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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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气味对动物来说有种与生俱来的威胁,李陶一发威那两只小棕熊屁滚尿流地就转身往回跑,冰上打滑得厉害,它们跌了一大跟头滑出几米开外,爬起来后又望向李默。

李陶看它们还要跟来的意思,作势又要吓唬它们,李默制止道,“陶陶,带上它们吧。”没有母熊的小棕熊活不了多久,随时都会被其他动物杀死。

“也好,要是没吃的了,就把它们吃了。”李陶思索了下,果断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想什么!”李默拍了他一下,从紫玉里拿出一条小鱼,提在手里朝那俩小熊晃了晃。

两只小棕熊先愣了愣,然后瞥了眼李陶,发现李陶抱着手臂没看它们,判断了下没有危险,一齐迈开毛茸茸的腿,撒丫子朝李默跑来,连摔带滚几个跟头后,终于抵达目的地。

李默把鱼放下,它俩立即抱着啃起来,但因为吃过煮熟的糖醋鱼,生鱼再也不想吃了,只啃一口就顿住不啃了,把鱼往李默面前推。

“嘿,还挑食!看我不教训它!”李陶见状,作势就要捋袖管。

小熊们急忙捂住脸,往李默身后躲。

“好了别闹了,赶紧走吧!”李默推了推他。

李陶哼了一声,捡起它们不啃的鱼丢回紫玉,看它俩一边一只紧抱李默两条腿,赶开一只,挤到李默身边,牵住他的手,气哼哼地说,“这是我哥,你们靠边站!”

李默无奈地叹了口气,想抽回手也抽不动,就随他去。李陶乐得攥住不放开,一路笑得牙不见眼。

两人两熊继续赶路,路上李默说,“陶陶,你给它们取个名字?”

“名字?”李陶沉思,把两只小熊放一起,命令他们站好,比了下个头,指着右眼有黑眼圈的小熊说,“这个大点,叫大笨。”

“小的叫小笨?”

“不,叫寒江雪。”

“……”

“小名小笨。”

半岁大的小棕熊正是最活泼顽皮的时候,一路打打闹闹,天寒地冻里也不知摔了多少跤才跟上李默步伐。被冻过一次后,李默手脚总是冰凉,李陶对他身上冰凉产生了强烈的心理阴影,一旦碰到他哪里是冷的,心里就止不住恐惧。所以以前晚上睡觉的时候,李陶要把他手脚都放到自己身上暖着,现在有了大笨小笨,李陶担心它们晚上也闹腾个不休,强制把它们俩安排在脚头,各自抱一只李默的脚,它们身上暖呼呼的,简直是最好的暖炉。

在冰天雪地里连续跋涉了半个月之久,陡然一脚踏上满是枯草的荒原时,李默愣了好一会儿,才确定眼睛看到的是真实的。

原本以为走出了冰原就算走出了无人区,毕竟在那种环境之下,没有先进装备,又没有紫玉储存东西,不论是人还是狼人都不可能长途跋涉将近一个月,冻死或者饿死在途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眼前是漫天遍野枯黄的草原,这个季节草还未发绿芽,视线尽头天地连成一线,虽然不再千里冰封,但这种景象与人烟罕至的冰原一样叫人心灰意冷。

“我们走出来了!哥,哈哈,我们走出来了!”相比于他,李陶异常激动兴奋。

李默惊讶,“这里?”

“对!”李陶深深吸了口气,拉着李默就往前跑,“我能闻出风里有他们的气味!他们应该就在不远处!”

只有找到其他人,才能离开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鬼地方。李陶一口气跑出几里路,想到什么,突然停下脚步,凑到李默脖子旁边嗅了嗅鼻子,眉头一皱。人靠眼睛区别狼人,所以他靠打扮很容易藏匿,可狼人是靠气味辨别同类,这无论如何也掩盖不掉李默与他们不同的事实。他坚决不让李默藏进紫玉里,紫玉再好,空间再大,最多也就是个高级仓库,他想要的是带李默住大房子,而不是遭狼人的追杀而东躲西藏,这种日子他在很久以前过够了。

他能想到的问题,李默自然也能想到,连朝夕相处的正虎也说变就变,其他陌生狼人的危险更不可预测,但眼下也找不到解决办法,索性暂时不接近其他人,原地停下,先休息。

当天,李陶在土坡附近找到一个在地上挖出的洞穴,极深,大概能容一人钻进去,他指着这个洞穴说,“这里是他们住的地方,不过这个洞已经很久没人回来了,恐怕是已经死在外面了。”

“住这里?”李默吃惊,虽说这里条件艰苦一眼就能看出来,但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何其多,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像土拨鼠一样打洞为家。

“这还算好的,”李陶嘿嘿笑道,“大多都是幕天席地的过一辈子,连洞都没有。”

李默皱了皱眉,关于狼人他知道的还是太少了。以他们的能力说来,实在想象不出究竟何以至此。

李陶去附近松树林里砍了不少树回来生火取暖,这里白天还算暖和,但一到了晚上,温度骤降,夜里寒冷湿润,附近山谷里弥漫着白色雾气。

晚上在火里烤了两只兔子,大笨小笨早就迫不及待候在边上了,李陶也眼睛发亮,不过大小笨是盯着兔子,而他是盯着李默翻转兔子的细长手指,三个时不时齐刷刷地咂巴咂巴嘴。

李默很不解,平时也没饿着他们,不知道为什么一到吃的时候,就各个都变成这副如狼似虎的模样。

就在这时,风里突然传来来自女人的凄惨呼救声,不止李陶,连李默都听到了,但是只有一声,随后就消失不见。李陶站起来迎着风听了一会儿,随后脸色凝重地坐下。

“怎么回事?”李默问,如果这里只有狼人的话,那刚刚那女人也应该是狼人,这还是他头一遭遇见女的狼人。

李陶摇头,没有说话。狼人中狼女数量稀少,宝贝得很,狼人之间几乎所有纷争都是由狼女开头,然后引起大规模争夺抢掠,最后互相残杀。刚刚那动静,大概就是一群狼人在抢一个狼女。

他再争勇好斗,也不想参合到抢女人这种事情中去,他最不屑的就是这个。

眼下声音越来越靠近,怕是女人察觉这边有人,所以往这里逃来求救。李陶刷得站起来,什么也顾不得,拉起李默就要换个地方。

大小笨啃兔子肉正津津有味,不愿意动弹,看前面两人走得远了,才跌跌撞撞跟上。

“有危险?”

李默刚问完,身后就传来一群呼呼喝喝的追喊声,他扭头一看,就见身后四五个衣衫褴褛的壮汉正在追一个中年女人,这女人算不得漂亮,长了一张普通的脸,而且还挺着个大肚子,身上衣服也很粗糙。她跑起来飞快,按速度根本看不出是有孕之人,但身后男人速度更快,他们追上女人,j□j着趁机在女人身上东摸一下西摸一下,女人吓得哇哇乱叫。摸过之后立即放掉她,让她继续逃,几个壮汉明显都是故意的,不然依照女人这速度,早就被抓住了。他们跟穷苦的人类没太大差别,但是在这么低的温度下依旧穿的这么少,而且动作敏捷惊人,看得出与常人不同。

“还是没来得及!”李陶恨恨地捏了下拳头。

那女人一眼看见这边,立即冲李陶叫道,“救命!救救我!我丈夫一定会重谢你!”

那五人听女人求救,纷纷停下来,一眼瞥见李陶,先是惊讶了一下,然后五个对视一眼,留下一个看着女人,剩下四个不由分说,一齐朝李陶扑来。

狼女是个好东西,献给自家首领,是最讨好人心的办法。这里最没用的就是黄金白银,千万吨黄金还不如狼女一条胳膊有价值,他们认为李陶也一定想来分一杯羹,任谁见到狼女都不可能无动于衷。这样的话他们一定要先杀死他。

李陶一把扛起游龙镗,哪怕他现在解释他并不想要与他们争狼女,他们也绝对不会相信,而且一旦开始示弱,等他们发现李默,处境就更危险。所以他也一定要杀了他们。

心里杀念一起,他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

双方很快斗在一处,四个壮汉并不把李陶放在眼里,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而且只有一个同伴,他们瞥了一眼李默,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但还来不及多想,就见皮肉爆裂,鲜血横流,内脏乱飞,李陶居然一镗贯穿了那个率先看向李默的壮汉。

余下三人大惊失色,收敛心神,只是他们放在李陶面前不堪一击,大小笨爪子里的兔肉还没凉下来,三人就全部死无全尸了。女人身边那一人吓得面如土色,再不管什么狼女,掉头就逃。

女人都看的呆了,她丈夫也是一方首领,底下有不少好手,但她还没亲眼见过哪个家伙能面不红气不喘独挑四人。她看向李陶,要是这种人带回去,必定会成为她丈夫手里又一名得力的厉害人物。

作者有话要说:笔记本坏了好多天,乃们是不是抛弃瓦了?瓦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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