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羞辱常在得意时(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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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遥带着云冉进了城,没敢回家,而是去了黄珊珊的大哥黄润家,拜托他照顾云冉一下。黄润跟风遥是富川的老相识,自然满口答应他的请求。风遥总算松了一口气,蔡赟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想不出云冉会藏在这里。

云冉从噩梦中醒了过来,又哭又闹,吵着要去救蔡环。风遥黑着脸一顿训斥:“你自己都差点儿送了命,还去救别人?等你真正有本事了,再去救吧!”

云冉哭道:“舅舅,他是我的好朋友,那些坏人要去杀他,我只顾自己逃了,也太不讲义气了吧?”

风遥粗声粗气地说:“那个不男不女的怪物是他家养的狼狗,肯定会救他的,你就放心吧!”

云冉还在不停啜泣,风遥听得心烦,数落了他一番,便又找地方喝酒了。他一走进酒馆,小二殷勤地喊了他一声“林大爷”,风遥突然醒悟过来——他答应梁翊不再喝酒了。

风遥虽然嘴馋,但还是想做信守承诺的男子汉,他忍了又忍,跟小二说道:“我不在这儿喝了,你给我打二两酒,盛在酒葫芦里。”

小二十分诧异,要知道风遥可是他们酒馆最能喝的。若他要戒酒,酒馆生意可要损失好多。小二打好酒,讪讪地笑着说:“林大爷,您要戒酒啦?”

风遥含含糊糊地回答了一声,给了钱,便背着酒葫芦,大摇大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想,师弟这辈子活得可真憋屈,一次都没痛快喝过。若他尝过一醉方休的滋味,是不是就不再管自己喝酒了?

风遥想起少年时,二人结伴游历江湖的情景。那时他们都没什么钱,但梁翊出门在外十分乖巧,从不花天酒地,更不会去花街柳巷,所以攒的零用钱还够花。风遥就不一样了,出了门便如脱了缰的野马,什么新鲜事都想尝试。有一次赌博误入黑店,还喝得像一滩烂泥,老板说不给钱就剁掉他的右手。风遥迷迷瞪瞪的,只能带着他们去客栈找师弟,让师弟想办法凑钱。

梁翊正在读书,一见师兄这幅样子,气得差点儿背过气去。风遥无赖地冲他笑,让他想办法凑一百两。梁翊一看凶神恶煞的赌坊老板,便知道他们遇上了地头蛇,他翻遍所有口袋,才凑出十几两银子,风遥一阵绝望,可能右手真的保不住了。谁知梁翊灵机一动,说自己书法写得尚可,可以写一幅字,若老板喜欢,可不可以抵赌钱?

老板本来没指望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能写出什么好看的字来,结果梁翊一握笔,他就有些震惊。这个少年写字的时候格外真挚,握笔的姿势十分稳健,笔锋有透纸的力道,笔画却有一种飘逸的灵秀。老板对这一幅字爱不释手,不仅放了风遥,还把十几两银子全都还给了梁翊,让梁翊改天再写几幅字。

梁翊擦了擦额头冷汗,庆幸师兄的右手保住了。可风遥恢复自由后,立刻兴奋得手舞足蹈:“师弟,你写的字可以赚钱啦!”

一语点醒梦中人,梁翊发现自己有这个技能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他第一次赚的钱,先给母亲和姐姐买了一样的梅花簪,可把两人高兴坏了。风遥却很失落——师弟赚钱后,从没给自己买过一次酒。

风遥总想着,行走江湖,那就应该骑着烈马,喝着烈酒,痛痛快快地过完这一生。像师弟那么克制地活着,人生的乐趣到底在哪里?

风遥不知不觉走到家门口了,他们一家住的房子,还是梁翊花重金买下来的。虽然二人情同亲兄弟,在钱财上从来都不计较,不过风遥还是觉得憋屈。可他又没有能力给家人买房子,暂时只能住在这里。今天云冉被蔡家人拐跑了,这就说明这里也不安全了,他必须带着妻女离开这里。没有别的去处,只能住到梁翊家。

梁翊这几天心情不好,总是待在他开的弓道馆里,回到家便闷闷的不说话。他时常去供着常玉娇牌位的那件小耳房,却不跟映花倾诉。映花难过得要死,抚摸着肚子,不知该不该把消息告诉丈夫。

这天晚上梁翊刚从耳房出来,映花拿出一个竹篮子,放在丈夫面前,面无表情地说:“你若那么想她,就看看这些吧!”

梁翊狐疑地翻看起来,问道:“这不是子衿的衣服么?”

“你出去打仗打得太久了,每次回来,也都来不及告诉你。其实子衿的这些衣服,都是别人送来的,隔上两三个月,就会有人在家门口放一个篮子,里面通常放两身衣服,一双鞋子,子衿穿着刚好合身。这些衣服的布料都是最上乘的,针脚也十分细密,比那些裁缝绣娘做得都要好,家里的裁缝看了,直说这是花了很大心思做的。我想,或许只有她有这份心思,为咱们的孩子做这样精美的衣裳。”

梁翊自然知道映花口中的“她”是谁,她走了太久了,梁翊不敢相信这些都是她做的。他摸索着这些衣服,听映花说:“我之所以没告诉你,除了没时间以外,还因为…我嫉妒她,我没有这么好的绣功,不像她那么倾国倾城,让人念念不忘…”

梁翊一把抱住妻子,动情地说:“你说什么呢,就算她再好,我也只将你娶回家了啊!”

映花委屈地说道:“那你有心事为什么不跟我说?难道我不是你最亲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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