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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的张大处长,你不会幼稚的连垂髫小儿都不如吧?难道两个人坚守一段婚姻就只是为了有一个有吃有喝的地方吗?那我下辈子宁愿投胎做头猪,简单悠闲,啥烦恼也没有。
“我们当初不是约定好了的吗?你找一个栖身地方,我找一个同居伙伴,大家各取所需,互不干扰不好吗?”
我今天确实触动了张清的逆鳞,咄咄逼人的责问他毫不留情地脱口而出,照他内敛沉稳的性格,这样不经大脑的话平素是断断说不出来的。
我眼瞅着他怅然失态的丢魂模样,觉得自己实在可怜好笑。我就算勉强能约束他的身体,还能真的约束了他的心吗?我何苦要做个不逗他喜欢的恶人,作出丢掉毛衣的幼稚举动,生生斩断了他的珍贵念想,强求那份不属于自己的感情?
同居不同心,大家逢场作戏,在这段婚姻里做一个事不关己的无聊看客,对彼此来说,未必不是上上之策。
我拿了一个小手电筒,匆匆下楼。我知道垃圾回收站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公共厕所旁边,速度一点应该还来得及找回毛衣。
我在小区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跳上去就急忙催促师傅,“快点!快点!”我暗暗祈祷自己希望不要落空。
师傅瞧着我那心急火燎的炸毛模样,不轻不重开了个玩笑,“丫头,急着去救火呀?”
Wuli亲亲大叔,我救的何止是火呀,我挽救的是我岌岌可危的婚姻哪!
没等车停稳,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撒丫子飞跑。气也顾不上喘一口,就一头扎进了垃圾堆。
残羹剩饭,塑料瓶子,废旧纸箱……扑鼻的恶臭刺激得我睁不开眼。胃里的刚吃进去的东西不停地翻涌上来,我抑制住想呕吐的感觉,拎着小手电筒,埋头在垃圾堆里麻木地搜寻。
一条浑身脏兮兮的流浪狗跟在我的身后,用鼻子这儿触触,那儿嗅嗅,在垃圾堆里翻找着填肚子的吃食。我们一人一狗在苍黄的夜幕下显得分外狼狈,分外落寞。一样的无家可归,一样的无人怜惜。
就在我绝望地几乎想抽自己几耳光的时候,终于在一个油腻腻的空油壶身边觅得它的踪迹。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紧紧地搂紧失而复得的、张清视若珍宝的旧毛衣,掩面而泣,瘦削单薄的双肩微微颤动。
我这时真的希望凭空窜出一辆失控的汽车,毫不顾忌地朝我撞过来,让我横尸街头,越惨越好。那时候,冷漠的张清会不会也为我掉一滴眼泪,会不会为他自己这样残忍地对待我而后悔半分?
男人总是钟情自己得不到的女人,总是念念不忘自己失之交臂的女人,对默默陪在自己身边风雨同舟的那一位女人无动于衷,甚至弃之如敝履。
如果我也瞬间灰飞烟灭,消失无踪,在张清的心中会留下一丝痕迹吗?我根本没有把握判定结果。那么,我这样委屈自己,迁就别人,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有一些茫然了。
旁边走过来一位可爱的小男孩,好心地递给我一元纸币,怯声声地说,“阿姨,你饿了吗?你不要哭啦,去买点吃的吧。”
我满头满脸沾着纸屑、果皮,浑身上下散发出难闻的臭味,确实跟一个落魄的乞丐差不离,难怪小男孩会误解。
我再没有坐车,一直走,一直走,残阳将我孤寂的背影拖曳的凄清绵长。回到家时已经筋疲力竭,累得小腿打闪。我夸张地朝张清举着毛衣强颜欢笑,“诺,你的宝贝!我找到了,马上就给你洗干净。”
“不用了,”张清可能也觉得自己今天的表现有些过份,不自然地跟在我身后解释,“这是彩云给我织的,所以……”
“我知道。”我头也不抬,卖力地搓洗着毛衣。
是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在你心中我连彩云姐的一件旧毛衣都比不上。
衣不如旧,人不如新。我这个新人大约一辈子也超越不了彩云姐,她在你张清的心中永远占据无法撼动的位置。
我真是自不量力,和张清的心尖子较什么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然会落个狼狈不堪的下场。
可是,我终究不甘心,很想大胆地问他几句:张清,在你心中,我究竟算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残忍?每次当我跃跃欲试,鼓起勇气想要抓住你的时候,你立马就会给我当头一棒,让我从幸福的云端跌落到尘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