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卑王伏提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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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的麦子在田地中惬意的随风起舞。

被麦子映照成金色的大地里,辛勤的农民正奋力挥舞着手中的镰刀,享受着这来自秋日丰收的喜悦。

汗水打湿了他们的头发,布满了他们的脸颊,让他们整个人都像是刚从水里面拎出来一样。

每个人脸上露出的都是灿烂的笑容,恨不得自己越累越好。

这是一场大丰收,即使去除要给领主大人上交的粮食,他们依旧能留下很多存粮,这些粮食可以让他们熬过这个严冬,又或者扛过会突然爆发的饥荒。

坐在一棵大树的枝杈上,洛羽夜背着巨大的骑士枪,腰挂金色圣剑,惬意的欣赏着这和谐的一幕,心中,却充满了担忧,因为,这可能是这些人民最后一次享受丰收的喜悦了。

不是因为内乱或者异族入侵,而是因为,这座名为不列颠的岛,已经濒临灭亡了。

这并非是指这座岛会彻底毁灭,而是指这座岛上的神秘,正在消失。

不过这也是必然的,从五百年前魔法之王所罗门死亡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只是,苦了这些无辜的平民啊。

不过,对此他毫无办法,只能尽可能让平民们的生活安宁一些。

忘记提了,洛羽夜已经十七岁了,而在十六岁那年,他就被赋予了骑士称号,同时开始了自己的历练,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了。

而他身上的装备,也并非凡物。

枪并非是什么普通的骑士枪,其正体是紧系世界表里的星之锚,是通往里世界的钥匙,甚至可以说,其本身,就代表着整个里世界——名为伦戈米尼亚德的神圣之枪。

剑也并非是什么平凡大剑,而是由星球而非人类锻造出的圣剑。以人们的信仰为原料,在星球内部结晶化作为“最强之幻想(LastPhantasm)”的救世星剑——誓约胜利之剑。

连放置着剑的黄金剑鞘都是传说中的理想乡的正体——阿瓦隆之鞘。

圣枪、圣剑,还有封印着圣剑的剑鞘,皆是非常强大的神代装备,可使用这些强大的神代装备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以及足够的觉悟。

手持圣枪者,将背负起毁灭一切妄图让世界回归神代的敌人,守护这个世界的秩序不被破坏之责。

挥舞圣剑者,必须庇护所有的人民,灭杀一切人类之敌!

使用剑鞘者,则将被丢失剑鞘即灭亡的诅咒加身。

但洛羽夜并不在意这些,或者说,早在他出生以前,这些责任就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他的灵魂。

没有任何人去要求他这样做,也没有任何人去强迫他这样做,一切,皆是他自己的选择。

并非时他被人民和世界选中才要背负这些责任,而是他选择了背负这些责任,才会被世界和人民选中。

可正如愚者所想的,一个人背负所有的重担,真的好么……

突然,一直带着熟悉魔力波动的生物出现在了他的感知中,他下意识地转头,一只有着纯黑毛发的猫咪就在身后的一棵树上,但奇特的是,这只猫咪竟然有着三只眼睛。

“阿拉,这不是三眼猫吗,怎么来找我了,妈妈有什么要和我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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