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社团之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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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吴邪闭目凝神的样子,两排西装笔挺的手下纷纷议论开来。 ≥ ≤

“这家伙惨了,让我选择的话还不如选第一个。反正写不出来也是要挨打的。”

“这小子装的还挺像在思考的,但他就一白净大学生,能有多少人生阅历,怎么能写出社团生活的精华。”

“嘿嘿,敢惹我们小娟姐,彪哥不飙才怪呢。”

虽然选择第二条路,但若是吴邪的作文无法令彪哥满意,还是免不了单挑的命运。

脑海中确定作文主题,吴邪目前仅有一个问题——如何将一部一百分钟的电影,将剧情的**等精华浓缩成简短的8oo字。

对了,就这么写?

呃,不错,人物角色选定。

主角当然是帅帅的陈浩南……

剧情吗?

就选择最后那一段高人肺腑的场景吧。

随即,吴邪轻车熟路的在长方形的纸张上奋笔疾书。

彪哥眼神一凝,没有多做表示。倒是一旁的小弟叽叽喳喳。

“靠,这小子装的还挺像。以为彪哥的作文题目这么简单啊。”

“就是,上次我处理账目写错了一个字,彪哥罚我写了1ooo页的壹,写完后手都是酸的。”

一小时不到,确切来说,吴邪只用了三十多分钟,就将纸笔交还给那小弟,而后小弟递给了彪哥。

看到开头正文,彪哥两眼微睁,整个人彷佛陷入了沉思。先前静而不的那股煞气,彷佛在看到那作文纸张的瞬间就收敛了。

靠不会吧!

小弟们傻眼了。

彪哥什么时候都是拽拽的样子,怎么这回这么错愕。

这小子的作文不会真的……

彪哥,原名葛天彪,曾经是一名光荣的语文教师,至于后来为什么入了社团,恐怕也只有吴邪作文开篇第一段那一句话能解释。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光是这八个字,就让葛天彪彷佛回到了教师与社团生活的过渡期,而后迫于生活、环境等各方面的压力,辞去了铁饭碗,成为了道上混的大哥。

眼神细细凝神,葛天彪逐字逐句地查看整片作文。

字不算漂亮,但也算端正。

作文题目叫《古惑仔之人在江湖》。

【出来混要讲信用,说过让他全家死光,就让他全家死光。】

这是靓坤这个角色的经典台词,但到了作文里,虽然透着一股庸俗之气,但却隐藏着一股霸气。

……

【一切都要讲究道义,一切要从道义上说得过去。】

彪哥陷入沉思,作文中陈浩南对B哥不离不弃是因为道义,是因为情义。

他身为社团的大哥,比谁都清楚,道义和情义,是混社团的基础。

吴邪将彪哥的诧异的惊愕看在眼中,作文中,他用了五百多字描述整体**剧情。剩下的三百字,则用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的插曲《我话事》来代替。

【将这黑染造黄金色是我最有实力

步入黑夜的我更出色左与右都满是我相识

就在百步内任我主宰

遇着天大事情不改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随时能翻天覆雨一次风声吹过我先知

我做我大事我话我话事

平凡人一生只有一次不想知道怎终止

一手遮掩半截黄街灯自制我自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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