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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远走的自己
不知是羞辱还是嘲笑,我没了薄唇反击,并不是懦弱,而是觉得没必要,我想应该是自己变了 吧!总觉得时间越行越远,以前的自己总是想装成大人去做事,而今突然长大了,却又不知该做些什么。 挥挥手,那个总是幻想着未来的女孩就此从梦中醒来;没了低头看路的习惯,也没了很老成的讲话的习惯,一下就真实了,生活变得简单而又充实。有人说:没有改变不了的人,只看你愿不愿意改变。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把原来的自己毁掉,重新注入新的血液 。 有一种岁月流逝叫做疼痛,有一种路叫做不回头,有一种故事仅串连在某个缩影的回忆上。没有人永远活在忧郁里,但有人仅活在岁月的空档里,更有人仅为行尸走肉。有一首歌叫做离歌,我把它送给远走的自己,最初的自己,现在的自己。如果那天真的走不下去了,愿远走的自己抬起头来,冲蓝天微笑;如果那天把 自己留在某种忧伤中,那么就走出房门,拥抱阳光吧!愿远走的自己快乐,安然的度过以后的日子
风景与幸福
花开一时,将一世的妖娆绽放;景致之美,似存在一时又似存活一世又似千载;花开时,灿然而美好,想起了于心,又似传于一整世,或无香气,但也是美的;路边实景,按四季来分,各具特色,微妙之处变幻无穷,独到之处便在于此,引文人墨客观之叹之,赞誉之其身所感之处。
福到了,就幸运。春花开时,季节变暖,花树随风摇曳于细雨中,花影随风移动在暖阳里,花瓣 散落在某个夜晚 里。蜜蜂追逐花 开,蝴蝶在花的 绽放中学会舞蹈, 你永远也无法明 了花开之时,为何 如此明媚,花说其 不为暖阳,不为细 雨,不为众生,只 为其自身的孕育, 只为其一生的执念; 花谢之时,花瓣细 细的落,铺在树影里, 只为留下最后一丝 执念。
而景致就稍有不同,但也大体相似,景致里的色彩缓慢变化不致招人太过伤感,渐渐循序,倒也有所期待下一香之景。但无论是花开,还是景致随四季变化,万物都难逃脱在时间流河里的转换,所以幸福源于在哪?我想大抵便是看到花开之时,内心难抑的喜悦之情。欣赏景致时,安逸与平和存活于心境;或许便是那欣赏渐变的景致,时不致像那看到花落之时招人太过的伤感;也或许就是为自己做为芸芸众生之一员,能存活于这世间,看潮起潮落,品这世间独到的景而感到幸福吧!
早起,红日挂在树梢,听着市场上起早来卖吃食或蔬果的小贩们的卖声。公交上各色穿着校服的学生们讨论着昨日做过的习题....看着十字路口的交警们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车辆的行走,母亲送女儿上学的画面,父亲拎着早餐塞进儿子书包的场面,早起清完嗓子,锻炼完身体,遛弯的的老人,闻着行走于路上各色人群展现出来的不同味道,你会突然明白,噢,大家都有事儿做的,似乎上帝成就人类,就真的是让我们行走于这世间学会适应早起的忙碌,黄昏归家的急切,似乎是真的有意让人们在一天天称得上是“做工”的生活中,体味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待生活垂暮之年,再回头将脑海里路过的风景,一处处,一幕幕的去回放,去思索,然后在将在这一处处,一幕幕的风景中所体会到的幸福讲与下代,告诉他们,无论这世间所经历中的或逝去的风景中都有幸福与美好的所在,无论是那种风景,都要随着季节规律去看,不可强留,也不可忧伤,记住,存留过的幸福就好。
若说那幸福是幅画,那么风景是存于其中的景物;若说那景物是杯茶,那么幸福就是唇齿间划过的一丝甘甜,当然,还要看这位品茶人的心性如何。世间的景便是由一个个存在于世间的生命组成,而我们的幸福,就在这一个个生命的观摩中一遍遍的体味在心里。
羊脚七八的年代
那天下午大家出奇的兴奋,我的第一位正式同桌就在那个时候出现了,端端正正的样子,坐在我的身边,我瞄了眼这个正经的姑娘,心里乐了一会儿,同时进来的其他几位也是一副木讷相,我心里琢磨着,他们学校怎么尽出这等乖巧的学生,又无一例外的全部转入我们班,个头高的、矮的、男的、女的,长相还都不错的。
我最早的那些同桌无一例外的都是那种个头高的男生,或者就是某种整天都在睡觉的女生,可是他们一来,整个局势就变了,地理位置上,前方坐了位安静的男生,同桌是位乖巧学习好的女生,让同为女生的我汗颜啊,可是这一切假象似乎也只是初期。不过再怎么样,同桌的那股认真学习样还是没什么变化,我上课百般无聊之时,就望着同桌长长的眼睫发呆,同桌的眼睛是永远直视黑板的,可就这样一个女生最后还是和我做了要好的朋友,说来也怪,大家坐在一起聊天、讨论问题,学习的时间也就越发的多了起来,甚至英语考试时,一起抄过答案,说到底,我也不是什么坏学生,除了厌恶写字外,还真的没什么毛病,多数时候我是喜欢数字的。前面以为坐着的一直是个榆木疙瘩,谁知道,竟蜕变成为了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一双乌溜溜的大黑圆眼睛,总是在不停的转呀转,胖乎乎的圆圆脸,肢体动作几乎一刻不停,我的同桌遇到他,可真的是遇到了冤家,没完没了的争吵大战也就开始了,好在那男孩长了一张嬉皮笑脸的摸样,更为可贵的就是,他有个俏皮的名字”叮咚“总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某篇课文,木瓜掉进水里叮咚一声吓走了小白兔;丁冬写的作文里也满满的都是趣事儿,例如某个夜晚,他出门时,一声猫头鹰的叫声吓得他大喊一声,吓坏了妹妹之类的文章是经常出现在课堂上的。蓝走进教室的时候,班里静的吓人,同桌捣了捣我的胳膊说;"美女也”。我拖着腮帮,悠悠的看了一眼说:“脸未免有点太长了吧,比例不协调,称不上美女,还梳了个上世纪80年代的发型。”同桌撇了撇嘴,说真的,到今天为止我也不认为她是个美女,尽管我们是好朋友,丁冬瞪着铜铃似的大眼睛,歪着脑袋古怪的看着她,蓝就在我们的注视下坐在了丁冬的旁边,那天清早的阳光的光线澄明清朗的让人觉着美好的不得了。
我们三个小姑娘很快的成为了朋友,做了最幼稚的拉钩钩,一辈子的好姐妹,多好玩呀,不过现在都去哪里了呢,就不得而知了。我的同桌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再加上她那认真的样,自然不讨人厌,蓝是个大气的女孩子,不过,好景不长,班里有个人高马大的痞子男,在某个清早背书时,与蓝发生了次纠结的矛盾,理由就是他认为蓝给老师告了黑状,于是乎,蓝同学的眼泪自然就不会少落下来了,我在一旁对蓝说到:“宁可和好人吵次架,也不愿和无赖说句话,狗咬了你,你还回去,一嘴毛,还得先去医院,和无赖最好不要计较。”同桌安安静静的锁着眉头,看着她哭泣,整个下午就在这种气氛下度过了,不过后来传说我们的蓝同学竟和那无赖成了朋友,我坐在某个同样的下午里。悠悠的想,这人与人之间哪,真是不好说的。
丁冬和我成为同桌的时候,大概也就我一个人听到了我的心凉下去的声音,剩余的时间果不其然的,我的桌子,凳子全都被他占取了一大块的地方,恶作剧的事情时有发生,我的早期同桌坐在他前面,同样遭了样,衣服经常被拉到后面。身体不住的后倾,老师叫起来挨骂的事情不再话下,作业本经常消失不见。日子就那样的滑了过去。在后来的同学录上,蓝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呢,同桌说,我不善言辞的,我想改变自己了,丁冬画了一堆涂鸦。
那些羊脚七八的年代走远了。 我们都消失在了人海茫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