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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俞只觉得头皮发麻,硬提起自己那一颗狗胆所剩不多的江湖豪气,只是胆气提起如人登山的气力,越到“山巅”嘴边近乎无,怯生生道:“前辈,你这样,我有些……怕你。”
陈平安手持那把崔东山赠送的玉竹折扇,双指捻动,竹扇轻轻开合些许,清脆声音一次次响起,笑道:“你杜俞于我有救命之恩,怕什么?这会儿难道不是该想着如何论功行赏,怎么还担心被我秋后算账?你那些江湖破烂事,早在芍溪渠水仙祠那边,我就不打算与你计较了。”
陈平安身上穿着那件已经多年没有穿过的法袍金醴,那一袭青衫的春草法袍已经毁坏殆尽,任你是砸多少神仙钱都无法修补如初了,便收入了咫尺物,与那些穿破的草鞋、喝空了的酒壶放在一起。之前一战,怎么个凶险,很简单,让他都来不及换上身上这件金醴,心意一动的瞬间事,都无法做到。所以只能靠肉山体魄去硬抗云海天劫,大概等于在积霄山小雷池浸泡了几天几夜?
杜俞一咬牙,哭丧着脸道:“前辈,你这趟出门,该不会是要将一座忘恩负义的随驾城,都给屠光吧?”
陈平安斜眼看着杜俞,“是你傻,还是我疯了?那我扛这天劫图什么?”
杜俞抹了把额头汗水,“那就好,前辈莫要与那些蒙昧百姓怄气,不值当。”
他是真怕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到时候可就不是自己一人遭殃横死,肯定还会连累自己爹娘和整座鬼斧宫,若说先前藻溪渠主水神庙一别,范巍然那老婆娘撑死了拿自己撒气,可现在真不好说了,说不定连黄钺城叶酣都盯上了自己。
有些以往不太多想的事情,如今次次鬼门关打转、黄泉路上蹦跶,便想了又想。
尤其是这些天待在鬼宅,帮着前辈一起打扫屋舍院落,提水桶拿抹布,粗手粗脚做着这辈子打娘胎起就没做过的下人活计,恍若隔世。
陈平安将那折扇别在腰间,视线越过墙头,道:“行善为恶,都是自家事,有什么好失望的。”
杜俞使劲点头道:“君子施恩不图报,前辈风范也!”
陈平安笑道:“你就拉倒吧,以后少说这些马屁话,你杜俞道行太低,说者吃力,听者腻歪,我忍你很久了。”
杜俞笑脸尴尬。
陈平安摘下养剑葫放在竹椅上,脚尖一踩地上那把剑仙,轻轻弹起,被他握在手中,“你就留在这里,我出门一趟。”
杜俞自然不敢质疑前辈的决定,小心翼翼问道:“前辈何时返回宅子?”
陈平安笑道:“去一趟几步路远的郡守衙署,再去一趟苍筠湖或是黑釉山,应该花不了多少时间。”
杜俞松了口气。
陈平安走出鬼宅。
杜俞对着那只朱红色酒壶,双手合十,弯腰祈祷道:“有劳酒壶大爷,多多庇护小的。”
当鬼宅大门打开后,那位白衣谪仙人真正现身。
原本起劲喧哗的随驾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不少百余人一哄而散。人流中多是自认遭了无妄之灾、损失惨重的富贵门户里边,那些个给家主派来此处讨要钱财的仆役家丁,以及从随驾城各处赶来凑热闹的地痞,还有不少想要见识见识什么是剑仙的任侠少年。
虽然人人都说这位外乡剑仙是个脾气极好的,极有钱的,并且受了重伤,必须留在随驾城养伤很久,这么长时间躲在鬼宅里边没敢露面,已经证明了这点。可天晓得对方离了鬼宅,会不会抓住街上某人不放?好歹是一位什劳子的剑仙,瘦死骆驼比马大,还是要小心些。
刚好有一伙青壮男子正推着一辆粪车飞奔而来,大笑不已,原本他们正为自己的豪迈之举感到自得,很享受附近那些人的竖大拇指、高声喝彩,推起粪车来,更加起劲卖力,离着那栋鬼蜮森森、无人敢住的宅子不过二三十步路了。结果那手持长剑的白衣仙人,刚好开门走出,并且直直望向了他们。
三位常年在随驾城游手好闲的年轻男子,顿时呆若木鸡,两腿挪不动路。
不但如此,还有一人从街巷拐角处姗姗走出,然后逆流向前,她身穿缟素,是一位颇有姿色的妇人,怀中抱有一位犹在襁褓中的婴儿,倒春寒时节,天气尤为冻骨,孩子不知是酣睡,还是冻伤了,并无哭闹,她满脸悲恸之色,脚步越来越快,竟是越过了那辆粪车和青壮男子,扑通一声跪倒在街上,仰起头,对那位白衣年轻人泣不成声道:“神仙老爷,我家男人给倒塌下来的屋舍砸死了,我一个妇道人家,以后还怎么活啊?恳请神仙老爷开恩,救救我们娘俩吧!”
妇人哭天哭地,撕心裂肺,似乎马上就要哭晕过去。
躲在街巷远处的百姓开始指指点点,有人与旁边轻声言语,说好像是芽儿巷那边的妇人,确实是去年开春成的亲。
可怜人呐。
陈平安蹲下身,“这么冷的天气,这么小的孩子,你这个当娘亲的,舍得?难道不该交予相熟的街坊邻居,自己一人跑来跟我喊冤诉苦?嗯,也对,反正都要活不下去了,还在意这个作甚。”
妇人愣了一下,似乎打死都没有想到这位年轻剑仙是如此措辞,一时间有些发蒙。
然后只见那个年轻人微笑道:“我瞧你这抱孩子的姿势,有些生疏,是头一胎?”
妇人骤然间哀嚎起来,什么话也不说。
陈平安双手笼袖,缓缓说道:“等会儿,是不是只要我不理睬,与你擦身而过,你就要高高举起手中的孩子,与我说,我不救你,你便不活了,反正也活不成,与其害得这个可怜孩子一辈子吃苦,不如摔死在街上算了,让他下辈子再投个好胎,这辈子是爹娘对不住他,遇上了一位铁石心肠的神仙,随后你再一头撞死,求个一家三口在地底下一家团圆?还是说,我说的这些,已经比别人教你的更多了?”
妇人只是悲恸欲绝,哀嚎不已,教人闻者落泪见者伤心。
陈平安瞥向远处那个开口道破妇人身份的市井男子,微微一笑,后者脸色微变,飞快离开,身形没入小巷。
那个匆忙逃遁之人,眼前坐地哭喊的妇人,隐匿于粪桶中伺机而动的江湖刺客。
应该都是些对方幕后指使自己都不觉得能够成事的小算计,纯粹就为了恶心人?
陈平安觉得有些意思。
苍筠湖殷侯肯定暂时没这胆子,宝峒仙境范巍然则没这份弯弯肠子,那个始终没见过的黄钺城叶酣?或是那位名叫何露的少年,假借随驾城某位官员胥吏之手?反正这练气士、市井妇人和武夫三人,死了都未必知道自己被谁送来找死的,之所以来这里送死,自然各有各的缘由和安排。
怎么办呢?
因为陈平安觉得自己是真的被恶心到了。
妇人眼前一花。
竟然没了那位年轻白衣仙人的身影。
妇人一咬牙,站起身,果真高高举起那襁褓中的孩子,就要摔在地上,在这之前,她转头望向街巷那边,竭力哭喊道:“这剑仙是个没心肝的,害死了我男人,良心不安是半点都没有啊!如今我娘俩今天便一并死了,一家三口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他!”
妇人将那孩子狠狠砸向街上,希冀着可莫要一下子没摔死,那可就是大麻烦了,所以她卯足了劲。
自己一辈子的荣华富贵,都在这一下上边了。
反正孩子也不是她的,天晓得是那陌生汉子从哪里找来的,至于那个刚死没多久的男人,莫名其妙就没了,倒还真是她瞎了眼才嫁了的男人,不过那种管不住裤裆更管不住手的无赖货色,好赌好色,一点家底都给他败光了,害得自己过门后,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早死早好,自己摔死了孩子,只需要一头撞向墙壁,磕个头破血流吓唬人而已,然后装晕便是,又不用真死,那么前边得手的那一大袋子金银,加上事成之后的又一袋子,以后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当个穿金戴银的阔夫人,还难?
砸出孩子之后,妇人便有些心神疲惫,瘫软在地。
然后她蓦然睁大眼睛。
只见那白衣神仙不知何时又蹲在了身前,并且一手托住了那个襁褓中的孩子。
陈平安站起身,抱起孩子,用手指挑开襁褓棉布一角,动作轻柔,轻轻碰了一下婴儿的小手,还好,孩子只是有些冻僵了,对方约莫是觉得无需在一个必死无疑的孩子身上动手脚。果然,那些修士,也就这点脑子了,当个好人不容易,可当个干脆让肚肠烂透的坏人也很难吗?
陈平安扯了扯嘴角,只是当他望向那怀中的孩子,便自然而然眼神温柔起来,动作娴熟,将襁褓棉布将孩子稍稍裹得严实一些,并且极有分寸地散发手心热量,温暖襁褓,帮着抵御这冻骨春寒。
天底下就没有生下来就命该受苦遭灾的孩子。
陈平安脚尖一点,身形倒掠,如一抹白虹斜挂,返回鬼宅院中。
杜俞大概是觉得心里边不安稳,那张搁放养剑葫的椅子,他自然不敢去坐,便将小板凳挪到了竹椅旁边,老老实实坐在那边一动不动,当然没忘记穿上那具神人承露甲。
杜俞见着了去而复还的前辈,怀里边这是……多了个襁褓孩子?前辈这是干啥,之前说是走夜路,运道好,路边捡着了自己的神人承露甲和炼化妖丹,他杜俞都可以昧着良心说相信,可这一出门就捡了个孩子回来,他杜俞是真傻眼了。
陈平安将孩子小心翼翼交给杜俞,杜俞如遭雷击,呆呆伸手。
陈平安皱眉道:“撤掉甘露甲!”
杜俞吓了一跳,连忙撤去甘露甲,与那颗始终攥在手心的炼化妖丹一起收入袖中。
动作僵硬地接过了襁褓中的孩子,浑身不得劲儿,瞧见了前辈一脸嫌弃的神色,杜俞欲哭无泪,前辈,我年纪小,江湖经验浅,真不如前辈你这般万事皆懂皆精通啊。
陈平安叮嘱道:“我会早点回来,孩子稚嫩,受了些风寒,你多注意孩子的呼吸,你散发灵气温养孩子体魄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注意分寸,一有问题,离开鬼宅的时候,就拿上养剑葫,去找经验老道的药铺郎中。”
杜俞小鸡啄米。
陈平安想了想,手腕一拧,手心多出仅剩的那颗核桃,“砸出之后,威力相当于地仙修士的倾力一击,无需什么开门口诀,是个练气士就可以使用,哪怕是下五境的体魄孱弱,也无非是吐几口血,耗完灵气积蓄而已,不会有太大的后遗症,何况你是洞府境巅峰,又是兵家修士,遇上事情,放心使用。”
杜俞还抱着孩子呢,只好侧过身,弯腰勾背,微微伸手,抓住那颗价值连城的仙家至宝。
杜俞心中大定。
难得前辈有如此絮叨的时候。
不过不知为何,这会儿的前辈,又有些熟悉了。
陈平安深呼吸一口气,不再手持剑仙,再次将其背挂身后,“你们还玩上瘾了是吧?”
杜俞哀叹一声,熟悉的感觉又没了。
默默告诉自己,就当这是前辈用心良苦,帮你杜俞砥砺心境来着。
前辈已然不见。
无灵气涟漪,也无清风些许。
仿佛与天地合。
杜俞抱着孩子,轻轻摇晃,不敢动作稍大,害怕晃醒了那孩子,他娘的老子这辈子对那些江湖女侠,都没这么温柔过,杜俞低头望去,感慨道:“小娃儿,你福气比天大喽。”
一条寂静无人的狭窄巷弄中。
汉子背靠墙壁,咽了口唾沫,好像没追来?
为了挣那颗小暑钱,真是烫手。
与自己接头的那位谱牒仙师,虽说瞧着不像是拿得出小暑钱的,可神仙钱做不得假,不拿就是死,不拿了乖乖办事还能如何。找了个随驾城胥吏,差不多的手段,给了他一袋银子,不拿也是死,那胥吏倒也不蠢,便帮他找到了芽儿巷那么一对狗男女,才有了今天的这些。
这位山泽野修摸出那颗小暑钱,展颜一笑,喃喃耳语,谱牒仙师真是不把钱当钱的货色,这等买卖,希望再来一打。
耳畔有人微笑道:“你也不错啊,不把人命当命。”
汉子僵硬转头,瞧见了那个手摇折扇的白衣谪仙人,就站在几步外,自己竟然浑然不觉。
汉子颤声道:“大剑仙,不厉害不厉害,我这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那个教我做事的梦梁峰谱牒仙师,也就是嫌做这种事情脏了他的手,其实比我这种野修,更不在意凡俗夫子的性命。”
汉子挤出笑容,“这位大剑仙,你是不知道,那芽儿巷妇人天生一副蛇蝎心肠,她男人更是该死的腌臜货色,这等市井人物,也亏得就是资质不行,只能在烂泥里打滚,不然给他们当成了修道之人,做起坏事来,那才叫一绝。”
那位白衣剑仙微笑道:“不问心,只看事。不然天底下能活下多少?你觉得呢?”
汉子点头道:“对对对,剑仙大人说得都对。”
然后他听到那位连天劫都能扛下而不死的外乡剑仙,略带讶异语气问自己,“一个梦梁峰的小小谱牒仙师,杀几个市井百姓,尚且觉得脏了手,那你觉得我身为剑仙,杀你脏不脏手?若非如此,街上求财的妇人,推粪车找乐子的市井地痞,还有那个躲在粪桶里吃屎的刺客,我为何不杀?”
汉子双手托起那颗小暑钱,深深弯腰,高高举手,谄媚笑道:“剑仙大人既然觉得脏了手,就发发慈悲心肠,干脆放过小人吧,莫要脏了剑仙的神兵利器,我这种烂蛆臭虫一般的存在,哪里配得上剑仙出剑。”
“仙家术法,山上千万种,需要出剑?”
听到这句话后,汉子大汗淋漓,再不敢多说一个字。
“这会儿,觉着我像是与你们一个德行的恶人,才觉得怕了?”
那谪仙人以手中合起折扇,轻轻敲打脑袋,意态慵懒,轻声笑道:“恶人眼前不言语,好人背后戳脊梁。闷葫芦是你们,眉飞色舞也还是你们。怪也,妙也。”
汉子不是不想逃,是完全手脚不听使唤了。
那人说道:“来,容你撑开嗓子喊一句‘剑仙杀人了’,若是喊得满城皆闻,我可以饶你一饶。”
汉子使劲摇头,硬着头皮,带着哭腔说道:“不敢,小的绝不敢轻辱剑仙大人!”
那人哦了一声,道了一句那你可就惨了,不等野修言语,他以折扇轻轻拍在那位野修的脑袋上,然后随手挥袖,拘起三魂七魄在手心,以罡气缓缓消磨之。
如果所有好人,只能以恶人自有恶人磨来安慰自己的苦难,那么世道,真不算好。
至于那颗小暑钱,就那么摔在了尸体的旁边,最终滚落在缝隙中。
一袭白衣,缓缓走出小巷。
片刻之后,一道金色剑光拔地而起,有那白衣仙人御剑离开随驾城,直直去往苍筠湖。
从城中鬼宅那边,有一抹幽绿飞剑,尾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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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粱国京城的国师府当中。
两位大修士,隔着一座碧绿小湖,相对而坐。
一位青衫白发如那没有功名的老儒,一位弱冠岁数的年轻男子,前者膝盖上趴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猴儿,后者腰间有一条似乎处于酣眠中的青色小蛇,额头已然生角,青蛇首尾衔接,如同一根青腰带。
儒衫老人身后远处,站着一位脸色惨白的狐魅妇人,姿色一般,但是眼神妩媚,这会儿哪怕站在自己主人身后,与那年轻人隔着一座小湖,她依旧有些战战兢兢。毕竟那个“年轻人”的威名,太过吓人。名为夏真,曾是一位一人占据广袤山头的野修,从未收取嫡传弟子,只是豢养了一些资质尚可的奴婢童子,后来将那座灵气充沛的风水宝地转手让出,只将一栋仙府以大神通搬迁离开,从此在整个北俱芦洲东南版图消失,杳无音信。
正是这位大仙,与自家主人做了那桩秘密约定。
只是狐魅只知道当年主人以巨大代价,在十数国边境画出一座隔绝灵气往来的雷池后,主人以此消耗大量本命真元的通天手段,为的就是镇压那件行踪不定的功德异宝,最终将其收入囊中。而这个夏真,则与主人结成盟友,以先前山头赠予附近两个大门派,作为交换,他得以将历来灵气相对稀薄的十数国不毛之地,作为自家禁脔,就像夏真此刻身前的那座……小湖。
双方各取所需,各有长远谋划。
但是狐魅如何都没有想到,本该在十数国疆域之外闭关修道的主人,竟然会摇身一变,早早成了这梦粱国土生土长的国师大人!
早年按照银屏国那边的谍报显示,关于梦粱国的形势,她自然是有所耳闻的,主人应该先是从一位梦粱国小郡寒族出身的“少年神童”,得以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光耀门楣,进入仕途后,有如天助,不但在诗词文章上才华横溢,并且极富治政才干,最终成为了梦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一国宰相,不惑之年,就已经位极人臣,然后突然就辞官退隐,传闻是得遇仙人传授道法,便挂印而去,当年举国朝野上下,不知打造了多少把真心实意的万民伞。
归隐山林后,潜心炼丹修道,短短十年后,便修成了仙法神通,当时狐魅还觉得是个笑话来着,当做装神弄鬼的把戏罢了。梦粱国京城和地方祥瑞大显,连绵不绝,被刚刚登基没多久的梦粱国新帝,亲自去往仙山,将这位前朝宰相迎回京城,敕封为一国国师,当官时,国富民安,成仙后,风调雨顺,这梦粱国简直就是在此人一力之下,变成了路不拾遗的世外桃源,庙堂上文武荟萃,地方上官民和睦,先后两任皇帝在此人辅佐下,励精图治,却从不擅自开启边衅。
在随驾城被那些修士追杀过程中,这头狐魅断了两根尾巴,伤了大道根本,但是主人现身后,不过是将她与那同僚一起带往这座梦粱国京城国师府,至今还没有封赏一二,这让狐魅有些自怨自艾,失去了那个银屏国皇后娘娘的尊荣身份,重新回到主人身边当个小小婢女,竟是有些不习惯了。
夏真微笑道:“恭喜道友,得偿所愿。开宗立派,指日可待。”
儒衫老人淡然道:“我自会撤去那座金色雷池的剩余禁制,外边的灵气便要缓缓倾斜倒灌,百年之内,就会是一个个修道胚子涌现的大年份,至于何露晏清之流,如今年纪还小,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金丹可期。道友一门之内,若是能够同时出现七八位金丹地仙,亦是开宗立派的雄厚根本,同喜同贺。”
夏真眼神真诚,感慨道:“比起道友的手段与谋划,我自愧不如。竟然真能得到这件功德之宝,并且还是一枚先天剑丸,说实话,我当时觉得道友最少有六成的可能,要打水漂。”
夏真瞥了眼那只腹部熠熠生辉的小猴儿,佩服不已,这个原本已经快要跌入金丹的老家伙,竟然能够隐姓埋名,不但逃过了各方势力的觊觎杀心,然后更是胆大包天,就这么藏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最终以造福一国的功德之身,天经地义地占据一件功德之宝,这份算计,当得起元婴身份。
老人笑道:“道友你舍得一座风水宝地,换来这谁也瞧不上眼的十数国版图,亦是大手笔,大魄力。只要经营得当,定然可以百年回本,然后大赚千年。”
一人求宝,一人求才。
两大元婴联手,才造就了这番大格局。
最终结果,皆大欢喜。
只不过双方心知肚明,只要其中一人,不管是谁,能够率先跻身上五境,之后的形势可就不好说了。
真要能够开宗立派,谁都会嫌弃自己地盘太小。
当老人撤去那座雷池后,灵气倒灌十数国,夏真岂会眼睁睁看着那些浩浩荡荡的灵气,随意流散,浪费在一群鸡犬打架多年的蝼蚁身上?
至于范巍然、叶酣带着那么一大帮子废物,都没能从狐魅和老者两人手上抢走那件异宝,其实夏真算不上有多少恼火,那些灵气才是自己的大道根本,其余的,就莫要贪心了,当初双方元婴盟约,不是儿戏,再者天底下哪有便宜占尽的好事,既然形势大好且稳妥,你炼化你的功德之宝,涉险转为剑修便是,我鲸吞我的灵气,同样有望破开层层瓶颈,快速跻身上五境。小聪明,必须要有,但不能一辈子都靠小聪明吃饭,地仙就该有地仙的眼界和心境。
夏真似乎记起一事,“天劫过后,我走了趟随驾城,被我发现了一件很意外的事情。”
儒衫老人笑道:“道友请说。”
夏真双手撑在那青色“腰带”上,微笑道:“如果我没有看错,外乡剑修背着的那把剑,是一件半仙兵!我厮杀搏命,还算有那么点儿本事,可惜炼化一道,却是庸碌不堪,恰巧道友你精通炼法,不如你我再签订契约,当一回盟友?”
老人双眼精光绽放,只是转瞬即逝。
若是法宝,他毫无兴趣,如今炼化那件功德蕴藉的先天剑丸,才是未来成为上五境的立身之本,耽误一天都要心疼。
可若是一件半仙兵?
不过老人很快就收敛心神。
这么稀罕的物件,这夏真是自己爹还是自己儿子不成,要好心告诉自己?
所以这位身份暂时是梦粱国国师大人的老元婴,摆手大笑道:“道友取走便是,也该道友有这一遭机缘。至于我,就算了。成功炼化此物之前,我行事有着诸多禁忌,这些天大的麻烦,想必道友也清楚,以道友的境界,打杀一个受了伤的年轻剑修,肯定不难,我就在这里预祝道友马到成功,入手一件半仙兵!”
夏真笑着点头,老人如此谨慎,也不觉得奇怪,双方都是野修出身的元婴,轻易就咬钩,万万活不到今天。
咱们这些杀人越货不眨眼的人,夜路走多了,还是需要怕一怕鬼的。
这句夏真在少年岁月就铭记在心的言话,夏真过了无数年还是记忆犹新,是当年那个就死在自己手上的五境野修师父,这辈子留给他夏真的一笔最大财富。而自己当时不过二境而已,为何能够险之又险地杀师夺宝取钱财?正是因为师徒二人,不小心撞到了铁板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