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离歌番外 事关后来篇 长达十年的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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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哪里来的哈麻批?敢多管老子的闲事?”潘子理了理头发笑着摇摇头说:“崽儿,还是把别个放开,莫整到不好得”

那个纹身青年上来就骂:“你是宝批龙迈?找死是不是?滚!”

潘子点燃了一根软中华,笑着说:“现在的这些年轻人,越来越不懂规矩,你别出手,我看看我还有没有当年的风范”我点点头示意他可以。

“这尼玛大叔是癫了迈?操你妈,去死吧”七八个青年冲了过来,潘子把烟一丢,也冲了过去。

而在一旁的纹身男还在调戏那个姑娘,我走过去一把把她拉到我身后,纹身男走上前来问我是不是想死了,作势就要上来打我。

我看向身后的她,那张委屈害怕的脸让我一下想起了多年前,我也曾保护她不受一丝伤害,她也同样如同身后的姑娘那样神圣不可侵犯。

潘子还在鏖战,看样子已是大不如前,我突然脑海里闪过一些东西,像是想起了什么,那个多年前曾经的那个身影,也许曾有过那样一个我,那样的生活过,他的身影印在这个时代里,我看见过他的传说。

我捏紧拳头,冲上前去,直接一个超人飞拳,把那个纹身男打的瘫在地上,虽然可能没当初那么猛了,但这一拳下去还是有几十斤的。

接着我一个爱尔兰大脚踹翻抱在潘子身后的一个,潘子激动的说:“前哥牛逼!”我笑着,狠狠一耳光甩在了那个迎面而来的那个家伙脸上。

当年虽不说有多厉害,七八个是近不了我身的,尤其是大学那段时间,我天天训练,为的就是能够保护我所爱之人。

那群人被打的,倒的倒在摩托车上,睡的睡在地上,潘子临走前告诫了一番说:“娃儿些,不要以为纹了两条龙染了几根黄毛就可以混社会了,真正的社会你们还不晓得什么样”

我问潘子如何,他笑了笑说自然,同当年一样。

车上那个女生不停的向我们道谢,我连忙说不用,搞得我们很不好意思,她下车后潘子说“:人家对你好像有意思了,该你又走桃花运”

我笑了笑再没说话,潘子接了个电话之后就把车停在路边。

“去成都耍”潘子说,我抬头看着他:“成都有啥子好耍的”我用那不太标准的四川话回答他。

“帆哥说他走的成都,我们也好久没去成都耍了”我点点头说那行吧,车子开始掉头,在高速上一路狂奔,疾驰而过的山城,重庆。

“你说,以前那么讨厌读书,现在还挺怀念以前的日子,那时候我们无忧无虑的,哪有那么多烦恼,是吧?”

其实所有的日子都一样,年年春草绿,年年秋风起,生活从来没变过,只是我们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老了。

星羽说,听说重庆是座山城,一定风景很美,所以想来看看。

帆哥说,当初来重庆,因为听别人说重庆有很多美女,怎么着也要带一个回家。

潘子说,重庆是他家。

程含蕾说:“去重庆吧,我外婆就在那儿,我们不是约定好了要一起去南方的吗?”

十年前的我们对生活一无所知,但都会在某个时刻走进这座城市,走进生活的洪流里,快乐分享,忧愁共担,聚成今生的因缘。

到了成都已是华灯初上,夜色渐黑,对于这座悠闲慢效的城市来说,十点过后的成都,才是新一代成都人夜生活的开始。

“想不到这么久了这里还是没什么变化”潘子说,我点点头,望着窗外没有说话,我并不喜欢这座城市。

途径华尔兹广场潘子感叹:“我什么时候才能在这里开一个公司啊”我说不出三年吧。

车开到锦里的时候我让潘子停车,“哪儿去?”

“去耍”我说,一个人去逛一逛。

“你不去找帆哥吃饭啊?”

我说你们先吃,“那两个小时后我们汇合嘛”我点点头说行。

锦里的街道是极富有年代感的,在街头逛着,热闹的街,两边的街道,茶馆小吃店,熙熙攘攘的人,接踵磨肩,突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心酸?还是伤心?

走在成都的大街上,每个人都似曾相识,每一个微笑似乎都含有深意。

一个眼神,一次不经意地回首,都会使记忆的闸门汹涌打开,往事滔滔泻落。我想一定是我的记忆出了问题,从某个时间起,生活开始大段大段删除,我曾经一下火车就拥抱着谁吗?我曾经为了谁回到重庆已是凌晨,第二天仍然坚持上课吗?我曾经背过谁的书包吗?我曾经在府南河边跟谁牵手同行吗?我曾经在某一天,为谁的微笑如痴如醉吗?

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那一切,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在这个坟墓一般的城市里,谁可以为我的青春作证?大学时李良说过,你可以为很多人活着,但只能为一个人死。而在这个夜里,我活着是为了谁?我又可以为谁而死?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打过来的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电话那头的声音是那样轻和温柔,使内心惶恐的我渐渐安心下来,空虚的我有了一个归宿的感觉,又一次觉得如此心安。

‘生日快乐,玩的开心一点,早点睡,也早点回来,我等你,我睡觉了,晚安,’。

我看着手机壁纸上的那个女孩,渐渐感到心被融化,我想,我也许有一个答案。

我继续朝这条街的深处走去,如果把城市比作人,成都就是个不求上进的流浪汉,无所事事,看上去却很快乐。成都话软得黏耳朵,说起来让人火气顿消。成都人也是有名的闲散,跷脚端着茶杯,在藤椅上、在麻将桌边,一生就像一个短短的黄昏。走进青羊宫、武侯祠、杜甫草堂,在历史的门里门外,总是坐着太多无所事事的人,花五块钱买一杯茶坐上一天,把日子过得像沏过几十回的茶叶一样清淡无味。

新一代的成都人每天上最早的班,打最晚的卡,十一点过后的成都才是夜生活的开始。

走了也不知道多久,终于有些累了,找了个小酒馆坐下,养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心里感慨颇多。

重庆我待了三年了,美女、火锅、歌乐山和辣子鸡都早有领教,这个城市和成都比,坦率但缺少温情,幽默而又经常烦躁。

我正打算离开,突然有人叫住了我,我很是奇怪,我在成都还有故人吗?谁…会在这偌大的都市里叫住我的名字?我转过身回头望去。

那时候她才离开我不久,那段日子是我最艰难的时候,我整天活在迷茫里,对酒当歌,以泪洗面,在虚无时间中度过我的光阴。

那次放学我又喝的淋叮大醉,独自一人坐在长江前哭泣,那段日子异常艰难,以至于我快要到崩溃。

我自问从未做过任何亏心事,为何要被生活勒紧喉咙?

“怎么在这里坐着?地上那么脏”教授是主修社会心理学的,明白许多这世人都不明白之事,他也许是个伟大的思想家,可惜生不逢时,这个时代最不需要的就是思想家。

不过仍然佩服他的一点就是,他坚持了下来,并且最终成为了我们所看到的教授。

我说没什么,只是有点难受罢了,他推推眼镜说:“跟女朋友分手了?”我说差不多吧。

“这世上没有任何强留之事能够完美,相遇皆是缘,缘尽莫强求”那天教授跟我说了很多,说到山城重庆开始它的夜色狂欢,说到万家灯火通明。

我听了很多也想通了很多,只是依旧难过如初,他走之前我问他,“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不明白,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开,所以很想问问你”

“你说,错的是我们,还是这个世界”

教授听后沉默半晌,他说我现在还不知道,不过总有一天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没说话,转过头去看长江上无星无月的夜空。我的重庆总是阴沉沉的,偶尔出一下太阳,那会是明天吗?

从那以后时间过了很久,久到我已经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久到我开始另一段感情直至结束,他再也没有给出过我答案。

没想到如今再见他,已别不知多年,他头上白发已不止两鬓,可是在岁月历史的打磨中他看起来愈发显得精神,愈发有魅力,那种魅力是无论如何都模仿不了的,那需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几十年的沧桑,几十年的坚持。

温酒而坐,“怎么来成都了?在这边工作还是出差?”我说我出差回重庆,正好朋友叫我一起来成都玩儿。

他点点头,说这些年过的还好?我说还行吧,凑合着,他哈哈大笑,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我记得那时候你可是这群学生中最有理想和最迫不及待的啊?”

我摸头笑笑,给他把酒斟满说,那时候太年轻,太不懂事了老想着闯天下做一番事业,还是没那么容易啊。

“我……对不起,这么多年也没找到那个答案”酒过三巡,讲到深情处,他有些失声,我苦笑着摇摇头,错的是我们,还是这个世界,也许,根本就没有答案,也许有,不过可能会在很远的地方,远要要用一生去寻找。

小叙半小时后,帆哥打来电话叫我过去了,酒店已经订好了,临别之时教授把此事托付于我,说这是他毕生的心愿。

我所托付别人之事,反成了别人的心愿,终还是需要我自己去领悟,我说您放心吧,我将用我的余生去寻找答案。

留下感动的热泪盈眶的他,我一人独自向街上走去。

“怎么才来啊?菜都快凉了”帆哥递给潘子一支中华说,“你抄锤子哦,回重庆这边迈就该抽天子撒”潘子白了他一眼。

酒桌上相谈甚欢,聊聊这些年遇到的新鲜事儿,大学时候出过的糗,谁追过哪个女孩儿,这是我们永远也说不完,也不会厌倦的话题。

饭后我们三个大男人说去逛街,也许真的是好多年没一起逛过街了,也可能是跟女生逛街逛惯了,总觉得有些别扭,他们俩可不在乎那么多,尤其是帆哥,丝毫不隐藏富二代的本性。

事后帆哥提议去唱歌,没办法只好跟着去,虽然只有三个人,但风采依旧不减当年,我们唱了一首光辉岁月和海阔天空,由于力哥不在,所以唱家驹的歌也没那种感觉,我想,也许家驹不在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听他们唱了几首歌,就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后打开门一片漆黑,我说卧槽,不会都走了吧?

三秒之后,灯光猛地打开,“生日快乐!”帆哥大叫,然后我面前摆着一个大大的蛋糕,潘子为我戴上生日帽,让我吹蜡烛,我录了一个视频,许了个愿,吹了蜡烛,蜡烛虽灭,可愿望在心里,始终不灭。

期间又跟力哥视频,他这会儿才开始吃饭,他在屏幕那头举起酒杯为我庆祝,他同我们隔在千里之外,即使相隔那么远,我也感动不已,这是我们这么多年友情的象征。

“打开看看”潘子拿出一个木盒子,递给我,我说这是啥,潘子说你打开就知道了,我一打开,看见是一串紫檀木佛珠,上等品,我说这尼玛好几万吧?这不行不行。

潘子说:“这算个毛线啊,你今天不收,那咱俩没得谈了”我说行了行了,“再说了,我这算什么,帆哥,把你的拿出来看看”

我一听,感情帆哥还有杀手锏?帆哥拿出一个一米多长的木盒子,打开后是一把法兰西军刀。

“知道你就好这个”帆哥往我胸口打一拳,我从刀鞘中抽出,刀长一米有余,宽两厘左右,年代感久远,刀柄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装饰,不过看起来却气势非凡,刀身刻着法文,大意是法兰西,刀身是不知名的钢,不过硬度确实强过普通的钢很多倍,这么久了依然锋利如初,看起来绝对是万中挑一。

我拿起刀,仿佛一瞬就回到了17世纪的法兰西,我的面前是伟大的法兰西军队,气势磅礴无人能敌,面前的帝国第一任皇帝直指百米开外的万人反法联盟,我似乎又看见他独自一人骑着马,翻越传说中的阿尔卑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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