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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1019年~1068年)字君实,是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治平三年(1066年)撰写了《通志》奏呈,宋神宗命名为《资治通鉴》并亲自作序,西宁三年(1070年),因反对王安石的新政未成,于是求外任,元丰七年(1084年)《资治通鉴》成书, 元佑元年(1086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即宰相。全面废除了王安石的新政。死后被追封为温国公。
聪明机灵
在山西省夏县西北,有一个依山傍水的村落,这就是司马光的故乡。在宋代,夏县不属河东即现在的山西省,而属陕西管辖。所以当时司马光和其他人,都称司马光为陕西陕州(今夏县)人。司马光的籍贯是山西夏县,但他却不是诞生在夏县。而是生在光州(今河南光由县)。这是因为他的父亲司马池,在考中进士之后,便在光州等地作官。司马光在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出生于光州,所以单名“光”;后来,司马光又称“司马君实”,那是因为他一生忠诚老实,不作口是心非的事;又叫“涑水先生”,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叫涑川;不过,他自己则喜欢叫“迂叟”,意思 是他老实忠诚到近乎“迂”的地步。
学习刻苦
司马光6 岁始读书,7岁时,“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饮渴寒暑”。可见,司马光的少年时代聪颖好学,深受父兄的影响。 司马光出生在一位做官人的家庭。他七岁那年,就开始专心读书。不论是大伏暑天,或者数九寒冬,他总捧着书不放,有时候连吃饭喝水都忘了。他不但读书用功,而且很机灵。有一次,他跟小伙伴们在后院子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一不小心,掉到缸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一面哭喊,一面往外跑,找大人来救。司马光不慌不忙,顺手从地上拾起一块大石块,使尽力气朝水缸砸去。“砰”的一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这件偶然的事情,使幼小的司马光出了名。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画,广泛流传。司马光六岁起开始读书。七岁那年,老师讲《春秋左氏传》,他听得津津有味,回家以后,讲给家里的人听,讲起来头头是道,家里的人都很惊奇。这部书对他影响很大,从此他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司马光20岁那年,考中了进士,做了官。但他继续刻苦学习,一有空就钻研历史。他发现从古以来历史著作非常繁多,一个人花一生精力,也很难读完。他想,要是有一部系统完整的通史能供读书人学习,那该多好呀!经过反复思考,司马光决定自己动手,写一部简明扼要的编年体通史。他对人说:“春秋以来,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从《史记》到《五代史》,合起来已有一千五百卷,读书人读好多年,不能读完,读了一辈子,也不能讲出大略情况。我想写一部历史书,上面从战国开始,下面到五代为止,用左丘明(《左传》的作者)等人的编年体裁,采纳各种各样的说法,写成一家之言。”体裁确定了,他先编了一部从战国到五代的大事年表,对历代的治乱兴亡作了扼要的叙述,书名叫《历年图》。接着,他又花了两年时间,按照年代顺序,把周、秦历史编成八卷,书名叫《通志》,这也就是后来的《资治通鉴》的前八卷。幼年时代的司马光,随着父亲的到处作官而奔波南北,他到过浙江杭州,安徽寿县,四川广元等许多地方。这些南国风光,给他以美好的印象。成年之后,司马光还经常回忆幼年时代的南国春秋,留恋那里的风土人情。
司马光虽然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他父亲曾是四品官;担任过北宋中央政权中的天章阁待制等要务,但并不是权臣贵戚,更不是奸邪之徒。而且,司马光的先辈,是普通农民。司马光曾经说过,他的祖辈在埋葬时,连棺材都置不起。这种家风,给司马光以很大影响。司马光一生光明磊落,以清贫而不贪不奢为荣,并且希望这种家风,能传至后代。他在给他唯一的儿子司马康的训示中,就曾严格要求儿子俭朴,要求儿子不作亏心事。
事实上,司马光的父亲,也是这样要求司马光的。年幼的司马光不会剥核桃,别人间他核桃是否是自己剥的,他说是;正好叫司马池听见了。大骂儿子说谎。这件事对司马光教育很大。从此,司马光立志不说谎话,并且说到做到,终生不说假话,被入传为佳话和效法的榜样。不过,父亲要求司马光的主要方面,还在于读书求知。六岁开始,司马光便在父亲指点下,熟读文史。司马光不是神,也不是天才。他缺乏王安石那种过目不忘的聪敏和才气。他的学识渊博,来自惊人的刻苦精神。他睡觉用的枕头,是一段圆木,叫“警枕”;圆木容易动。使人睡不稳。只要圆木一动而司马光惊醒,就立即起床挑灯夜读。正是这种精神,使司马光从小就博览群书,学力超群,而且功夫扎实,甚至不惜死记硬背。这就为他后来的治学和参政,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步入仕途司马光15岁就被录取为官。不过这是根据北宋规定,由于司马池是四品官,所以可以录用自己的儿子。这种“恩荫”即赐官,当然只能是一些待遇,而不是真的可以从此青云直上。司马光不想靠父亲的官位来庇护和赐与,他有自己的抱负。为此,他在20岁时参加了科举考试,并且荣获进士甲科。这是很不容易而又是十分光彩的事。考中进士,才可以真正做官。司马光先后被任命在华州(今陕西华县)、江苏苏州等地;作判官之类的小官吏。还曾在杭州、虢州(今河南灵宝)等地闲住。庆历元年(1041年),司马池病逝,司马光将父亲安葬在夏县家乡?自己也在那里服丧。直到四年之后,他才丧满在河南重新任职。从宋代到近代,有一种看法,认为司马光后来反对王安石变法,是由于王安石是南方人,了解南方的社会情况:司马光是北方人,只了解北方的社会情况,所以两人产生了意见分歧.这种看法是表面的、片面的.司马光虽出身于北方,但他的青少年时代,多在南方生活或做事,并且多次到过东南沿海各地。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中进士甲科,时年20岁。至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从20岁到45岁,在这一时期,他的政治思想、史学思想初步形成。中进士后,司马光以奉礼部郎为华州推官,以父司马池在苏州,为事亲求签苏州判官事。不久母亲与父亲相继去世,从宝元二年(1039年)至庆历三年(1043年)服丧五年。其间司马光写有《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服除后,又作《权机论》、《才德论》、《廉颇论》、《龚君实论》、《河间献王·赞》、《不以卑临尊议》、《史评十八首》等。这些文章,以后成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关“臣光曰”的内容。
庆历四年(1044年),服除,授书武成军判官,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皇祐元年(1049年)被荐为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理院,是年为贡院属官。皇祐四年(1052年)迁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殿校书。至和元年,知并州事庞籍辟司马光为通判并州事。嘉祐三年(1058年)迁开封府推官。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同判礼部尚书。嘉祐八年(1063年)立英宗有殊功,进知制诰,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司马光进入仕途后,表现出他是个为维系名分礼教而敢于极言之臣。皇祐三年,中官麦允言死,朝廷同意葬礼用卤簿仪仗,司马光反对这一决定,认为近习之臣用此礼,不合名分。夏竦死,朝廷赐谥“文正”,司马光认为这种至美谥不能赐给夏竦这一类人。嘉祐七年,充媛董氏死,仁宗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司马光以董妃 秩微,不能对她施以此礼。卤簿本用来赏军功,更不能施于妇人。仁宗晚年,立太子是一件大事,仁宗无意于此,一时议论纷纷,“国嗣未立,天下寒心”。一些重臣莫敢言,是司马光多次陈述此事干系重大,最后英宗得立。他反对按阴阳书上一套,另外择地葬仁宗,谓“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畏”。司马光重名分,重礼教,以此作为理政行事的根本原则。嘉祐六年,司马光在札子中说:“臣惟人君之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三者兼备,则国治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也。”君王是否具有仁、明、武三德,关系到社稷的兴衰存亡。司马光后来的政论史论,一再重复这样的观点。司马光的史学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致。
司马光政治生涯的转折,是在他27岁那年.他终于被调到北宋首都东京(今河南开封),先是担任中央政权中的评事、直讲、大理寺丞等一般职务,后来又担任了馆阁校职,同知太常礼院等职,参与了有关刑事、礼仪及编校书籍等工作。这就使他有机会熟悉朝廷情况,了解北宋内部的矛盾与斗争。可惜好景不长,由于当时宰相庞籍被免职,司马光离开了首都.庞籍是司马光的知音,司马光的入朝为官,得力于庞籍的推荐。如今庞籍离京,而且希望司马光跟他一起走.司马光思虑再三,为报庞籍知遇之恩,毅然弃官与庞籍一同到了郓州(今山东东平)。司马光在那里,仅担任了郓州典学和通判.通判是考察官吏治绩优劣的苦差使。这是至和元年(1054年)。第二年,司马光又跟随庞籍调到并州(山西太原),任并州通判。
嘉祐二年(1057年),司马光遇到了第二次转机。他再次被调入京,担任开封府推官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被提升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谏院是专门批评朝政得失的机构,司马光担任谏官五年,以其刚正不阿的性格,从内政外交,到社会道德,提出了许多批评和建议.这是司马光从政以来的黄金时代.现在看来,这些批评和建议,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宋朝天下的长治久安,但他反对北宋中期的因循苟且,弊病丛生,证明了司马光当时既不守旧,更不顽固,而是主张改革朝政的有志之士.遗憾的是,当朝皇帝宋仁宗和宋英宗对司马光的意见,大多听而不闻,不置可否.这就使司马光失望、苦恼。他终于决定力辞谏官之职,就任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这位直气方刚的年轻皇帝,锐意改革。这就决定了北宋很快掀起了改革之风.本来,年富力强的司马光,在改革之风中可以意气风发地大干一番事业.宋神宗对司马光也十分看重,经欧阳修推荐,司马光被攉升为翰林学士兼御史中丞,成为宋神宗的顶梁之臣.宋神宗还曾想让司马光主持朝政,领导改革.然而,由于司马光同王安石之间在改革什么,如何改革方面,产生了分歧与对立,而宋神宗又支持王安石,司马光终于又一次离开朝廷,被罢了翰林学士等职,于熙宁三年(1070年)到水兴军(今陕西西安)任地方官去了。司马光是多么不愿意离开首都啊,他是多么希望宋朝能够振兴啊.然而,这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熙宁四年(1071年)初夏,司马光又辞去了永兴军公职,改判西京(今河南洛阳)留司御史台.这是有官无权的名誉差使。从此,司马光在洛阳“独乐园”内一住就是十五年。这十五年,司马光虽然仍然关心着当朝的政治风云,但既不能参与朝政,也不想参与朝政,而是埋头于完成自己主编的《资治通鉴》。从离开首都到西安,再由西安到洛阳,这是司马光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转折.这转折,对司马光来讲,是祸从天降.然而又有谁不为司马光的因祸得福而敬佩呢举世闻名的《资治通鉴》,正是由于司马光可以闲居洛阳十五年,专心致志地修成了.这才真是我国乃至世界史学史上伟大的创举.司马光将与《资治通鉴》永存。
仁义礼信 治国治民
司马光的政治思想比较复杂.他尊孔称儒,主张以仁义礼信来治国治民。他主张对百姓实行仁政.所谓仁政,就是要“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司马光的“兴教化”,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改变社会风气.司马光认为文化教育是国家大事,应该抓紧抓好.如果天下百姓思想不一致,就不可能同心同德地为宋朝统治服务,就会发生问题,动摇统治基础.因此,他十分注重学校教育,注重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当然,他所提倡的思想道德和社会风气,不能超越封建思想道德的范畴.但是,司马光的立足点,是要对人民实行“仁政”,不主张对百姓实行残暴统治.他甚至认为,老百姓反抗朝廷,发生暴动,责任不在人民,而在于统治者,是各级官吏官逼民反,而不是百姓天生要造反。为防止百姓主要是农民起义,司马光强调要“修政治”,即选用好人才,修改好政策法令,严明法纪等。
司马光的“养百姓”,就是要宽待百姓主要是农民,不要过分剥削农民,压迫农民。在司马光看来,农民是天下衣食的直接生产者,如果不让农民休养生息,维持简单再生产,那么,不但农民活不下去,国家也将贫穷衰亡。这种“民为贵”的民本思想,支配着司马光的行动。他一再反对当朝向农民增加税收.他极力劝谅统治者不要挥霍民财。由于灾荒,许多州县老百姓受饥挨饿,“民多莱色”,而朝廷官吏还在那里搜括百姓,挥霍浪费,他怒不可遏,坚决要求朝廷节省开支,罢宴罢赐.而他自己,则带头将恩赐交给公用。由于北宋农民徭役即无偿为国家劳动大多,甚至使农民流离失所,司马光建议减轻劳役负担.有一次,司马光拍案而起,坚决要求皇帝“更下诏书,深自咎责,求所以事天养民,转灾为福之道。”也就是说,司马光要求皇帝深刻检讨,并且让大家都知道犯了什么错误;之后,再想办法如何“养民”即让人民生活得好些,以转灾为福。这种为民请命的胆量和气概,当时并不多见。
“养百姓”是前提,“利万物”是目的。所谓“利万物”,就是有利于物质生产。司马光不是清淡家或空想家,他知道要国强民富,不发展生产,不重视生产,不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是一句空话。因此,司马光同样重视社会生产的发展。他明确地说过,农业是国家的根本,而当时的一些政策法令,已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他曾尖锐指出“害农者政也”,即政策阻碍了发展农业。他建议“为今之术,劝农英如重谷,重谷莫如平籴”。在他看来,光是口头上叫喊重视农民,劝告农民好好生产,是不够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之能够安居乐业.所谓“平籴”,宋初,旷常平仓”,是行之有效的重农政策:在丰收年景,政府以高价大量购买粮食,避免谷贱伤农;而在灾害兼收之年,政府则以低价将粮食卖给农民,甚至救济贫民,以免谷贵害农。这种措施,到司马光时代已经名存实亡。司马光再三主张整顿和恢复“常平仓”以促进农业生产。
司马光在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各个方面,对当时的种种弊端,提出了批评。尤其是在王安石变法之前,他任谏官和侍从时,更对时政提出了许多革新意见。例如,在人才问题上,司马光反对冗官成灾,因循守旧,无所事事的恶劣风气,主张精兵简政,主张打破门第出身,论资排辈的用人制度,主张以实际才德,越级提拔重用各种专门人才。又如,当时冗费和冗兵惊人,成为极大祸害,他主张兵在精而不在多,主张还兵于农,不要扩军,要让士卒回到农业生产上去;而对于国家无度的开支,他更严厉要求上自皇帝,下至县吏,应该节约为民。再如,司马光对于当时朝廷麻木不仁,反而以歌舞升平来掩盖问题成堆的状况,十分不满,指出这是不事进取,得过且过的坏风气。他强调“务实”,要少说空话,多干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而他自己,则是埋头苦干的务实家。有一次,司马光叫人去卖掉他家的马。他嘱咐卖马的,一定要讲清楚,“此马夏月有肺病”,不要欺骗别人。卖马的暗自发笑:司马光简直老实到愚蠢的地步。还有一次,他为村民讲学,村民提出一个怪问题,司马光老实承认,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能解答;以后研究清楚了,再来回答你们。
反对变法
反对王安石变法,是司马光政治生涯的重要方面。无论从私人情谊上讲,还是从政治态度上说,王安石变法之前,司马光与王安石都十分和谐与一致。当时的所谓嘉祐四友,就有王安石与司马光。俩人时常相聚交谈,以诗唱和,以文会友。从主张改革时弊的文论奏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俩人的政治观点基本相同。即使是宋神宗起用王安石,准备推行新法之初,司马光还对王安石抱有好感。有人攻击王安石时,司马光并不赞成,认为是言过其实。
司马光忽然激烈反对王安石变法,在于司马光认为王安石新法“与民不利”。变法之前,王安石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主张和意见,但是,变法开始之后,王安石实际上把发展生产放在次要位置,而急于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北宋中期尽管税收数倍于国初,但由于冗兵、冗费和冗官等的巨额开支,造成了国库空虚,入不敷出的严重局面。宋神宗即位,碰到的难题首先就是财政困难。他曾召集王安石、司马光等,询问如何解决财政困难。司马光回答,首先应该节省朝廷开支,注意节流,如皇亲大臣的大量赐物,就可以省下来。王安石不同意这种看法,他提出节省开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应该从理财上着眼。王安石所说的理财,主要意思就是想方设法增加朝廷收入。而要增加收入,必然要增加对地主与农民、商人、手工业者的税收或变相税收。司马光当场激烈反对王安石的这种主张。他说:天下财物百货,是有限的,不在老百姓手里,便在政府手中,如果增加税收,就是侵夺百姓财富,造成民穷国富,王安石并没有听进司马光的意见,而是在变法实践中,果然用各种办法,加重了地主、农民等的负担,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这就使司马光与王安石的矛盾与斗争,越来越激烈尖锐,直到两人由莫逆之交,发展到互相攻击,最后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政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