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本章 开始顺V(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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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陶瓷听不下去了,打断道:“很抱歉,常煜哥,我真的没有兴趣听你们以前的故事。”

常煜看着他,“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是你不想知道阿锐和阿星为什么分手吗?”

陶瓷摇头,“不想,我还是那句话,他们的事,与我无关。”

常煜的表情有点无奈,“好吧。”

路唯从卫生间回来,发现气氛有些怪,疑惑地问:“你们怎么了?”

“没什么。”陶瓷和常煜异口同声地回答。

路唯瞪眼,“你们不会是在我背后说我坏话了吧?还是你俩……背着我勾搭上了?!”

“……”陶瓷真是无比佩服他的想象力。

常煜笑着揉揉路唯的头发,“胡思乱想什么呢,我和陶瓷是那种人吗?”

路唯避开他的手,摸着自己的头发抱怨,“跟你说过几回了,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别、乱、摸!”

常煜皱眉,“你一个男孩子,那么注重外表做什么?”

“男孩子怎么就不能注重外表了?”路唯哼一声,反驳道,“你手下那谁、那谁谁,还有那谁谁谁,三天两头的换发型,一会儿烟花烫一会儿小碎发,一会儿红的一会儿黄的,而且一个个都化妆,你怎么不说?!”

“他们都是艺人,能跟你一样吗?”

“怎么就不一样了?他们是男的,我就不是男的?”

“……”

陶瓷看着他们斗嘴,有点好笑,又有点羡慕。

他嘴上说没兴趣知道戈锐和夜星的事,结果回到家,却忍不住上网搜索当年夜星乐队的一些信息。

夜星乐队解散都十年了,当年乐队正红的时候互联网不像现在这么便捷畅通,而且夜星在乐队待的时间并不长,陶瓷找了很久才找到关于他的零星的一些信息。

夜星乐队鼓手阿星,十七岁,天秤座男生,最拿手的科目是语文和历史,兴趣爱好是下棋、打篮球、看漫画……

掠过这些信息,当陶瓷看到最想去的地方和生日那栏,他的心猛地抽痛了一下。

他最想去的地方是马尔代夫……

生日,竟然和常煜是同一天……

原来,戈锐那首《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是唱给夜星听的,MV里,他眼神里的忧郁是为夜星,最后出现在MV里的那行字“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我想和你一起去马尔代夫看海”也是说给夜星听的。

常煜生日那天,戈锐对着夜空语气伤感地道了一句“生日快乐”,常煜没有回答。当时无意间撞见这一幕的陶瓷只觉得有些奇怪,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他完全明白了,他是在祝夜星生日快乐,而不是常煜。

随后,他又找到夜星乐队当年上综艺节目的一个视频,那是当年一起参加节目录制的铁粉用DV拍下来放在粉丝后援会的。视频很短,只有几分钟。

视频里的戈锐才十七岁,脸庞十分稚嫩青涩,发型和打扮也有些老土,留着一个现在看来很非主流的长碎发,身上穿着红色夹克和深蓝色牛仔裤以及当年很流行的金色波鞋。那时的他有些初出茅庐不怕虎的少年狂妄,不像现在这么会隐藏情绪,总是一副深藏不露的妖孽模样,他不管是做游戏还是宣传乐队专辑一直都在笑,时不时地扭过头去跟他那个总是站在他身侧的男孩小声说话。

视频播放到第五分钟时,两人又在说笑,不知道男孩说了什么,戈锐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眼睛眯成了两条缝,一边笑一边狠狠拍打男孩的肩膀,男孩瞪他一眼,戈锐笑嘻嘻地搭着他的肩,察觉到有人在拍他们,戈锐朝着镜头挥了挥手,在他的催促下,男孩也对镜头扬起了一个笑容。镜头随后转向了夜星乐队其他人,戈锐和男孩没有再入镜。

这段视频虽然画质很烂,但是陶瓷还是很轻易地认出了那个男孩就是夜星,因为他和蒲颜尧,真的很像。

关上电脑,陶瓷安静地躺在床上。

他不是当事人都被戈锐的深情所震撼,他如何有自信战胜那个永远停驻在他心里,让他十年来都念念不忘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支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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