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分尸现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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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没有尸体,但是经过仔细的勘察,确认这里是一个分尸现场。

事后证明,地面的血液来自于犯罪嫌疑人刘明。

铁架床上铺长期没人住,落了灰尘,上铺的铁栏杆上提取到了三个指纹,铁栏杆上还有悬吊痕迹。包斩指着吊痕让苏眉拍照,他说:是一根帆布腰带,悬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铺的床栏被鲜血染红了,还有清晰的刀痕,包斩说:这是利器切割东西造成的痕迹,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已经凝固成胶冻状的血液中有骨头渣,包斩用镊子分别夹起来,拿放大镜观察,他说道:切下来的是人头,这是人体喉结处的甲状软骨……还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来了。

屋内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这是鞋底边缘摩擦地面时形成的。

房间里空空荡荡,角落里有变质的饭菜,还有三个空的二锅头酒瓶。

包斩认为,死者当时应该喝醉了,被人勒死后分尸。

一个刑警问道:两瓶二锅头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么觉得是死后分尸,为什么不是活着时被砍下了头?

包斩说:如果活着时切割人头,血液会形成喷溅,而这个房间里没有喷溅型血迹。

根据现场的各种痕迹,加上走访周围住户得到的线索,包斩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个老式的砖楼,地下室就是住户用来出租的储藏室,在燕京有很多这样简陋的住所,刘明在这里住了三个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变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老头。当天晚上,刘明和一个陌生男人在房间里喝酒,还有一个小孩子。

刘明隔壁住着一个女孩,自称是特约演员,在几部电视剧中扮演过小角色,她说刘明是个疯子,特别喜欢自言自语,精神有问题。

画龙问道:你见到那小孩子了吗,那小孩是谁家的?

女孩说:隔着墙,我听到小孩哭闹来着,不知道是谁家的,那个男人我以前没见过。

隔壁女孩反映,刘明平时没有朋友,独来独往,周围住户都对他敬而远之。刘明说话时语速很快,思维混乱,一塌糊涂。无论任何人和他打个招呼,他都会推销自己手工制作的诗集,别人不感兴趣,他大言不惭的表示:有一天你会知道,大诗人刘明是你有生以来见过的全世界最伟大的人。

刘明很珍惜与人交谈的机会,这种机会对他来说很难得,他根本不管别人是否愿意倾听。隔壁女孩有次和他闲聊了几句,觉得他精神有问题,以后就再也没有搭理过他。刘明在地下室过道见到女孩就会用哀求的语气说:再给我一分钟,我上次还没把话说完呢,好不容易有人跟我讲话,你就让我说完吧。

女孩把他当成空气,视而不见。

几天前,刘明把出租屋里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当天晚上,隔壁女孩听到刘明房间里有三个人在喝酒说话,除了刘明之外,还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子。刘明穷困潦倒,平时就喝白菜疙瘩汤,他把这称为"英雄白菜汤"。那天,刘明却买了几样菜,其中有油闷小麻虾,酱骨头,麻辣兔头,红烧猪蹄。

女孩感到很诧异,心想,这个神经病是不是发财了啊。

苏眉问道: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连买的什么菜都知道。

女孩说:房间隔音不好,他打鼾我都能听到,他们说话声音好吵哦,互相劝酒,劝吃菜。

苏眉又问:你当时还听到什么了,你觉得,他们是什么关系?

女孩说:我怀疑他们是同性恋,那小娃子是领养的,是他们的儿子。

苏眉说:小妹妹,你想象力好丰富呀。

女孩说:我是重庆人,我们重庆那边,两个人啃兔脑壳,就是代表着两个人想接吻的意思。

隔壁的喧哗使得女孩不胜其烦,用棉花塞住耳朵,躺在床上睡着了。

夜里十一点多的时候,女孩迷迷糊糊听到隔壁传来切东西的声音,她摘下耳朵眼里的棉花仔细倾听,很像是刀刃切到铁栏发出的声响。包斩推测,女孩听到的应该就是凶手分尸时发出的声音。凶手掐死那名男童,用腰带将醉的不省人事的刘明吊死在铁架床上,然后把尸体移至下铺,头部枕着铁栏杆,为了避免吵醒邻居,凶手没有用刀砍剁,而是采取切割的方式进行分尸,先割下了人头,又将四肢切割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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