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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
听到夜默的话,骗夜默来的男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便咧嘴说道。
“对付你需要枪?”
“识相的……就把你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否则……”
“嘿嘿!”
有些恶俗的,男子笑了起来,然后一边笑,一边继续说道:“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说话间,男子看向了夜默抱着的儿子和女儿。
由于夜默的女儿夜叶继承了夜默的强大基因,且母亲娜美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女,所以长的非常的可爱。
如此,很容易就会被怪叔叔给看上。
就如此刻的男子。
而这时的夜叶,谈不上害怕,但还是将脑袋埋进了夜默的胸口,似不愿意去看这个男人。
而儿子夜天则对着夜默说道:“爸爸,他们是什么人啊!是坏人吗?”
闻言,夜默朝着夜天和夜叶看了看,接着说道:“没事,是坏人爸爸也不怕!”
说完,夜默的双眼便微微眯缝了起来,接着目露寒光的看向了男人,然后不含任何感情的说道:“找死!”
“你们这群败类,又在这里干什么坏事了!”
突然,就在这个时候。
当夜默心下涌起杀意的时候,巷子口,手拿钢棍的混混身后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梳着包包头,穿着一件卡通体恤衫,然后面露一抹厌恶之色的女人,她双手抱胸脯,稍息般的站着站在巷子口,或许会有那么一点痞气,只因她歪着脑袋,然后嚼着口香糖,同时如果你观察的比较仔细的话,那么必然能够看到她脖子上纹着的一只黑色蝴蝶。
“金克斯,又是你,你想怎么样,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你就可以一直骑在我们头上了!”
看到女人,混混男子立刻就露出了戒备之色。
此刻,夜默看的出来,混混男子虽然嘴上很硬,但是他的表情已经出卖了他,他很戒备,但更多的还是畏惧。
“那又怎么样?”
听到男子的话,被唤作金克斯的女人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的说道。
金克斯,一个美利坚留学生,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除此之外她还是一个半尸。
不过因为等级不高,所以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半尸而已。
但是……
正如混混男子所说的,金克斯是有人撑腰的,而这个撑腰的人便是这座城市的防卫队队长,是金克斯留学学校的学长。
或许防卫队的队长在那些高手面前,比如夜默这样的人眼里并不算什么,甚至连蝼蚁都算不上
但是在这些混混的眼里,这绝对是大人物一样的人物。
至少,要这些混混死的话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言归正传。
看着金克斯一脸‘你能怎么样’的表情,混混男子在权衡利弊了下后挥了一下手,同时对着夜默不无傲慢的说道:“算你小子运气好!”
“我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