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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韩晓在回味着昨晚吃的糯米糖藕一边刷着牙时,眼角的余光扫过身旁,正好瞧见贺詹台抬着手,摆弄着自己衬衫袖口上的袖扣。
视线从贺詹台身上的那件暗红色的衬衫扫过后,就落在了窗台上的那盆吊兰上头。
临城这座城市自古以来就是交通不便的地方。
明明算是深藏山中,可偏偏却从这山水草木之间透出一股集天地之灵秀的气度。
若是照着ZF提供的县志所讲,临城在几百年前,那可是被流放的方孺最后的落脚之地。
据记载,是明成祖朱棣听取了姚广孝之言,并未杀掉方孝孺,可方孝孺骂得也太难听了一些……故而朱棣将方孝孺的九族全都流放到了滇南之处——也就是如今的Y省。
而方孺不屑于当地官府为伍,举族迁入之地,便是临城。
方孺的门生子弟追随恩师脚步定居临城的也有百户之多。
数百年下来,临城向来都是被朝廷可以抹去,却又不得不被忌惮的地方。
方家一族,等明王朝自历史上落了幕,也未曾再入过仕。
关于临城的事情,在网上也少得可怜,似乎当政者都对这数百年来都带着清高到不识时务的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居民,都又是忌惮又是不屑,而更多的则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无视。
也不知道贺兰台是如何说动的临城ZF和当地的居民,竟然能搞了这么一个“官商合作,共图发展”的事情来。
反正韩晓是弄不清这其中的弯弯绕。
他的一贯作风就是,自己不想清楚的事情就绝不会去打听,若是想知道的事情,就算他不刻意去打听,这些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都会落到他的耳朵里来。
显然了,若是能啃下临城这块硬骨头,大概也是一个讯号了。
改朝换代了那么久,就连封建主义制度都已经成了教科书中的名词,如今的社会风气若是说是闭塞严苛,那可真是对不起为了“自由”而牺牲的先烈英杰们了。
如果连临城都被“招安”了……
这个讯号,何其不是在向世人宣告,就连明王朝都啃不下的傲气,我们也能啃下来——
可能那些西方人根本无法理解这个国家民众们心里的那种特殊的情节,但是这种“特殊情节”,生长于这片辽阔富饶土地的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你家大哥,还真是了不起啊。”
许嘉润端着一杯清茶,临风而立,松松扣了几颗纽扣的黑衬衫,更是衬得他肤白如玉。
上辈子,贺詹台生平最恨别人在他面前提到他大哥如何如何了不起,他总是觉得别人对自己这么夸他大哥,都是在心里面嘲笑他——
“看呐,这贺家娇生惯养出来的小儿子,也就是混了个这种身份——”
他不是为自己抱不平,也不是在妒忌他大哥——贺詹台他,只是不希望让自己的家人觉得他是在丢脸而已。
——就算是别人这么想,也绝对不行!
可或许是上辈子的关系,贺詹台可以非常有把握的说,许嘉润在夸他大哥,那就真是在夸贺兰台“了不起”,绝对不会有别的意思。
贺詹台只是换了个看不见许嘉润那张脸的角度站着,看着屋外的街景,口中反问:“你可没工夫在这里夸我大哥吧?”
许嘉润抿了一口手上捧着的清茶后,这才缓缓道:“我上午就回去了。”
“哦。”
贺詹台与许嘉润真心没什么话好说的。
“你打算……怎么处置?”
许嘉润也没挑明他所知道的事情,而既然他没挑明,贺詹台也乐得装作自己既没暴露,也没知道许嘉润身上发生的事情。
他们两个对于对方的情况,都是心知肚明,也都清楚,对方也知道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一样的。”
贺詹台看着自己的袖子,黄金上镶着钻石的袖扣正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泽。
“能用则用,不能用——”
他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如果宋骄阳没有发生他俩身上一样的事情,那么从不懂事的时候起就会骗人的他,简直就是天生为演戏而生的。
贺詹台从来不会嫌自己手上的好牌太多的。
如果宋骄阳真的……“重生”了,那么贺詹台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将这种白眼狼赶紧除掉。
诸葛亮能干出“七擒孟获”的把戏,难道不是因为孟获有这个价值吗?
而宋骄阳……他上辈子能对韩晓干出那种事情,带着记忆重生的这辈子,哪怕他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贺詹台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许嘉润察觉到了身旁青年那股狠决之意,也算是放下了心。
“哦对了,阿晓上辈子没死之前,医院似乎查出来他的血糖指数不太妙,你看着一点,别让他吃太多的甜食。”
听见许嘉润的临行叮嘱,贺詹台立刻皱起了眉:“……这种事情你这么不亲自来?”
他俩谁不知道,韩晓“嗜甜如命,畏苦如苛政”,让韩晓少吃点甜食,就和让他赶紧将熬好的中药喝下肚一样的苦逼。
“我这不是要走了吗?”
许嘉润说得轻松,而贺詹台也知道这确实是为了韩晓好——
他低声暗骂了一句,一甩袖子,便接下了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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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许贺二人刚谈到此处,韩晓也总算是刷完牙又洗完脸,连头发都撸顺了。
他倒是没想到,贺詹台与许嘉润居然已经心情极好的站在一起吹着晨风聊起天来了。
‘没想到重生之后的蝴蝶风暴,居然能让这两个上辈子的情敌这辈子变成了普通朋友啊……’
对于这种事,韩晓在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又觉得还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一想到自己能接连遇上“重生”和“看见《梁乔纪事》”这两件逻辑不可思考、科学不可理论的事情,上辈子再怎么不可想象的事情,都能轻而易举接受了。
思考了一秒钟的时间,韩晓就决定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早餐。
韩晓是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许嘉润和贺詹台心中却各有一点膈应。
等他们俩找了个“没吃早饭”的借口跑过来一看,韩晓正和租了自家院子给他们的主人家的姑娘,一边聊着天一边动手舀了一碗白粥。
“……原来这里去年才通了网络啊。”
“我小时候呐,连电话都是不通的。”
那姑娘长着一张瓜子脸,白净的面孔上是一双水汪汪地大眼睛,乌黑的长发编成了一根麻花辫,发尾垂在身后。
她身穿着一件素色的蓝衣,年轻水嫩,又带着临城赋予她的那种闲适从容。
“为什么啊?”
韩晓问了一声,又向那姑娘接了糖罐,随手就唰唰唰的洒下了几大勺的白糖。
别说贺詹台都觉得这一幕不可直视,就连许嘉润都觉得有些接受不能。
许嘉润虽说是在魔都长大的,可是他也没有韩晓那么嗜甜如命。
怕是整个剧组里头,都没有韩晓这么能吃甜食的人了。
那些下午才会到的艺人们,为了保持身材,哪一个敢和韩晓一样当一个毫无顾忌的吃货呢?
“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听到姑娘这个答案,韩晓则是左手端着碗,右手拿着筷子,将自己洒下的白糖和稠粥搅合在了一起,一边回答:“里仁为美。”
“善矣。”
语罢,就见到那身着蓝衣的姑娘眉眼含笑着取出几个瓷碗,将锅中的粥一碗碗的舀了出来。
韩晓一边喝粥的时候一边想到,这个临城的人还真是古怪,冷不丁的就要冒出几句文邹邹的话来,还好他的学识储备够,不然绝对就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