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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村子那年我13岁,刚好是别人家孩子小学毕业的年纪。我一个人去了县城。在那里,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我白天到处打听陈雨的消息,晚上就睡在桥洞里。
那时候闹饥荒,日子不太平。所以桥洞也不是特别安稳的地方。比如说,遇到一些特别凶的乞丐,你就得让位置,不然半夜会被他们揪着衣领扔下河去。又比如说,发大水了,夜里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千万不能睡着,不然一旦水河漫上来,人很容易就会被冲走。
短短的两个月,我找遍了整个县城,却一点陈雨的消息都没有。我不死心,于是又沿着马路上的路标去了市里,没有钱坐车,我只好走路,走得渴了,就随便找个水沟喝水;累了,则在路边没石子的地方躺着休息。唯一熬不住的只有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只能去翻垃圾桶找吃的,但往往运气很差,能吃的东西早让一些流浪狗给抢去了。
不过有一次我遇到了人家办喜宴,于是就偷偷溜了进去,可惜的是我扒饭的速度已经很快,但还是没来得及扒完一碗,就被人拎着后颈扔出了门外。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只觉得脚底磨破了,人也麻木了,我总算来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高楼耸立,人来人往,很是繁华喧闹。
虽然大多数人们仍旧冷漠,但在这里却不会经常饿肚子了,最起码多翻几个垃圾桶,总能找到几块发霉的馒头,或者人家啃剩下的肉骨头。
不过垃圾桶里的东西也不能多吃,会肚子痛。有一次我就是因为吃得太多,结果肚子翻江倒海,痛得像要裂开似的,一连在路边躺了好多天,雨淋了挪不开身,大个儿蚂蚁爬上了脸也无力驱赶,很多次都觉得自己这一回是死定了。好在最后还是熬了过去。
城市很大,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想要在这里生存下去,总归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每天天没亮,我就要跑上十几公里,到接近市郊的一家豆腐店去干活儿。这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因为他们家的毛驴死掉了,所以换我推磨的话,花上一个半小时,推完两桶黄豆,主人会给4元钱,如果推得快,能够赶在天亮前完工,则会多给1元。只是有时候因为生病或者其他事耽搁了,来得慢,那么工钱就会被扣掉一半。
推完了磨,天也就亮了。
然后我拿出捡来的一个小小碗,就开始了满大街乞讨。我知道,乞讨的小孩不能太脏,不能有伤口,更不能有脓,不然去纠缠人家的话,会挨打的。遇到赶路的人不要上去问,因为基本都会被无视,而遇到穿的衣服好看,加上又拿着行李的,则可以去帮帮忙,很多时候人家看你的样子,不用你出声,也会给你5角到1元的小费。每当听到一些人家要办红白喜事,我也会暗暗记下日期,能偷偷蹭一顿是一顿。
一边乞讨着,一边去找陈雨的下落,日子也就慢慢的过来了。
以前陈雨跟我说过,做人要有爱心,要乐于助人,这些话我都记得。所以每天乞讨来的钱,我都会拿出一半来,去一些做公益的地方募捐,另一半除了买点东西吃,有余的就攒下。
后来攒了有一些钱,勉强能够交学费了,算好了开学日期,我兴高采烈的到一所中学去报名,上的是初一。可能因为我发育晚,个子小,而且整天沉默寡言的不合群,所以同学都不喜欢我,加上我没有钱买衣服,唯一一套还是从外面捡的,只好晚上睡觉前洗干净,到第二天干了再穿去上课。长久下去,别人就以为我不爱换衣服,每每从我身边经过,都是捏着鼻子的,嫌我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