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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馆开在机场外的集散中心,络绎不绝的人流从磨砂玻璃窗外穿行而过,浓郁的咖啡豆的香气混入空气,同夏日的天空一样美好。

秦湛推开门,服务员把他引向屏风后面的包间,老顾在藤椅上静坐,眼神飘向窗外,秦湛顺着他的视线看,只有瓦蓝的天空和一角建筑的缩影。

“您好,两位先生,要点什么?”老顾尚未点单,服务员待秦湛也落座之后,适时地发问。

“一杯热牛奶。”几乎是同一时间,老顾和秦湛异口同声。

服务员先是一愣,之后礼貌地点头,再次确认后,合上门离去。

老顾今天没有穿白衬衫黑长裤,也没有带上金光闪闪的十个戒指,只是简单的牛仔裤和polo衫,柔和了他身上极具攻击性的气质,这样的他才更像是一个经历过风霜的长者和睿智的商人。

热牛奶很快被端上来,盛在黑白相间的瓷杯里,银质的勺子反射着今日耀眼的阳光。

秦湛有些忐忑,老顾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等待地愈是漫长,他就愈发难耐,为了缓和压力,他加了糖块,搅拌好后,喝了半口牛奶。

“我以为你会点咖啡。”老顾动了动勺子,“你从美国回来,我以为你会喜欢咖啡一点。”

“咖啡喝多了会伤胃。喝牛奶对身体好。”秦湛简单解释。喝咖啡是他二十二岁之前的习惯,微弱的□□会让他的神经兴奋,熬夜过后,苦涩的液体会扫去他的疲倦,他偏爱冰咖啡,一杯又一杯,他有一点胃病,由此加剧。社区医生告诉他,他不能继续喝咖啡了,他的胃经不起折腾,但他没有听,他靠着天赋和努力在物理学界崭露头角,这以后的日子,他也要坚持下去。

这是一个不算成功的奋斗故事,秦湛没有讲给老顾听,他不想打苦情牌。

况且苦情牌对老顾来说并没有什么用。

老顾没有细细探究,只是点点头,尔后舀了一小勺牛奶尝了尝味道:“兰兰小的时候,我经常给她泡牛奶。”

秦湛手臂微微一顿,轻轻放下杯子,坐得端正——要开始了。

“其实兰兰小时候身体不是很好,她是个早产儿,她小时候老爱生病,三天两头要往医院跑。”老顾语带心疼。

秦湛颌首道:“我知道。”顾辛夷同他说起过。

老顾抿抿唇,摇头:“你知道的只是一部分。生她的那一年,星城下了几十年不遇的大雪。因为要办年货,我没有清扫门口的雪,后来就结了一层薄薄的冰,她妈妈踩在冰上,不小心滑倒了。算起来,都是我的过错。”十多年了,他还能记得那天妻子的跌倒和毛衣上的滚烫的血,以及清冷的产房里,婴儿的啼哭声——那是他血脉的延续,他可爱的女儿。

“那时候我和你阿姨还年轻,也不太懂得照顾小孩,生病了就带她去医院,那些凶巴巴的护士就给她打针,小孩只能打在脑门上,我就看着那针啊,□□她的血管里。其实兰兰很娇气的,一点点疼就会哭,但她打针的时候很乖,都不会乱动,就趴在我怀里小声小声地呜呜咽咽,跟只小猫似的。”老顾眼眶有点红,快速地眨了眨眼睛后,又把眼泪憋了回去,“我那时候就想啊,以后一定不能让我女儿吃这样的苦了。”

秦湛沉默下去。

他没有享受过父爱与母爱,但他知道这样的爱是沉重而无私的。

多日以来老顾和岑芮女士对他全方位的考量与刁难在这一瞬间化为虚无——他要带走的是他们悉心捧在手里二十年的宝贝,他们看着她,从幼苗长成了花朵,而他要摘下这朵花。

这对父母来说,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她妈妈奶水不够,等到她三个月,我们就开始喂她牛奶。你也知道,你阿姨她不太懂这些琐事,所以泡牛奶的时候经常不是把水温弄得太高,就是没有化开,所以都是我来给兰兰喂牛奶的。”老顾用勺子敲了敲杯子的边缘,牛奶在杯中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她几个月大的时候就会听我的声音辨别我,我一过去,她就会让我抱,想要我给她喂牛奶喝。你不知道,她就那么小一团,才长了一点点牙齿,总会流着口水对我笑。”

“等她再长大一点,就会叫人了,她叫的第一个人就是我,叫我爸爸,那天是十五,我高兴地一晚上没睡着,在她房间里逗她,抱着她看月亮。后来我的事业也起来了,晚上总是要出去应酬,有一天我喝多了在门口吐了,后头发现兰兰把地给拖了,还给我泡了一杯牛奶。其实喝了酒是不能马上喝牛奶的,她不知道,但我还是喝了,我觉得那是我喝过最好喝的牛奶了。”老顾一口把杯子里的牛奶喝完,一滴不剩。

秦湛也举起杯子,示意后,全部喝下:“您把辛夷教育地很好,她是个好女孩。”

“那可不是嘛!”老顾拍了拍桌子,大笑起来,“那时候他们都笑话我,只有一个女儿,将来总是要嫁出去的,养的再好也没用,但我觉得不是,我的女儿生来就是小公主,我要让她快乐又幸福。”

秦湛在赞同不过。顾辛夷性格最大的特点就是乐观,出身富裕却没有骄矜之气,顾家给了她生活上的富足,也给予了她思想上的高贵。他很幸运,能在她最美好的年纪,让她爱上他。

老顾说到这里就停住了,来回翻动着镀银的勺子。

他又把视线放到了窗外,有一架飞机起飞,在天空划过一条白色的长线。

阳光在此时此刻被云朵遮挡,室内暗了下去,光影往回缩。

“在昨天之前,其实我是不看好你的。”老顾抬了抬眼,装似无意地说起,“秦湛,我女儿喜欢你,可我并不是太喜欢你。”他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在昨天之前。这是一个定语,秦湛垂落在桌下的手悄然握紧。

“你是一个真正的天之骄子,我以为你需要的是一张能装点你门面的美丽的面孔。”老顾看着他。

顾辛夷无疑是很美丽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精致小巧,像是画里走出来一般,秀丽绝伦。在看不到内在之前,外表会让人形成第一印象。

秦湛也直视他的眼睛:“那如今,您觉得呢?”

窗外又是一阵人声,新一波的旅客从机场涌出,周而复始。

老顾闭了闭眼,轻声道:“秦湛,我昨天想了一夜,我才发现,其实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了。在梅里雪山,在雨崩村的救助站,对吗?”

他问得很轻很轻,内心其实早早有了答案,不过是为了确认。

秦湛郑重地点头。

雪山梅里,是一切的源头。

老顾再次沉默,半晌后开口:“她想去梅里,她妈妈是没有同意的,是我给了她钱,又让我的一个侄儿带着她,和她一起去。我没想到,最后会发生那样的事。”

那是他最不愿提起的过去,是他心里最疼的一道伤疤。

他把女儿带到了深渊,让她粉身碎骨。

去往云南迪庆,是他私下给女儿安排的散心之旅,他打点好了一切,从队长到向导,每一个人,他都调查过。

顾辛夷从未离开过他的身边,他想试着放手,但在此之前,他计算好了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故。

但天灾,是无法计算的意外。

梅里雪山主峰卡瓦博格峰发生雪崩后,新闻在三小时后进行了报道,他打了顾辛夷的电话,没人接听,之后又打了登山队所有人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全都是长串的嘟嘟声——

这意味着不详。

赶往云南后,他用了人脉征用到了一架直升飞机,飞往茫茫雪域。

高空可见度很小,云雾和雪霰如同帷幕遮挡住了高耸的梅里十三峰。

雨崩村封村,不允许人员进入,他在外围等,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都是折磨。

等到搜救队放出消息,他在天色破晓时分见到了顾辛夷。

他的女儿浑身都是红肿的冻伤,只有一丝呼吸表征着生命迹象。

医生告诉了他女儿的情况,右耳失聪,他只想着,为什么偏偏是他的女儿。

知道秦湛在和女儿交往后,他调查了秦湛。

秦湛父亲的风评很不好,母亲也一样。他不想让这个家世复杂的男人成为他女儿日后的依靠,顾辛夷已经吃了太多苦了,她应该过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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