重视他,所以给他透了个底。
香港百代在唱片制作环节,可以为他争取到英国母公司,使用最先进的录制和混音设备为他的专辑制作母带。
百代在亚洲的发行渠道会为他全部开启,发售初期就会覆盖港台地区,三个月内卖到东南亚,半年内会进入日韩市场发行他的唱片。
其次,百代在包装和推广环节也不含糊,公司会启动亚洲各分部的所有资源,为他执行最高等级的明星包装和宣传推广力度,争取大量港台东南亚和日韩地区的演出活动,以此增加他的曝光率。
但是有一条,他的“歌曲版权”必须自动转让给唱片公司,也就是“版权转让”这一条不能让步。
“百代”作为交换,可以定期向他支付一定的版税,这个比例要双方商量后再决定,但肯定比那些没有创作能力的歌手高得多。
甚至还有一份大礼,那就是唱片销量达到要求,“香港百代”可以分给他一部分干股,也就是只能分红的股份。
至于具体数额也是到时再谈,而且将来唱片卖得更好,分红和版税都可以再增加。
老实说,这些条件对于大部分歌手,哪怕是全球级的当红歌星,也都是不能再优厚的条件了。
“百代”这是要把他当成亚洲的儿子来养,但是吴邪还是觉得无法接受,因为这样一来,他的“歌曲版权”和“唱片版权”就全由百代公司控制了,等于是他赚一个亿,百代那边就最少赚两个亿。
这还让他将来怎么炒冷饭骗钱?怎么把百代或宝丽金收入囊中?
第二天,吴邪又见了香港“宝丽金”的副总裁,也不知道两边是不是商量好的,提出的条件居然都差不多。
“还是甭想了,与大唱片公司合作拿不到版权,与本土公司合作的话,我还不如自己建立唱片公司呢。”
吴邪发现的野心摆在那,其实一早就注定了与四大唱片公司无缘。
他也不想再和两家公司深谈了,既然他们不会放弃版权,那这事就到此为止,他还是一心建立自己的唱片公司吧。
置于宣传和推广的问题,吴邪不打算自己想办法,他只要与佳艺电视台和中原娱乐捆绑在一起,那么萧炎和罗峰的电影和电视剧火到哪里,他的配乐就能跟着火到哪里,这种宣传效果也不差。
现在,他可以先成立自己的唱片公司,然后在本土制作唱片先发行积累口碑,同时利用佳艺电视台为自己打广告,再利用电视剧和电影作为宣传和推广自己的工具,然后只要再多出演一些角色,相信他的名气也会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