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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露出了鱼肚白,朦朦胧胧间有些亮色,由于一晚没睡,小家凤显得疲惫不堪,昏昏欲睡,只是一个激灵醒了过来,原来自己是赤膊身子,摸摸还在烘烤的衣服,有干有湿。
他挑薄的已烤干的衣服在里面穿上,把外套提在手里,正要离开。
“好小子,大清早的来偷红薯吃了,去找你们家大人去……”一个凶恶的声音响起,小孩吓得瑟瑟发抖,恨不得想拔腿就跑,或再次跳下河去。
来者是个膀大腰粗的壮汉,开头几章写到的掷骰子的三爷的亲侄儿,家大老板的亲爹,胖伯,肩扛手提干农活的工具,早早出来巡视他家这块田地,将撬了他家红薯的小孩逮了个正着。
胖伯是村里的厉害角色,恐怖狰狞的脸色即使恶狗也要退避三舍,显得威风凛凛,像个无敌将军似的。
记得有一次,小家凤见到一家大人告状,说猪仔(家大老板的小名)偷了他家地里的黄瓜,胖伯拿起一根棍子就抽猪仔,直打得猪仔鬼哭狼嚎,不过让小家凤佩服的是,第二天上学,猪仔还健步如飞,只是浑身条条红色的痕迹,像小虫子爬过噬咬过,莫非这就是天赋、金刚不坏之身?
其实哪有?大人揍小孩,不过是手下留情,形式上吓唬吓唬,你以为真揍呀,只是父子二人默契,一个打得狠,一个叫得惨,不上舞台演戏太可惜啦。
其实不光是猪仔一个人做的坏事,猪仔是孩子头,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比家凤大10多岁,自然是他带领一群孩子闹腾,小狗惊慌失措,失足落水而死,其中就有旧屋邻居的小孩,名叫“多余”的,而多余的爸爸妈妈就没打他,因为是独生宝宝。
狗命一文不值,宝宝无价之宝;殊不知世上仍有多少贱如蝼蚁的生命存在,依然顽强的生长。
这些需要深究或不辨是非的细节都无人关注,小家凤也不懂,只知道栽在“将军”手里,肯定不会轻饶了自己,严重的会把自己丢到水里去,轻微的也得通知家长了,说不定还得赔……那小家凤宁愿选择前者,也不愿选择后者。
世上还是好人多,天降奇兵。
一位长者出现了,正是三爷,当年的三爷,要精神许多,60来岁,当年在村里的渔场养鱼,平日里大清早的,开始割鱼草,见侄儿抓了个小毛贼,也过来瞧瞧。
“胖子,不要刁难这可怜的孩子……你没看他晚上在这睡了,你看,衣服都是湿的,造孽呀!”三爷摇头叹息,或许看在三爷的面子上,胖伯能否会放小的一马么?
“要不是看他是个没妈的孩子……”胖伯在小孩的脸上晃动“武器”,一柄锋利的铁制农具,“我非废了他不可……”
三爷可不认同他的豪言壮语:“你跟一个小孩较啥劲?算什么英雄……”
“唉,没人管的孩子……”胖伯口里吐出,满是不屑、嘲讽,“没人教……”
同样的语言,从三爷口里出来满是怜悯,换了一个人,味道怎么大相径庭,余下一些难听的言辞,小家凤早已不再陌生,满怀敌意的看着一个壮汉,就这样肆意刺痛一个小孩的神经,或许小家凤过于敏感吧,猪仔在他的教训下,长大了不照样我行我素(或者无恶不作)。
见家长看来是难逃一劫了,小家凤垂着头,如待宰羔羊,被胖伯往家领去,小孩还有一丝侥幸,三爷也紧跟了去。